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式儿童安全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95662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一种组合式儿童安全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床具防护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组合式儿童安全防护装置。



背景技术:

由于现有的床一般是在床架上直接放置床垫,对于儿童来说,极有可能在休息时翻身而不慎落床,因此,床护栏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已经成为婴幼儿成长过程中的必需品。

床护栏产品的技术发展历程大致如下:

第1代床护栏几乎全部为翻折床护栏;这类床护栏的特征为:

1、尺寸偏小,长度在120cm或以内;原因为:①、欧洲标准规定床护栏布套出厂时就应该在上面,客户不能自行拆卸,所以做大难度太大;②、国外一般有儿童房,床护栏只是挡睡觉之用,不像国内将床当做游戏场所。

2、嵌入床沿的深度不够,10cm以内,部分甚至只有2-5cm。

3、高度很低,只要小孩睡觉不掉床即可,甚至规定了不能超过60cm的规定。

4、需进行两边解锁才能完成床护栏下翻。

5、这类床护栏几乎全部为单片使用,在国内应用交叉安装(床侧、床尾都安装)时,会出现5-10cm大缝隙,同时因为插入床垫下方的支撑杆交叉导致:①、交叉部位隆起;②、一侧床护栏不稳定。

第2代床护栏:

这类床护栏针对国内市场进行技术特征改良,依然全部为翻折床护栏,特点是:

1、增大床栏尺寸。

2、提高嵌入深度。

3、将床护栏加高。

这样带来不足的地方及未解决的问题为:

1、直接拉大尺寸,床护栏的摇晃性有很大的问题。

2、支撑杆交叉安装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第3代床护栏,即现在市场销售的绝大部分产品,这类床护栏开始针对床护栏稳定性、交叉安装、床护栏适应不同床垫厚度进行改良,主要特点为:

1、立柱变成制造上下伸缩款,这样床栏下横杆适应不同床垫厚度,以此一定程度上避免防踩空问题,但是无法完全解决问题;这类产品的问题为:①、非常摇晃;②、成本代价高。

2、开始设计出固定的2面装床护栏,即2面床护栏呈90度夹角,将2面床栏的支撑杆打穿,用螺丝进行固定,解决交叉安装的缝隙问题;但带来的问题是:①、销售非常麻烦,销售需要确定安装在左侧还是右侧;②、交叉部位的缝隙会随着使用时间越长,缝隙越大,从而不安全。

3、开始出现底部支撑杆扁平化的产品,以试图解决2面床护栏邻接处支撑杆干涉的问题,但实际为伪需求,面临强度不够的问题。

第4、5代床护栏开始进行细分分化,既然有大量用户需要多面安装,开始出现了3面、4面床围栏;但因为全部固定的原因,这类床护栏的解锁方式为上下伸缩解锁,与过去翻折床护栏相比出现细分。

截止到目前为止,没有一款产品可以满足客户的1片、2片、3片、4片床护栏需求,各种形态都是细分产品,即便能拼起来也有很多问题,比如拼接处不牢靠,会位移;拼接后有大缝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可以独立拼接的儿童安全防护床具,该床具由至少两面床护栏拼接而成,两面床护栏通过滑槽与滑轨上下滑动卡接配合,从而在两面床护栏拼接处连接固定,可拼成L形、三面U形以及四面口字形,以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及不同的场景要求;同时又解决了拼接处支撑杆交叉干涉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组合式儿童安全防护装置,该床具是由至少两面床护栏拼接而成,每一面床护栏包括间隔相对的两个立柱以及连接两个立柱的横杆,两面床护栏在拼接处通过至少一个连接件连接固定,在拼接处邻近的两个立柱上设有凸出于立柱侧面的滑轨,所述的连接件上对应设有两个滑槽,所述的连接件沿竖直方向通过滑槽滑动卡入滑轨;或是在拼接处邻近的两个立柱上凹设有滑槽,所述的连接件上凸设有滑轨,所述的连接件通过滑轨卡入立柱的滑槽。

作为优选,立柱上的滑轨为燕尾滑轨,连接件上的滑槽为燕尾滑槽。

作为优选,在滑轨底部横向设有对连接件起到限位作用的托举部。托举部将连接件托住,防止其向下移位。

作为优选,该防护装置是由两面、三面或四面床护栏拼接而成,两面、三面或四面床护栏拼接形成L形、U形或口字形床具。

作为优选,每一面床护栏在远离拼接处的立柱上设置有支撑组件;而在两面床护栏拼接处的两根立柱中设有最多一个支撑组件。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组件包括横向设置的支撑杆,所述的支撑杆设置在立柱下端,且支撑杆的一端与立柱为可拆卸连接。

