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限位件及执手锁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00843阅读:540来源:国知局
一种限位件及执手锁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门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限位件及执手锁结构。



背景技术:

四扇推拉门的方轴假执手锁的把手360度自由旋转,且在对门时碰撞真执手锁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旨在解决上面描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解决以上问题的限位件。具体地,本实用新型提供能够防止执手锁任意角度自由旋转的限位件。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限位件,所述限位件包括固定部和限位部,所述固定部为圆柱状结构,所述固定部的中间部位设置有方孔;所述限位部包括第一凸台和第二凸台,所述第一凸台和所述第二凸台沿所述方孔的对角线方向固定设置在所述固定部的两侧;所述第一凸台的底面和所述第二凸台的底面均与所述固定部的底面相平齐设置。

其中,所述限位件还包括定位孔,所述定位孔设置在所述固定部的侧面上。

其中,所述第一凸台与所述第二凸台的结构相同,且所述第一凸台的厚度小于所述固定部的厚度。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执手锁结构,所述执手锁结构包括执手、锁件和如以上内容所述的限位件,其中,所述执手设置在所述锁件的第一侧,所述限位件设置在所述锁件的第二侧,且所述执手的方轴穿过所述锁件与所述限位件固定连接;所述锁件的宽度大于所述限位件的所述固定部的直径、且小于所述第一凸台的外边缘与所述第二凸台的外边缘之间的最大距离。

其中,所述锁件的第二侧设置有挡板,所述挡板与所述执手的方轴的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限位件的所述固定部的直径、且小于所述第一凸台的外边缘或所述第二凸台的外边缘与所述固定部的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其中,所述执手锁结构还包括顶丝,所述限位件与所述执手之间通过所述顶丝固定连接。

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限位件,能够有效改善方轴执手锁的把手自由旋转的问题,提高执手锁的使用安全性;该限位件不仅可以在假执手锁上使用,也可以应用到真执手锁上;并通过调整限位件的安装方向,可以实现执手锁的左开和右开方向的转换,扩大其实用性。

参照附图来阅读对于示例性实施例的以下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性特征和优点将变得清晰。

附图说明

并入到说明书中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的附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且与描述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这些附图中,类似的附图标记用于表示类似的要素。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示例性地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限位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例性地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执手锁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示例性地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执手锁结构安装后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

本实用新型的基本思想是,在锁体与执手的连接处设置一限位件,用以限制执手的活动范围,避免执手的碰撞等问题。

下面结合附图,对根据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限位件及执手锁结构进行详细描述。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限位件的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参照图1所示,该限位件1包括固定部11和限位部12。其中,固定部11为圆柱状结构,固定部11的中间部位设置有方孔110,用以方便执手上的方轴穿过、进而固定。限位部12包括第一凸台121和第二凸台122,第一凸台121和第二凸台122沿方孔110的对角线方向固定设置在固定部11的两侧,从两个方向限制执手的旋转;第一凸台121的底面和第二凸台122的底面均与固定部11的底面相平齐设置。

具体地,该限位件1还包括定位孔13,定位孔13设置在固定部11的侧面上,用以固定限位件1与执手之间的位置,防止限位件1沿执手的方轴的轴向产生滑动、影响限位效果。

具体地,第一凸台121与第二凸台122的结构相同,且第一凸台121和第二凸台122的厚度均小于固定部11的厚度,可以在实现限位功能的基础上,节约材料和安装空间。

相适应于上述限位件1,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执手锁结构图2示出了该执手锁结构的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3则示出了该执手锁结构安装后的示意图。参照图2和图3所示,该执手锁结构100包括执手2、锁件3和上述限位件1;其中,执手2设置在锁件3的第一侧,限位件1设置在锁件3的第二侧,且执手2的方轴穿过锁件3与限位件1固定连接。为了实现限位件1的限位功能,锁件3的宽度大于限位件1的固定部11的直径、并且小于第一凸台121的外边缘与第二凸台122的外边缘之间的最大距离。

具体地,锁件3的第二侧设置有挡板31,挡板31与执手2的方轴的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限位件1的固定部11的直径、且小于第一凸台121的外边缘或第二凸台122的外边缘与固定部11的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在安装状态下,第一凸台121和第二凸台122中的一个凸台位于挡板31和锁件3的一侧的侧板之间,对限位件1进行两侧的转向限制;另一个凸台则与锁件3的另一侧的侧板相触,进一步限制限位件1的转向。

另外,为了确保限位件1与执手2之间的连接稳定性,本实用新型的执手锁结构100还包括顶丝4,限位件1与执手2之间通过顶丝4固定连接,以避免限位件1沿执手2的方轴的轴向发生滑动,导致第一凸台121或者第二凸台122与挡板31之间滑脱,降低限位效果。

上面描述的内容可以单独地或者以各种方式组合起来实施,而这些变型方式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仅仅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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