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震机构及道闸栏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94889阅读:335来源:国知局
减震机构及道闸栏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缓冲减震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减震机构及道闸栏栅。



背景技术:

道闸被广泛地应用于城市生活的各个领域,例如停车场为了车辆安全存放,通常会在出入口处布置道闸等。目前市面上常用的栏栅道闸或广告道闸,由于自身重量较重,在道闸关闭时,栏栅下落触碰地面的瞬间会产生较大的瞬时冲击力,由此会使道闸出现弹跳、振荡等不稳定现象,长此以久会较大程度地影响道闸的结构稳固和使用寿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现有的道闸会在脚部安装橡胶缓冲垫脚来减震,但减震效果一般,在道闸落地后需3到4次弹跳,方可回复到稳态,因而无法有效消除振荡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这不仅影响道闸运行的稳定性,频繁而剧烈的机械振荡还会损坏栏栅立柱乃至整个栏栅结构,大大增加日常维护的工作量。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缓冲减震性能好,可靠性高,且结构简单的减震机构;此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减震效果好,防止结构损坏,降低维护成本及使用寿命长的道闸栏栅。

其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减震机构,包括支柱,缓冲垫脚,支撑座及弹性抵压件,所述支柱包括第一连接端和第二连接端,所述第一连接端固定于所述缓冲垫脚上,所述第二连接端与所述支撑座滑动连接,所述弹性抵压件套装于所述支柱上、并抵压设置于所述支撑座和所述缓冲垫脚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第一锁紧件,所述支撑座设有第一装配孔,所述第一连接端穿设于所述第一装配孔、并与所述第一锁紧件配合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端的外缘设有第一调节部,所述第一调节部与所述第一锁紧件配合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第二锁紧件,所述缓冲垫脚设有第二装配孔,所述第二连接端穿设于所述第二装配孔、并与所述第二锁紧件配合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连接端的外缘设有第二调节部,所述第二调节部与所述第二锁紧件配合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减震机构还包括第一防护件,所述第一防护件套装于所述支柱、并位于所述弹性抵压件和所述缓冲垫脚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减震机构还包括第二防护件,所述第二防护件套装于所述第二连接端、并位于所述第二锁紧件和所述缓冲垫脚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缓冲垫脚具有顶面和底面,所述缓冲垫脚沿顶面至底面的截面尺寸呈逐渐递增的趋势。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弹性抵压件的内径与所述支柱的直径相匹配。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道闸栏栅,其包括如上所述的减震机构和栏栅,所述栏栅包括立柱,所述立柱与所述减震机构配合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上述减震机构中将所述支柱的第一连接端与所述缓冲垫脚连接,第二连接端与所述支撑座滑动连接,并将所述弹性抵压件套装于所述支柱上、并稳定的抵压设置于所述支撑座和所述缓冲垫脚之间。当受到震动或冲击时,所述支柱可相对所述支撑座滑动,使得所述弹性抵压件压缩,通过其自身的弹性力结合所述缓冲垫脚的弹性缓冲作用,可以实现共同吸收冲击动能,从而达到良好的缓冲减震效果,且上述减震机构的连接方式简单、结构紧凑,工作可靠性高。

上述道闸栏栅通过将立柱固定于所述减震机构上,当栏栅收起或放下时,通过减震机构与地面间良好的缓冲减震作用,可以有效防止栏栅触地后产生反弹,从而减轻立柱以及整个栏栅的结构性损坏,不仅降低后期维护成本,同时可以大大延长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减震机构的结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减震机构的工作状态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道闸栏栅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0、支柱,120、第一连接端,122、第一调节部,140、第二连接端,142、第二调节部,200、缓冲垫脚,220、第二装配孔,300、支撑座,320、第一装配孔,400、弹性抵压件,500、第一锁紧件,600、第二锁紧件,700、第一防护件,800、第二防护件,900、栏栅,920、立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减震机构,包括支柱100,缓冲垫脚200,支撑座300及弹性抵压件400,所述支柱100包括第一连接端120和第二连接端140,所述第一连接端120固定于所述缓冲垫脚200上,所述第二连接端140与所述支撑座300滑动连接,所述弹性抵压件400套装于所述支柱100上、并抵压设置于所述支撑座300和所述缓冲垫脚200间。

