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尘器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10233961阅读:来源:国知局
成在刚性部210上。由此不仅可以保证卡台211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卡台211对刷条200的定位效果,提高刷条200的安装强度,而且可以使刷条200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具有良好的柔性,使吸尘器1在进行清扫时,刷条200能够与地面紧密贴合,保证刷条200与地面之间的密封性,从而提高吸尘器1的清洁效果。
[0037]具体而言,本体100上可以设有滚轮130,滚轮130的下端高于刷条200的下端。由此不仅可以使吸尘器1在地面上运动时更加顺畅,而且可以保证刷条200与地面之间的密封性。
[0038]具体地,柔性部220和刚性部210—体注塑成型。具体而言,刚性部210可以为塑料件且柔性部220可以为橡胶件,且刚性部210和柔性部220通过二元共注方式成型。由此不仅可以简化刷条200的装配工艺,提高刷条200的生产效率,而且可以保证刷条200的结构强度。
[0039]可选地,如图3所示,插槽120的深度大于刚性部210的高度。由此不仅可以进一步防止刷条200脱离插槽120,而且可以利用插槽120的侧壁对刷条200进行定位,从而可以进一步提尚刷条200安装后的稳定性。
[0040]有利地,如图3和图5所示,刚性部210在前后方向上的宽度由下至上逐渐减小。由此可以便于刷条200插入插槽120内,以进一步便于刷条200的装配。
[0041]更为有利地,如图3和图4所示,所述卡扣的下表面向上且向所述插槽的内侧倾斜。由此可以进一步便于刷条200插入插槽120内。
[0042]吸尘器1可以为扫地机器人。
[0043]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尘器1的其他构成以及操作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都是已知的,这里不再详细描述。
[0044]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 “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4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46]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彼此可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47]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48]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49]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主权项】
1.一种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体,所述本体内具有吸风风道,所述本体的下表面具有与所述吸风风道连通的吸口,所述吸口处设有插槽; 刷条,所述刷条和所述插槽的内壁中的一个上设有卡台且另一个上设有卡扣,所述刷条的一部分配合在所述插槽内且所述卡扣卡合在所述卡台上以防止所述刷条脱离所述插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形成在所述插槽的内壁上且所述卡台形成在所述刷条上。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包括位于所述插槽前壁上的前卡扣和位于所述插槽后壁上的后卡扣,所述前卡扣与所述后卡扣在前后方向上错开。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卡扣为多个且沿所述插槽的前壁间隔设置,所述后卡扣为多个且沿所述插槽的后壁间隔设置。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台为两个且分别位于所述刷条的前表面和后表面上。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刷条包括刚性部和与所述刚性部的下表面相连的柔性部,所述卡台形成在所述刚性部上。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部和所述刚性部一体注塑成型。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槽的深度大于所述刚性部的高度。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刚性部在前后方向上的宽度由下至上逐渐减小。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的下表面向上且向所述插槽的内侧倾斜。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吸尘器,所述吸尘器包括:本体,所述本体内具有吸风风道,所述本体的下表面具有与所述吸风风道连通的吸口,所述吸口处设有插槽;刷条,所述刷条和所述插槽的内壁中的一个上设有卡台且另一个上设有卡扣,所述刷条的一部分配合在所述插槽内且所述卡扣卡合在所述卡台上以防止所述刷条脱离所述插槽。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吸尘器具有装配方便、生产效率高、成本低等优点。
【IPC分类】A47L9/06
【公开号】CN205144450
【申请号】CN201520752917
【发明人】朱小刚, 陈远, 白吾炫
【申请人】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13日
【申请日】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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