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限制开盖的烹饪器具。
背景技术:
现有烹饪器具,例如压力煲或饭煲等,包括锅体、锅盖和内胆,所述锅体内放置所述内胆,所述锅盖可开合的铰接在锅体上,所述锅盖或锅体上设有开盖按钮,所述锅盖上设有淘米装置和储米仓,所述淘米装置用于清洗米,当在清洗米的过程中,用户不小心按动开盖按钮,锅盖被打开,此时,淘米仓中水可能通过管路或出口流到锅盖的其他区域,例如具有电性元件的区域,导致电性元件损坏,造成安全隐患。淘米仓在下米的过程中,用户不小心按动开盖按钮,锅盖被打开,此时,正在下的米可能洒到除内胆以外的区域或者桌面上,造成用户需要收拾,用户的体验不好。
另外,在其他的烹饪器具中,锅盖上设有存放原料的下料装置,当下料装置将原料排放内胆时,用户不小心按动开盖按钮,锅盖被打开,此时,正在下的原料可能洒到除内胆以外的区域或者桌面上,造成用户需要收拾,用户的体验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限制开盖的烹饪器具。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限制开盖的烹饪器具,包括锅体、内胆和锅盖,所述锅体内放置所述内胆,所述锅盖可开合的铰接在锅体上,所述锅盖上设有淘米装置或存放原料的下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限开盖装置,所述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或所述下料装置处于将原料排放到内胆阶段时所述限开盖装置限制所述锅盖打开。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锅盖或锅体其中之一上设有活动卡扣和开盖按钮,另一个上设有第二卡扣,通过活动卡扣和第二卡扣实现锅盖与锅体的闭合,所述开盖按钮可驱动所述活动卡扣以实现活动卡扣与第二卡扣的分离,所述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或所述下料装置处于将原料排放到内胆阶段时所述限开盖装置限制所述活动卡扣或/和开盖按钮活动。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活动卡扣和开盖按钮设置在锅盖上,所述第二卡扣为固定卡扣,所述第二卡扣固定在锅体上。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限开盖装置为电锁盖机构。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电锁盖机构包括可伸缩的活动杆,所述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或所述下料装置处于将原料排放到内胆阶段时所述活动杆伸出以限制所述活动卡扣或/和开盖按钮活动。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活动卡扣或开盖按钮上设有限位槽或限位孔,所述淘米装置工作时或所述下料装置将原料排放到内胆时所述活动杆直接或间接伸到所述限位槽或限位孔中;或者,所述活动卡扣或开盖按钮包括挡板,所述淘米装置工作时或所述下料装置将原料排放到内胆时所述活动杆伸到挡板的活动路径以阻止所述锅盖开盖;或者,所述淘米装置工作时或所述下料装置将原料排放到内胆时所述活动杆伸到所述开盖按钮的开盖行程上或者活动卡扣的开盖行程上以阻止锅盖开盖。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电锁盖机构的数量为两个,位于活动卡扣或开盖按钮的相对两侧。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开盖按钮包括电容感应件,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主控制器,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与主控制器电连接的淘米控制器或下料控制器,所述电容感应件和所述电锁盖机构分别与主控制器电连接,所述主控制器在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时获取所述电容感应件的开盖信号以控制所述电锁盖机构限制锅盖打开,或所述主控制器获得下料装置的下料信号且所述电容感应件获得开盖信号时所述电锁盖机构限制锅盖打开。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锅盖上设有淘米装置,所述淘米装置包括淘米仓,所述淘米仓设有开口,所述开口连通淘米仓和淘米仓之外的锅盖空间。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所述烹饪器具包括电机和齿轮,通过电机和齿轮控制开盖;
所述限开盖装置为限开盖电控制器,所述限开盖电控制器与所述电机电连接,所述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或所述下料装置处于将原料排放到内胆阶段时所述限开盖电控制器控制所述电机不工作;或者
所述限开盖装置为电锁盖机构,所述电锁盖机构包括可伸缩的活动杆,所述电锁盖机构包括可伸缩的活动杆,所述齿轮上设有限位槽或限位孔,所述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或所述下料装置处于将原料排放到内胆阶段时所述活动杆伸入所述齿轮中以防止所述齿轮转动。
