一种复合隔热保温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85605发布日期:2019-07-27 10:52阅读:281来源:国知局
一种复合隔热保温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保温板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复合隔热保温板。



背景技术:

在目前的节能保温板材市场上,大多是通过在保温板材内设置单层隔热材料或空气腔来增强保温板材的保温功能,进而起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作用。然而这种方式制造的保温板材,其保温隔热效果不够显著,依然有大量热量通过墙体散发到外部环境中。此外,由于建筑外墙的保温不仅需要其保温效果好,还需要保证其在长期使用的情况下,延长其使用寿命,由于气凝胶是其有效进行保温的重要部分,故如何有效的保证在外界环境中的长期使用气凝胶不裸露在外,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不足,现有的气凝胶保温板在长期使用的情况下,由于外层饰面脱落,而导致起到保温作用的气凝胶层裸露在外,长期使用会降低其保温效果,且现有的气凝胶保温板的隔音效果差,现场安装时间长,安装效率低,提供了一种复合隔热保温板,通过在外层饰面层中增加钢板结构,进而增强外层饰面的强度,延长外层饰面的使用寿命,并在腔体内设置支撑钢板,用于支撑外层饰面对内部保温材料的挤压,避免长期使用导致保温板各处的保温材料厚度不同,进而降低保温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复合隔热保温板,包括外层饰面、左侧加固钢板、顶板、右侧加固钢板和底板,所述左侧加固钢板、所述顶板、所述右侧加固钢板和所述底板形成中空腔体,在所述左侧加固钢板上压制左凸槽和左凹槽,在所述右侧加固钢板上压制右凸槽和右凹槽,所述左凸槽与所述右凸槽相对设置,所述左凹槽与所述右凹槽相对设置,所述顶板和所述底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左侧加固钢板和所述右侧加固钢板的两端固定相连,在所述左侧加固钢板、所述顶板、所述右侧加固钢板和所述底板的外侧设置所述外层饰面,在所述中空腔体内还设置有左支撑钢板和右支撑钢板,在所述左支撑钢板与所述左侧加固钢板相对一侧一体设置有左侧加强筋,在所述右支撑钢板与所述右侧加固钢板相对一侧一体设置有右侧加强筋,所述左侧加强筋和所述右侧加强筋均包括短加强筋和长加强筋,所述短加强筋的长度为所述长加强筋长度的1/2-2/3,所述短加强筋和所述长加强筋交错固定在所述左支撑钢板和所述右支撑钢板上,在所述左支撑钢板和所述左侧加固钢板之间以及所述右支撑钢板和所述右侧加固钢板之间均填充有保温材料,在所述左支撑钢板和所述右支撑钢板之间填充有隔音材料。

所述外层饰面为高强纤维水泥材料或高强硅酸钙材料浇筑而成。

所述外层饰面的最薄处的厚度为5-10mm,最厚处的厚度为15-20mm。

所述左凸槽、所述左凹槽、所述右凸槽和所述右凹槽均采用横截面为等腰梯形或矩形的结构。

所述左凸槽的高度为8-10mm,所述左凹槽深度为8-10mm。

所述右凸槽的高度为8-10mm,所述右凹槽深度为8-10mm。

所述保温材料为气凝胶材料,具体为二氧化硅气凝胶。

所述保温材料的厚度为10-30mm。

在所述隔音材料上均匀开设有隔音孔,在所述隔音材料内还设置有反射件,所述反射件采用具有开口的球形结构,在所述反射件内填充有隔音材料。

所述反射件的开口长度为3-6mm,所述反射件的直径为5-8mm。

相邻的所述反射件的开口交错设置,相邻的所述反射件的开口之间交错的角度为10-30°。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在左侧加固钢板和右侧加固钢板上均压制凸槽和凹槽,然后再向加固钢板上浇筑外层饰面材料,凸槽和凹槽均被外层饰面材料所覆盖,进而能够起到加固外层饰面的效果,由于保温板都是长期安装在建筑外侧的,长期使用,会使得浇筑在保温层外侧的外层饰面发生脱落,通过加固钢板不仅能够将保温材料更好的保护在加固钢板内,同时压制在其上的凸槽和凹槽还能对外层饰面进行加固,延长外层饰面的使用寿命;由于加固钢板、顶板和底板均采用钢结构,同时还需要在其外侧浇筑外层饰面,进而增加的其自身负重,故在中空腔体内设置支撑钢板,避免长期使用导致腔体内的保温材料和隔音材料被挤压变形,导致不同位置处的保温和隔热效果相差过大;在支撑钢板和加固钢板相对一侧交错设置加强筋,是为了提高保温材料与支撑钢板之间的结合度,避免长期使用导致的保温材料自支撑钢板上脱落,导致保温板上部保温效果交保温板下部差的情况发生;在支撑钢板内设置隔音材料,是为了提高保温材料的隔音效果,但是如果仅仅通过隔音材料来吸收外界的声音,由于隔音层不能太厚导致其效果也是相对较差,故同时在隔音材料上开设隔音孔并在其中设置反射件,隔音孔能够对较小的声音进行有效地吸收,而反射件由于其具有开口且为球形,较大的声音能够通过开口进入其中并被循环反射,声音就在这循环反射的过程中被填充其中的隔音材料吸收殆尽;相邻的反射件的开口交错设置,使得来自各个方向的声音均能够被有效的吸收。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外层饰面,2为左侧加固钢板,3为顶板,4为右侧加固钢板,5为底板,6为左凸槽,7为左凹槽,8为右凸槽,9为右凹槽,10为左支撑钢板,11为右支撑钢板,12为保温材料,13为隔音材料,14为隔音孔,15为反射件,16为短加强筋,17为长加强筋。