为了方便拆装,作为优选,支撑杆的一端连接有一插头,所述的插头插置在立柱下端;所述的插头带有弹性销,在立柱上对应设有限位孔,插头插入立柱后弹性销卡入限位孔内。

一种组合式儿童安全防护装置,该防护装置是由至少两面床护栏拼接而成,每一面床护栏包括间隔相对的两个立柱以及连接两个立柱的横杆;两面床护栏在拼接处邻近的两个立柱通过连接件拼接固定,所述的连接件包括凸设于其中一立柱侧面的滑轨及形成于另一立柱侧面的滑槽,两立柱中一立柱通过滑轨滑入另一立柱的滑槽使两立柱拼接固定。

作为优选,另一立柱上设有突出部,所述的滑槽设置在突出部上;或是滑槽凹设于另一立柱侧面。

作为优选,所述的立柱为中空扁管,所述的立柱包括内侧面及与之相对的外侧面,内、外侧面均为平面,内、外侧面的两端通过弧形面过渡连接,滑轨设置在内侧面或外侧面上。

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的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两面床护栏通过滑轨与滑槽上下滑动卡接配合,实现了两个邻接立柱的稳定连接,进一步实现了两面床护栏的拼接固定;这样方便了用户购买选择,也节省了购买成本,又解决了以往在两个立柱下端同时安装两个支撑杆产生的交叉干涉的技术问题,一举两得。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中连接件与立柱滑动配合后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1中两面床护栏的立体状态拼接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具体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涉及各部件的参考方位,比如左、右、上、下、侧面、旁侧等,是以床护栏在正常使用状态下描述的。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邻接”、“邻近”、“内、外侧面”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床护栏必须具有特定的方向、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支撑”、等术语均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相连”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或者本实用新型的具体解释来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术语“具体实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实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譬如支脚或支撑杆可以采用不限于金属材料加工,也可采用强度满足使用要求的非金属材料加工。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如下:

具体实施例1:一种儿童安全防护床具,以两面床护栏拼接成L形床具为例,如图2所示,包括两面以对接趋势相邻近的床护栏a80、床护栏b81,两面床护栏a80、b81所成的夹角为90度,床护栏a80包括间隔相对的两个立柱a82以及连接两个立柱a82的横杆a83,床护栏b81包括间隔相对的两个立柱b84以及连接两个立柱b84的横杆b85;横杆a83、横杆b85又各自包括上、下横杆。

如图1-2所示,两面相邻近的床护栏a80、b81之间通过至少一个连接件86连接固定,两面相邻近的床护栏a80、b81拼接处的两个立柱a82、b84中每一个立柱均具有内侧面87及与之相对的外侧面88,具体的说,所述的立柱a82、b84为中空扁管,内侧面87、外侧面均为平面,内、外侧面的两头通过弧形面过渡相连。

在拼接处邻近的两个立柱a82、b84上设有凸出于立柱内侧面87的滑轨89,所述的连接件86呈L形,是由两块折弯板90一体连接组成,连接件86上对应设有两个滑槽91,所述的连接件86沿竖直方向通过滑槽91滑动卡入滑轨89。

进一步说,立柱上的滑轨89为燕尾滑轨,连接件上的滑槽91为燕尾滑槽;在滑轨底部横向设有对连接件起到限位作用的托举部。

每一面床护栏在远离拼接处的立柱上设置有支撑组件;而在两面床护栏拼接处的两根立柱中设有最多一个支撑组件;所述支撑组件包括横向设置的支撑杆92,所述的支撑杆92设置在立柱下端,且支撑杆92的一端与立柱为可拆卸连接;支撑杆92的一端连接有一插头,所述的插头插置在立柱下端;所述的插头带有弹性销93,在立柱上对应设有限位孔94,插头插入立柱后弹性销93卡入限位孔94内。

实施例2: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该防护装置是由至少两面床护栏拼接而成,每一面床护栏包括间隔相对的两个立柱以及连接两个立柱的横杆;两面床护栏在拼接处邻近的两个立柱通过连接件拼接固定,所述的连接件包括凸设于其中一立柱侧面的滑轨及形成于另一立柱侧面的滑槽,两立柱中一立柱通过滑轨滑入另一立柱的滑槽使两立柱拼接固定。

另一立柱上设有突出部,所述的滑槽设置在突出部上;或是滑槽凹设于另一立柱侧面。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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