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手的手腕构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4073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机械手的手腕构造,包含具有共通的旋转轴线的上侧手及下侧手,且具备:

中空的外侧手腕轴,沿着所述共通的旋转轴线而延伸设置,且上端连接于所述下侧手;

中空的内侧手腕轴,沿着所述共通的旋转轴线穿过所述外侧手腕轴的内部而延伸设置且上端连接于所述上侧手,且具有以在所述下侧手的内部开口的方式形成的开口部;以及

线束处理机构,用以将从所述内侧手腕轴的内部经由所述开口部而延伸设置到所述下侧手的内部的线束支撑为能够独立于所述内侧手腕轴及所述下侧手的每一者地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械手的手腕构造,其中所述线束处理机构具有可动支撑部件,所述可动支撑部件能够独立于所述内侧手腕轴地绕所述共通的旋转轴线旋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械手的手腕构造,其中所述可动支撑部件具有:环状的主体部,配置于所述内侧手腕轴的内部;以及线束支撑部,为了支撑插通于所述环状的主体部且延伸设置到所述下侧手的内部的所述线束,而设置于所述环状的主体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机械手的手腕构造,其中所述线束处理机构是以如下方式构成:通过伴随着所述上侧手及所述下侧手的相对旋转动作,将所述内侧手腕轴的所述开口部的缘部按压到所述线束支撑部,而使所述线束支撑部与所述环状的主体部一起绕所述共通的旋转轴线旋转。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机械手的手腕构造,其中所述环状的主体部利用配置于所述内侧手腕轴的内部的轴承部件而被支撑为能够绕所述共通的旋转轴线旋转。

6.根据权利要求3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机械手的手腕构造,其中所述线束支撑部具有:延伸部,从所述环状的主体部沿半径方向延伸;以及保持部,形成于所述延伸部,且保持所述线束。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机械手的手腕构造,其中所述上侧手与所述下侧手能够相对旋转的范围为180°以上。

8.一种线束处理机构,其为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机械手的手腕构造中的线束处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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