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80448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管道装置,更确切地说,是一种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



背景技术:

在进行管道铺设时,一般采用人工来进行吊装,由于管道的外壁光滑,常用的卡钳很难将管道固定,颇为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包含一对夹臂,所述的夹臂之间设有一上连接座和一下连接座,所述的夹臂包含一对平行设置的夹片,所述的夹片的顶部分别设有一夹片圆孔,所述的夹片的中部分别设有一长圆形的贯穿的锁止槽口,所述的夹片的底部之间设有一定位柱,所述的定位柱上分别设有一定位柱孔,所述的定位柱孔内分别设有一可拆卸的下锁止螺杆,所述的上连接座包含一上连接主体,所述的上连接主体的中心设有一上连接圆孔,所述的上连接主体的两侧分别设有一上连接凸缘,所述的上连接凸缘上分别设有一上凸缘圆孔,所述的下连接座包含一下连接主体,所述的下连接主体的中心设有一下连接圆孔,所述的下连接主体的两侧分别设有一下连接凸缘,所述的下连接凸缘上分别设有一下凸缘圆孔,所述的下连接主体的一侧设有一紧压凸缘,所述的紧压凸缘上设有一紧压圆孔,所述的紧压圆孔内设有一紧压螺杆,一锁止长杆分别贯穿所述的上连接圆孔和下连接圆孔,所述的锁止长杆的顶部设有一手柄,一对第一连接螺杆分别贯穿所述的夹片圆孔和上凸缘圆孔,一对第二连接螺杆分别贯穿所述的锁止槽口和下凸缘圆孔。

本发明的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具有以下优点:使用时,使用者将管道放置到夹臂之间,然后转动手柄,使得下连接座下行,下锁止螺杆和紧压螺杆将管道的侧壁在三个方向上进行固定,牢固可靠,大大方便了管道的吊装和铺设。该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结构简单,效果明显,成本低廉,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的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的立体结构分解示意图;

图3为图2中的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的上连接座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2中的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的下连接座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其中,

1、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10、第二连接螺杆;2、上连接座;21、上连接主体;22、上连接圆孔;23、上连接凸缘;24、上凸缘圆孔;3、下连接座;31、下连接主体;32、下连接圆孔;33、下连接凸缘;34、下凸缘圆孔;35、紧压凸缘;4、夹臂;41、夹片;42、夹片圆孔;43、锁止槽口;44、定位柱;45、定位柱孔;5、锁止长杆;6、手柄;7、下锁止螺杆;8、紧压螺杆;9、第一连接螺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4所示,该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1包含一对夹臂4,该夹臂4之间设有一上连接座2和一下连接座3,该夹臂4包含一对平行设置的夹片41,该夹片41的顶部分别设有一夹片圆孔42,该夹片41的中部分别设有一长圆形的贯穿的锁止槽口43,该夹片41的底部之间设有一定位柱44,该定位柱44上分别设有一定位柱孔45,该定位柱孔45内分别设有一可拆卸的下锁止螺杆7,该上连接座2包含一上连接主体21,该上连接主体21的中心设有一上连接圆孔22,该上连接主体21的两侧分别设有一上连接凸缘23,该上连接凸缘23上分别设有一上凸缘圆孔24,该下连接座3包含一下连接主体31,该下连接主体31的中心设有一下连接圆孔32,该下连接主体31的两侧分别设有一下连接凸缘33,该下连接凸缘33上分别设有一下凸缘圆孔34,该下连接主体31的一侧设有一紧压凸缘35,该紧压凸缘35上设有一紧压圆孔35,该紧压圆孔35内设有一紧压螺杆8,一锁止长杆5分别贯穿该上连接圆孔22和下连接圆孔32,该锁止长杆5的顶部设有一手柄6,一对第一连接螺杆9分别贯穿该夹片圆孔42和上凸缘圆孔24,一对第二连接螺杆10分别贯穿该锁止槽口43和下凸缘圆孔34。

使用时,如图1和图2所示,使用者将管道放置到夹臂4之间,然后转动手柄6,使得下连接座3下行,下锁止螺杆7和紧压螺杆8将管道的侧壁在三个方向上进行固定,牢固可靠,大大方便了管道的吊装和铺设。

该高分子管道切割夹具结构简单,效果明显,成本低廉,实用性强。

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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