上述减震机构中将所述支柱100的第一连接端120与所述缓冲垫脚200连接,第二连接端140与所述支撑座300滑动连接,并将所述弹性抵压件400套装于所述支柱100上、并稳定的抵压设置于所述支撑座300和所述缓冲垫脚200之间。当受到震动或冲击时,所述支柱100可相对所述支撑座300滑动,使得所述弹性抵压件400压缩,通过其自身的弹性力结合所述缓冲垫脚200的弹性缓冲作用,可以实现共同吸收冲击动能,从而达到良好的缓冲减震效果,且上述减震机构的连接方式简单、结构紧凑,工作可靠性高。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缓冲垫脚200优选采用弹性性能优良的橡胶、塑料等材料制作,以使其具有良好的缓冲减震性能。垫脚的结构类似于圆台体,圆台体的中部镂空,以降低制造成本和减轻重量,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缓冲垫脚200具有顶面和底面,所述缓冲垫脚200沿顶面至底面的截面尺寸呈逐渐递增的趋势。由此可以保证与地面接触的为面积较大的圆台底面,使得减振机构与地面作用时能够更加稳固的站立,避免接触面积过小,产生过大的应力集中,使机构产生结构性破坏。

此外,所述弹性抵压件400采用弹性性能好,韧性高的材料制作的弹簧,优选其长度小于所述支柱100的长度。当受到冲击力时,弹簧可以恰好实现完全压缩,之后由可以通过自身弹性力实现反弹,以确保减震机构具有可靠的工作性能。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弹性抵压件400的内径与所述支柱100的直径相匹配。弹簧的内径与所述支柱100的外径相匹配,可以确保弹簧稳固的套装于支柱100外表面,弹簧压缩或伸张时可以依靠支柱100的良好导向作用而顺利实现工作,避免弹簧的尺寸过大,导致受力发生侧向弯折,导致弹簧收到损坏而无法正常工作。

上述减震机构还包括第一锁紧件500,所述支撑座300设有第一装配孔320,所述第一连接端120穿设于所述第一装配孔320、并与所述第一锁紧件500配合连接。在本实施例中,优选在所述第一连接端120的外缘设有第一调节部122,所述第一调节部122与所述第一锁紧件500配合连接。其中,所述第一调节部122为螺纹结构,所述第一锁紧件500为螺母,该螺纹结构的长度可以确保螺母在所述第一连接端120上实现一定距离的移动,进而根据不同长度的所述支柱100和弹簧的匹配关系,灵活调整固定后弹簧在支柱100上的最佳行程长度,且该螺纹连接的结构简单,调节方式简单可靠。

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端120沿横向贯穿设置一个通孔,所述第一锁紧件500为卡销,当所述第一连接端120穿过所述第一装配孔320之后,将卡销插入通孔内,即可实现所述支柱100与所述支撑座300的可靠连接,该连接方式简单,连接稳固,且装拆非常便利。

此外,上述减震机构还包括第二锁紧件600,所述缓冲垫脚200设有第二装配孔220,所述第二连接端140穿设于所述第二装配孔220、并与所述第二锁紧件600配合连接。在本实施例中,优选在所述第二连接端140的外缘设有第二调节部142,所述第二调节部142与所述第二锁紧件600配合连接。其中,所述第二调节部142为螺纹结构,所述第二锁紧件600为螺母,该螺纹结构的长度可以确保螺母在所述第二连接端140上实现一定距离的移动,由此可以根据不同长度的所述支柱100和弹簧的匹配关系,从另一端灵活调整固定后弹簧在支柱100上的最佳行程长度。且该螺纹连接的结构简单,调节方式简单可靠。

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二连接端140沿横向贯穿设置一个通孔,所述第二锁紧件600为卡销,当所述第二连接端140穿过所述第二装配孔220之后,将卡销插入通孔内,即可实现所述支柱100与所述缓冲垫脚200的可靠连接,该连接方式简单,连接稳固,且装拆非常便利。

请参照图2,另外,所述减震机构还包括第一防护件700,所述第一防护件700套装于所述支柱100、并位于所述弹性抵压件400和所述缓冲垫脚200间。所述减震机构还包括第二防护件800,所述第二防护件800套装于所述第二连接端140、并位于所述第二锁紧件600和所述缓冲垫脚200间。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防护件700和第二防护件800均为垫圈,当机构受冲击力压缩时可以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避免造成压坏,影响使用寿命。

请参照图3,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道闸栏栅,其包括如上所述的减震机构和栏栅900,所述栏栅900包括立柱920,所述立柱920与所述减震机构配合连接。

上述道闸栏栅通过将立柱920固定于所述减震机构上,当栏栅900放下关闭时,通过减震机构与地面间良好的缓冲减震作用,可以有效防止栏栅900触地后产生反弹,从而减轻立柱920以及整个栏栅900的结构性损坏,不仅降低后期维护成本,同时可以大大延长使用寿命。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支撑座300设有与所述立柱920形状配合的卡槽,可以保证立柱920可以稳固的卡接入卡槽内实现过盈配合的可靠连接。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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