本实用新型由于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限开盖装置,所述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或所述下料装置处于将原料排放到内胆阶段时所述限开盖装置限制所述锅盖打开。从而即使用户误触发开盖操作,由于限开盖装置的存在,锅盖也不会打开,从而不会出现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时锅盖打开导致水流到锅盖上引起电控元件的损坏或导致安全问题,也不会出现淘米装置米和水洒到除内胆以外的区域,从而用户的体验较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烹饪器具立体图(可拆水箱爆炸开);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烹饪器具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烹饪器具锅盖爆炸开的立体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烹饪器具锅盖的立体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烹饪器具锅盖俯视部分剖开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活动卡扣的立体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烹饪器具的流程图;
附图标记:
100-锅体;110-固定卡扣;111-固定卡勾;120-可拆水箱;200-锅盖;211-铰接轴;212-扭簧;220-开盖按钮;230-活动卡扣;231-限位槽;232-卡扣本体;233-铰接部;234-活动卡勾;240-电锁盖机构;241-活动杆;300-内胆;400-淘米装置;410-淘米仓;411-开口;420-搅拌件;430-电机;440-底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结合。
第一实施例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限制开盖的烹饪器具,请参见图1-图6,所述烹饪器具包括锅体100、内胆300和锅盖200,所述锅体100内放置所述内胆300,所述内胆300的下方设置加热装置,所述锅盖200可开合的铰接在所述锅体100上,具体所述锅盖200通过铰接轴211铰接在锅体100上。所述铰接轴211上套设有扭簧212,所述扭簧212一端安装在锅盖200上,所述扭簧212另一端安装在锅体100上。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锅盖200上设有淘米装置400和储米仓,所述储米仓中存放米,所述储米仓中的米可以通过管道输送到淘米装置400中,所述淘米装置400可进行淘米,淘完米后所述淘米装置400可将米排放到内胆300中。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限开盖装置,所述淘米装置400处于工作阶段时所述限开盖装置限制所述锅盖200打开,在这里,限制开盖是指不允许将锅盖200打开,从而即使用户误触发开盖操作,由于限开盖装置的存在,锅盖200也不会打开,从而不会出现淘米装置400处于工作阶段时锅盖200打开导致水流到锅盖200上引起电控元件的损坏或导致安全隐患,也不会出现淘米装置400米和水洒到除内胆300以外的区域,从而不会引起用户的体验不好。
具体而言,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锅盖200上设有开盖按钮220和活动卡扣230,所述锅体100上设有第二卡扣,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卡扣为固定卡扣110,所述活动卡扣230铰接在锅盖200上,所述活动卡扣230与第二卡扣扣合实现锅盖200与锅体100的闭合,用户按动开盖按钮220,开盖按钮220可触发活动卡扣230动作,从而实现活动卡扣230与第二卡扣的脱离,可以实现开盖动作,在用户松开开盖按钮220后开盖按钮220和活动卡扣230可以实现弹性复位,弹性复位为本领域的普通技术,在此就不再赘述。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限开盖装置为电锁盖机构240,所述电锁盖机构240包括可伸缩的活动杆241,所述淘米装置400处于工作阶段时所述活动杆241伸出以限制所述活动卡扣230或/和开盖按钮220活动。另外,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开盖按钮和活动卡扣还可以设置在锅体上,所述第二卡扣设置在锅盖上。另外,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卡扣也可以为可活动的卡扣。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淘米装置400处于工作阶段时所述活动杆241伸出以限制所述活动卡扣230动作,具体而言,所述活动卡扣230上设有限位槽231或限位孔,所述淘米装置400处于工作阶段时所述活动杆241直接或间接伸入限位槽231或限位孔中,从而用户误操作开盖按钮220时,开盖按钮220施力给活动卡扣230,由于活动杆241直接或间接伸入限位槽231或限位孔中,从而活动卡扣230不能转动,从而活动卡扣230和第二卡扣还是保持扣合状态,从而锅盖200不会被打开。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限位槽或限位孔还可以设置在所述开盖按钮上;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活动卡扣或开盖按钮包括挡板,所述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时所述活动杆伸到挡板的活动路径以阻止所述锅盖开盖;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时所述活动杆伸到开盖按钮的开盖行程上或活动卡扣的开盖行程上以阻止锅盖开盖。在此处,活动杆241间接伸入限位槽231或限位孔中是指活动杆241联动一个或多个传动杆,所述传动杆伸入限位槽231或限位孔中。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电锁盖机构240的数量为可以为一个或者两个或者更多个,较佳为两个,两个电锁盖机构240位于活动卡扣230或开盖按钮220的相对两侧,当其中一个电锁盖机构240损坏时另一个电锁盖机构240还可以起作用以限制锅盖200打开,从而确保了用户的使用安全。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电锁盖机构240为电磁阀。