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管廊施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能够处理接缝的管廊内模台车。
背景技术: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建设工程,管廊施工时,采用管廊内模台车可以起到浇注时支撑和搭建内模的作用,大大提高了施工效率,但是目前的管廊内模台车存在以下问题:1)一般在底板的基础上浇注侧墙和顶墙,侧墙的底部需要与底板齐平,而底板的侧面往往存在不平直、有鼓包、有弧度等缺陷,造成管廊内模台车的侧模板不能紧贴侧墙的内侧产生缝隙,缝隙较大的话会会漏浆,最后成型的接缝外观质量较差;2)管廊内模台车顶模板和侧模板搭接处的掖角模板的接缝经常漏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处理接缝的管廊内模台车,该管廊内模台车的侧模板可以贴合紧密,确保了接缝的外观质量。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能够处理接缝的管廊内模台车,包括能够沿轨道行走的车架以及设在车架上且能够自由伸缩的顶模板和侧模板,顶模板和侧模板之间设有掖角模板,车架底部侧模板所在侧设有支架,支架上设有与轨道平行的直线运动机构,直线运动机构的移动端设有打磨机,支架和直线运动机构均能够覆盖整个侧模板的宽度范围并且均在侧模板的宽度范围内的部分位于侧模板下方。
进一步地,掖角模板一端铰接在顶模板的端部、另一端搭接在侧模板的顶端,掖角模板始终位于侧模板的外部。
进一步地,直线运动机构为传动链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打磨时,车架行走到工作位,侧模板伸开之前启动打磨机,打磨机在直线运动机构的带动下沿车架运动方向(纵向)运动,将底板上的侧面(已随底板施工完成的部分)内侧打磨平直,打磨完成后,将打磨机移至支架端头(以不妨碍侧模板的伸展为界),将侧模板伸长至工作位即可确保结合面紧密。增设的打磨机用来处理接缝处的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以达到侧模板可以和混凝土面贴合紧密,确保不漏浆,确保了接缝的外观质量。
2.进行模板支撑时,先将顶模板上升至工作位,掖角模板通过铰链的连接,也同时上升,但在此过程中,掖角模板底端一直顺搭在侧模板的外部,然后再将侧模板伸长至工作位,在此过程中,掖角模板的下端一直被侧模板顶着向外伸展,直到侧模板到工作位时,掖角模板的下端也到工作位,在拆模时,先缩回侧模板,然后再降下顶模板,此时掖角模板会自动跟随顶模板下降被拆下。一端铰接一端搭接的组合方式实现了掖角模板的自动支撑与复位,并确保了接缝的紧密,减少了漏浆现象,确保了接缝的外观质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处理接缝时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侧视图(去掉顶模板、侧模板和掖角模板)。
图中:1-顶模板;2-车架;3-轨道;4-支架;5-底板;6-打磨机;7-侧墙;8-侧模板;9-掖角模板;10-传动链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能够处理接缝的管廊内模台车,包括能够沿轨道3行走的车架2以及设在车架2上且能够自由伸缩的顶模板1和侧模板8,顶模板1和侧模板8之间设有掖角模板9,车架2底部侧模板8所在侧设有支架4,支架4上设有与轨道3平行的直线运动机构,直线运动机构的移动端设有打磨机6,支架4和直线运动机构均能够覆盖整个侧模板8的宽度范围(能够处理侧模板8加工范围内的所有接缝)并且均在侧模板8的宽度范围内的部分位于侧模板8下方(侧模板8伸出时不会于支架4和直线运动机构产生干涉)。
打磨时,车架2行走到工作位,侧模板8伸开之前启动打磨机6,打磨机6在直线运动机构的带动下沿车架2运动方向(纵向)运动,将底板5上的侧面(已随底板5施工完成的部分)内侧打磨平直,打磨完成后,将打磨机6移至支架4端头(以不妨碍侧模板8的伸展为界),将侧模板8伸长至工作位即可确保结合面紧密。增设的打磨机6用来处理接缝处的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以达到侧模板8可以和混凝土面贴合紧密,确保不漏浆,确保了接缝的外观质量。
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掖角模板9一端铰接在顶模板1的端部、另一端搭接在侧模板8的顶端,掖角模板9始终位于侧模板8的外部。进行模板支撑时,先将顶模板1上升至工作位,掖角模板9通过铰链的连接,也同时上升,但在此过程中,掖角模板9底端一直顺搭在侧模板8的外部,然后再将侧模板8伸长至工作位,在此过程中,掖角模板9的下端一直被侧模板8顶着向外伸展,直到侧模板8到工作位时,掖角模板9的下端也到工作位,在拆模时,先缩回侧模板8,然后再降下顶模板1,此时掖角模板9会自动跟随顶模板1下降被拆下。一端铰接一端搭接的组合方式实现了掖角模板9的自动支撑与复位,并确保了接缝的紧密,减少了漏浆现象,确保了接缝的外观质量。
如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直线运动机构为传动链条10。
本实用新型可实现管廊内模各主要接缝的紧密结合以及确保混凝土成型后的外观质量满足设计使用要求。应当理解的是,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