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仓栅车箱花栏用可拆铰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91455阅读:414来源:国知局
一种仓栅车箱花栏用可拆铰链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仓栅车箱花栏用可拆铰链。



背景技术:

现有仓栅式车箱的花栏与立柱之间采用四爪合页和栓板栓把的方式进行链接,花栏开启分左开、右开两种方式,通用性、互换性差;而且采用栓板栓把固定花栏在车辆行驶颠簸过程中存在较高的分离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仓栅车箱花栏用可拆铰链,提高花栏对称性及互换性,提高花栏锁紧可靠性,增加车辆行驶安全性,降低生产加工难度,降低生产工艺复杂性。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仓栅车箱花栏用可拆铰链,包括外铰链1、铰链轴2、铰链锁头3、铰链外套4、铰链锁头外套5和弹簧6,所述铰链锁头外套5侧壁设有第一凹槽51,所述第一凹槽51的底面设有第二凹槽52,所述第一凹槽51的内径大于第二凹槽52的内径;所述铰链锁头3包括一体成型且外径依次变小的堵头部分31、滑动部分32和拉杆部分33,所述铰链锁头3的外壁套设弹簧6,所述弹簧的直径小于堵头部分31的外径且大于第一凹槽51的内径,所述堵头部分31的外径小于第一凹槽51的内径;所述滑动部分32吻合套于第二凹槽52内部,拉杆部分 33穿过第二凹槽52延伸至铰链锁头3的外部;

所述铰链外套4呈截面为U形的结构且铰链外套4通过U形结构安装铰链轴3,所述铰链外套4的一侧设有开孔且该侧固定在铰链锁头外套5设有第一凹槽51的一侧,所述堵头部分31吻合且穿过开孔延伸至铰链外套4的U形结构内部且将铰链轴2阻拦在铰链外套4的U形结构内;

所述铰链锁头3焊接在立柱7上,所述外铰链1安装在铰链轴2上且焊接在花栏8上。

优选地,所述堵头部分31的端部呈斜面结构,且该斜面结构朝向铰链外套 4的U形的开口方向。

优选地,该弹簧6在处于自由状态时,铰链轴2锁死在铰链外套4中。

本实用新型产生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仓栅车箱花栏用可拆铰链,用于将花栏可立柱链接在一起,能同时替代原有四爪合页、栓板、栓把的作用,而且能让花栏在需要时向任意方向开启,同时还能保证花栏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可靠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视角的截面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视角的截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一种仓栅车箱花栏用可拆铰链,包括外铰链1、铰链轴2、铰链锁头3、铰链外套4、铰链锁头外套5和弹簧6,所述铰链锁头外套5侧壁设有第一凹槽51,所述第一凹槽51的底面设有第二凹槽52,所述第一凹槽51的内径大于第二凹槽52的内径;所述铰链锁头3包括一体成型且外径依次变小的堵头部分31、滑动部分32和拉杆部分33,所述铰链锁头3的外壁套设弹簧6,所述弹簧的直径小于堵头部分31的外径且大于第一凹槽51的内径,所述堵头部分31的外径小于第一凹槽51的内径;所述滑动部分32吻合套于第二凹槽52 内部,拉杆部分33穿过第二凹槽52延伸至铰链锁头3的外部;所述铰链外套4 呈截面为U形的结构且铰链外套4通过U形结构安装铰链轴2,所述铰链外套 4的一侧设有开孔且该侧固定在铰链锁头外套5设有第一凹槽51的一侧,所述堵头部分31吻合且穿过开孔延伸至铰链外套4的U形结构内部且将铰链轴2阻拦在铰链外套4的U形结构内;所述铰链锁头3焊接在立柱7上,所述外铰链 1安装在铰链轴2上且焊接在花栏8上。

优选地,所述堵头部分31的端部呈斜面结构,且该斜面结构朝向铰链外套 4的U形的开口方向;该弹簧6在处于自由状态时,铰链轴2锁死在铰链外套4 中。

本实用新型中铰链锁头3和弹簧6套在一起后封装在铰链外套4、铰链锁头外套5组成的腔体内部,即第一凹槽51的内部。整体焊接在立柱7上,铰链轴 2穿过铰链外套4后,两头固定在外铰链1的轴套内,外铰链1焊接或者用螺栓副固定在花栏8上。当可拆铰链用作合页时,铰链轴2在外铰链1和铰链外套4 的内部转动;当可拆铰链用作栓板时,将铰链锁头3从铰链外套4中拉出,铰链轴2即可从铰链外套4中脱开,花栏可任意开启,由于铰链锁头3被弹簧顶在铰链外套4的圆弧内部,无论车辆如何颠簸都不会松开,所以能保证花栏在行驶过程中不会脱开,提高了车辆载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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