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以上附图获得其他的相关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一

一种复合隔热保温板,包括外层饰面1、左侧加固钢板2、顶板3、右侧加固钢板4和底板5,左侧加固钢板2、顶板3、右侧加固钢板4和底板5形成中空腔体,在左侧加固钢板2上压制左凸槽6和左凹槽7,在右侧加固钢板4上压制右凸槽8和右凹槽9,左凸槽6与右凸槽8相对设置,左凹槽7与右凹槽9相对设置,在左侧加固钢板和右侧加固钢板上均压制凸槽和凹槽,然后再向加固钢板上浇筑外层饰面材料,凸槽和凹槽均被外层饰面材料所覆盖,进而能够起到加固外层饰面的效果,由于保温板都是长期安装在建筑外侧的,长期使用,会使得浇筑在保温层外侧的外层饰面发生脱落,通过加固钢板不仅能够将保温材料更好的保护在加固钢板内,同时压制在其上的凸槽和凹槽还能对外层饰面进行加固,延长外层饰面的使用寿命;顶板3和底板7的两端分别与左侧加固钢板2和右侧加固钢板4的两端固定相连,在左侧加固钢板2、顶板3、右侧加固钢板4和底板5的外侧设置外层饰面1,在中空腔体内还设置有左支撑钢板10和右支撑钢板11,由于加固钢板、顶板和底板均采用钢结构,同时还需要在其外侧浇筑外层饰面,进而增加的其自身负重,故在中空腔体内设置支撑钢板,避免长期使用导致腔体内的保温材料和隔音材料被挤压变形,导致不同位置处的保温和隔热效果相差过大;在左支撑钢板10与左侧加固钢板2相对一侧一体设置有左侧加强筋,在右支撑钢板11与右侧加固钢板4相对一侧一体设置有右侧加强筋,左侧加强筋和右侧加强筋均包括短加强筋16和长加强筋17,短加强筋16的长度为长加强筋17长度的1/2-2/3,短加强筋16和长加强筋17交错固定在左支撑钢板10和右支撑钢板11上,在支撑钢板和加固钢板相对一侧交错设置加强筋,是为了提高保温材料与支撑钢板之间的结合度,避免长期使用导致的保温材料自支撑钢板上脱落,导致保温板上部保温效果交保温板下部差的情况发生;在左支撑钢板10和左侧加固钢板2之间以及右支撑钢板11和右侧加固钢板4之间均填充有保温材料12,在左支撑钢板10和右支撑钢板11之间填充有隔音材料13,在隔音材料13上均匀开设有隔音孔14,在隔音材料13内还设置有反射件15,反射件15采用具有开口的球形结构,在反射件15内填充有隔音材料,在支撑钢板内设置隔音材料,是为了提高保温材料的隔音效果,但是如果仅仅通过隔音材料来吸收外界的声音,由于隔音层不能太厚导致其效果也是相对较差,故同时在隔音材料上开设隔音孔并在其中设置反射件,隔音孔能够对较小的声音进行有效地吸收,而反射件由于其具有开口且为球形,较大的声音能够通过开口进入其中并被循环反射,声音就在这循环反射的过程中被填充其中的隔音材料吸收殆尽;相邻的反射件的开口交错设置,使得来自各个方向的声音均能够被有效的吸收。

实施例二

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外层饰面1为高强纤维水泥材料或高强硅酸钙材料浇筑而成;外层饰面1的最薄处的厚度为5-10mm,最厚处的厚度为15-20mm。

左凸槽6、左凹槽7、右凸槽8和右凹槽9均采用横截面为等腰梯形或矩形的结构,左凸槽6的高度为8-10mm,左凹槽7深度为8-10mm,右凸槽8的高度为8-10mm,右凹槽9深度为8-10mm。

实施例三

在实施例二的基础上,保温材料12为气凝胶材料,具体为二氧化硅气凝胶,保温材料12的厚度为10-30mm。

实施例四

在实施例三的基础上,反射件15的开口长度为3-6mm,反射件15的直径为5-8mm,相邻的反射件15的开口交错设置,相邻的反射件15的开口之间交错的角度为10-30°。

为了易于说明,实施例中使用了诸如“上”、“下”、“左”、“右”等空间相对术语,用于说明图中示出的一个元件或特征相对于另一个元件或特征的关系。应该理解的是,除了图中示出的方位之外,空间术语意在于包括装置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图中的装置被倒置,被叙述为位于其他元件或特征“下”的元件将定位在其他元件或特征“上”。因此,示例性术语“下”可以包含上和下方位两者。装置可以以其他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位于其他方位),这里所用的空间相对说明可相应地解释。

而且,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与另一个具有相同名称的部件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部件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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