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此,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电锁盖机构还可以为电机组件,所述电机组件包括电机和与电机联动的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包括可伸缩的活动杆;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电锁盖机构还可以为电动阀或者其他常规的电锁盖机构。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活动卡扣230包括卡扣本体232、铰接部233和活动卡勾234(请参见图6),所述铰接部233由所述卡扣本体232两侧延伸形成,所述活动卡扣230通过铰接部233铰接在锅盖200上,所述卡扣本体232的下端形成所述活动卡勾234,所述开盖按钮220位于所述活动卡扣230的前侧,所述开盖按钮220施力给活动卡扣230时,所述活动卡扣230绕铰接部233转动,所述固定卡扣110固定安装在锅体100上,所述固定卡扣110的上端形成固定卡勾111,所述活动卡勾234与固定卡勾111扣合实现锅盖200合盖。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淘米装置400包括淘米仓410和位于淘米仓410中的搅拌件420,淘米仓410的下端设有可打开的底盖440,淘米仓410设有开口411,较佳所述开口411位于淘米仓410的顶盖上,所述开口411连通淘米仓410和淘米仓410之外的锅盖200空间,从而,如果淘米装置400正在淘米时锅盖200打开此时淘米仓410中的水可以通过开口411流到锅盖200上,而锅盖200上安装有电控元件,从而可能引起电控元件损坏,从而引起安全问题。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开口411为进米口,所述储米仓中的米经由进米口进入所述淘米仓410。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淘米仓410还设有进水口,水可以经由进水口流到淘米仓410中,水的来源可以经由净水箱进入或者从水龙头接入。
在本实施例中,淘米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进米阶段,进水阶段、淘米阶段、排废水阶段和下米阶段,所述淘米装置400的工作阶段包括进水阶段、淘米阶段、排废水阶段和下米阶段,也即包括水进入到淘米装置400中到下米这个过程,不包括进米阶段,从而如果不设置限开盖装置当淘米装置400处于工作阶段时开盖则水可能流出淘米仓410或者米和水洒到除内胆300以外的区域。当然,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在进米阶段所述限开盖装置限制所述锅盖打开也是可以的。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主控制器和与所述主控器电连接的淘米控制器,所述主控制器例如可以为MCU等,所述电磁阀也与所述主控制器电连接,所述主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电磁阀的动作。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淘米控制器位于锅盖200上,所述淘米控制器包括水泵和电机430,所述水泵和电机430分别与所述主控制器电连接,所述水泵用于抽水,所述电机430用于控制搅拌件420的工作。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锅体100前侧设有可拆水箱120,所述水箱可以为净水箱、废水箱或者蒸汽回收水箱,所述固定卡扣110位于水箱的后侧。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烹饪器具为电饭煲。
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限制开盖的烹饪器具的控制方法,请参见图7,所述控制方法依次包括如下步骤:
S1:烹饪器具合盖,具体在本实施例中为锅盖200的活动卡扣230与锅体100的固定卡扣110扣合实现合盖。
S2:淘米装置400进入工作阶段,限开盖机构限制所述锅盖200打开,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工作阶段不包括将米输送到淘米仓410的进米阶段,进米阶段位于淘米装置400的工作阶段之前,所述工作阶段包括进水阶段、淘米阶段、排废水阶段和下米阶段,具体进水阶段为水箱中的水或者水龙头中的水输送到淘米仓410中这个阶段,水输入完毕后,所述淘米装置400进入淘米阶段,所述淘米阶段具体为电机430控制搅拌件420转动以搅拌淘米仓410中的米和水,实现对米的清洗,搅拌一定时间后,搅拌件420停止工作,所述淘米装置400进入排废水阶段,所述排废水阶段具体为通过水泵将淘米仓410中的废水排出淘米仓410,接着淘米装置400进入下米阶段,下米阶段具体为将清洗后的米排放到内胆300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限开盖机构限制锅盖200打开具体为电磁阀的活动杆241直接或间接伸入所述活动卡扣230的限位槽231中以实现限制活动卡扣230活动。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当锅盖上设置为下料装置时,S2步骤为所述下料装置排放原料到内胆,限开盖机构限制所述锅盖打开。
S3:烹饪器具进入烹饪阶段,在此处,烹饪阶段为常规电饭煲的工作阶段,具体为米和水放到内胆300中的烹饪阶段,烹饪阶段具体包括常规的加热阶段、吸水阶段、沸腾阶段、焖饭(或保温)阶段等阶段。
第二实施例
