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刀片清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96774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刀片清洗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刀片清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刀片清洗装置。



背景技术:

在目前生产的数控切纸器,大量采用刀具进行切割,由于在切割的过程中会出现静电反应,刀具上会吸附有纸屑和各种用于粘连纸张的胶水,一般企业会采用清洗剂浸泡刀具的方式进行清洗刀具,这样才能将刀具上的杂物清洗干净,该过程一般采用人工的方式进行处理,十分费时费力,清洗效果不明显。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以快速清洗切纸器刀具的,同时还可以烘干刀具的清洗装置,该装置结构简单实用,制造成本低。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刀片清洗装置,包括机架,所述机架上设有水箱,所述机架上部设有滑轨,所述滑轨上向下安装有清洗组件,所述清洗组件包括支架、安装在支架上的喷水器和风干器,所述喷水器摆动安装在支架上,所述喷水器与水箱连接,所述喷水器设有若干可更换的喷头,所述风干器沿轴向设有风干口,所述机架位于清洗组件的下方设有用于清洗刀具的清洗槽。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喷头设有用于调节喷水口大小以及水流形式的调节螺母。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风干器位于喷水器的一侧,且安装位置低于喷水器的安装位置。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风干器设有用于调整风干气流的集风腔,所述集风腔内设有用于缓冲气流的挡板,所述风干口设在集风腔的下端。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挡板连接有用于加热气流的热风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清洗槽设有溢流口,所述清洗槽内放置有用于叠放刀片的托架。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托架设若干用于支撑刀片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沿刀架内侧倾斜设置。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水箱位于清洗槽下方,且废水从溢流口后落入水箱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有:

本清洗装置采用可调节的喷头对刀具进行重洗,可以适应不同刀具规格和数量,利用水流的高压进行冲洗刀具,可以十分轻松冲洗干净刀具上的残留物,还可以在冲洗完成后利用风干器对刀具进行风干;在风干器中利用集风腔对气流进行整合,使其平稳均匀,其中在集风腔中设有挡板,还可以加热气流。

在清洗槽内放置可以轻松搬运的托架,在托架上设有叠放刀具的刀架,刀架上向内倾斜设置有支撑杆,防止刀具在搬运的过程中不容易掉落,清洗槽设有溢流口,水流从溢流口出来后流入水箱中,经过水箱的净化后通过水泵再次流入喷水器中,可以再次利用。该装置结构简单实用,能很好冲洗刀具并进行烘干,十分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左视图;

图3是图1中A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 至图3,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刀片清洗装置,包括机架1,所述机架1底部设有用于收集并再次利用废水的水箱2,所述机架1上部设有滑轨11,所述滑轨11上向下安装有清洗组件3,所述清洗组件3包括支架31、安装在支架31上的喷水器32和风干器33,所述喷水器32摆动安装在支架31上,喷水器32可以在一定角度内摆动,可以从多角度对刀片进行清洗,能有效清理各种死角,相比目前多数的定角度或多角度喷头来说,结构更加简单,功能强大。所述喷水器32通过水循环管与水箱2连接,其中在水箱2内设有多个过滤空间,每个过滤空间均设有过滤网,废水逐级通过过滤空间进行过滤,可以将废水净化达到再次利用的程度,然后通过安装在水箱一侧的水泵将净化好的水送达喷水器32内。所述喷水器32设有若干可更换的喷头34,所述喷头34设有用于调节喷水口大小以及水流形式的调节螺母,采用可调节的喷头34对刀具进行重洗,可以适应不同刀具规格和数量,利用水流的高压进行冲洗刀具,可以十分轻松冲洗干净刀具上的残留物。

进一步,所述风干器33设有用于调整风干气流的集风腔35,集风腔35呈水滴收缩状,利于风干器出风后气流的整合和能量的损耗。所述集风腔35内设有用于缓冲气流的挡板36,同时所述挡板36连接有用于加热气流的热风器,所述风干器33沿轴向设有风干口,所述风干口设在集风腔35的下端,所述风干器33位于喷水器32的一侧,且安装位置位于低于喷水器32的安装位置。在风干口处加热气流,相比直接输送热风更加节能,效果也更加。

其中,所述机架1位于清洗组件3的下方设有清洗槽4,所述清洗槽4设有溢流口41,冲洗完刀片的清洗液会落入清洗槽4内,同时也会通过溢流口41流入位于清洗槽4下方的水箱2内,废水被水箱2内的过滤空间所净化,被再次利用。所述清洗槽4内放置有用于叠放刀片的托架42。所述托架42设若干用于支撑刀片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沿刀架内侧倾斜设置,防止在搬运托架42的时候,刀具掉落伤人。

以上所述,只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而已,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只要其以任何相同或相似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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