本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相似,本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主要不同为开盖方式的不同。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烹饪器具包括锅体、内胆和锅盖,所述锅体内放置所述内胆,所述锅盖可开合的铰接在所述锅体上,具体所述锅盖通过铰接轴铰接在锅体上。 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电机和齿轮,通过电机和齿轮控制开盖和合盖,具体通过电机和齿轮如何实现开盖和合盖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权人在以前的专利中有阐述,在此就不再赘述,所述锅盖上设有淘米装置和储米仓,所述储米仓中存放米,所述储米仓中的米可以通过管道输送到淘米装置中,所述淘米装置可进行淘米,淘完米后所述淘米装置可将米排放到内胆中。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限开盖装置,所述限开盖装置为限开盖电控制器,所述限开盖电控制器与所述电机电连接,所述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时所述限开盖电控制器控制所述电机不工作。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限开盖电控制器可以为MCU等电控元件。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限开盖装置还可以为电锁盖机构,例如电磁阀,所述齿轮上设有限位槽或限位孔,所述电锁盖机构包括可伸缩的活动杆,所述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时所述活动杆伸入所述齿轮中以防止所述齿轮转动。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锅盖上没有活动卡扣和开盖按钮,所述锅体上没有固定卡扣,从而本实施例不是通过开盖按钮、活动卡扣、固定卡扣实现开盖。
第三实施例
本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相似,本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主要不同为设置下料装置,不设置淘米装置。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烹饪器具包括锅体、内胆和锅盖,所述锅体内放置所述内胆,所述内胆的下方设有加热装置,所述锅盖可开合的铰接在所述锅体上,具体所述锅盖通过铰接轴铰接在锅体上。所述铰接轴上套设有扭簧,所述扭簧一端安装在锅盖上,所述扭簧另一端安装在锅体上。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锅盖上设有下料装置,所述下料装置中存放原料,所述下料装置的底盖可以打开以将下料装置中的原料排放的内胆中。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限开盖装置,所述下料装置将原料排放到内胆时所述限开盖装置限制所述锅盖打开,在这里,限制开盖是指不允许将锅盖打开,从而即使用户误触发开盖操作,由于限开盖装置的存在,锅盖也不会被打开,从而不会出现所述下料装置处于将原料排放到内胆阶段时锅盖打开导致原料洒到除内胆以外的区域或者桌面上,从而不会引起用户的体验不好。另外,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开盖方式和限制开盖方式也可以像第二实施例中一样。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限开盖装置与实施例1的限开盖装置一样,在此就不再赘述。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下料装置包括储料仓和位于储料仓下方的底盖,所述底盖可打开储料仓以使储料仓中的原料排放到内胆中,所述底盖关闭时所述储料仓中的原料不会排放到内胆中。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主控制器和与所述主控器电连接的下料控制器,所述主控制器例如可以为MCU等,所述下料控制器位于锅盖上,所述下料控制器包括电机,所述电机与所述主控制器电连接,所述电机用于控制底盖的活动以打开和关闭所述储料仓。
第四实施例
本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相似,本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主要不同为在开盖按钮上增设有电容感应件。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锅盖上设有淘米装置或存放原料的下料装置,所述锅盖或锅体上设有开盖按钮,所述开盖按钮为塑料件,所述开盖按钮包括按钮本体和电容感应件,所述电容感应件例如为金属片或环形导线等,所述电容感应件较佳位于按钮本体的内侧,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此,所述电容感应件还可以内嵌入所述按钮本体内;在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实施例中,所述开盖按钮为金属开盖按钮,此时开盖按钮本身可以作为电容感应件。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主控制器,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与主控制器电连接的淘米控制器或下料控制器,同第一实施例一样所述烹饪器具还包括限开盖装置,所述限开盖装置为电锁盖机构,所述电容感应件和电锁盖机构分别与主控制器电连接,所述主控制器在淘米装置处于工作阶段时获取所述电容感应件的开盖信号以控制所述电锁盖机构限制锅盖打开,或所述主控制器获得下料装置的下料信号且所述电容感应件获得开盖信号时所述电锁盖机构限制锅盖打开。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开盖信号的是指当用户手指将要接触所电容感应件时,用户的手指与所述电容感应件形成电容,从而电容感应件会发送信号给主控制器,此时的信号为开盖信号。当用户的手指没有靠近电容感应件时,电容感应件不会发送开盖信号给主控制器,此时即使发送信号也不会是开盖信号,此时电锁盖机构不会限制锅盖打开,也即主控制器不会控制电锁盖机构限制锅盖打开。
本实用新型的烹饪器具可以为电饭煲、电压力煲、电炖锅、炒菜机等厨房烹饪器具。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