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纸板自动化纸板切割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97442阅读:134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纸箱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纸板自动化纸板切割平台。



背景技术:

自60年代起步至今,我国己有1200多条瓦楞纸板生产线,其中包括来自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省的生产线约400多条,占生产线拥有量的1/3左右,己形成2000亿平方米以上的纸箱加工生产能力。

但是,我国纸板生产线以中低档产品为主,加工成型设备过多;这种现状一是导致生产能力供大干求,二是产品加工成本偏高,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尤其是高质量的低克重箱纸板和高强度的瓦楞原纸短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纸箱的质量。据统计,近年我国包装用纸及纸板进口数量约占总需求量的一半。科技含量低已成为制约我国瓦楞纸板生产加工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我国瓦楞纸板行业应象其他行业一样,把采用先进的高科技设备和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瓦楞纸板是制作包装纸箱的主要原材料,市场需求量很大。在包装纸箱的生产流水线上,把己经压制成形的宽约2m的带状瓦楞纸横切成一定长度的纸板是一道关键工序。横切工序对瓦楞纸板的生产质量和生产速度都有极大的影响。为了保证切口质量,要求剪切时刀刃的线速度必须和纸板的走纸速度相等,即实现同步剪切。

而现有的自动化纸板切割平台往往存在以下缺陷:(1)直流电机调速设备造价较高。(2)直流电机工作的可靠性要低于交流电机。直流电机频繁的起停,大大缩短了电机的寿命。由于调速不够平稳,有用户反映碰到的最严重情况是电机启动时电机主轴被拧断。另外为达到快速制动的目的,不得不采用大功率能耗电阻,制动电阻选择不当,经常造成电机被烧毁的严重后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纸板自动化纸板切割平台。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一种纸板自动化纸板切割平台,包括主控模块、执行控制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模块的控制输出端与串口通信模块的输入端相连接,串口通信模块的输出端与执行控制模块的信号输入端相连接,主控模块设有多组USB接口,主控模块通过USB接口与存储模块、键盘、鼠标相连接,主控模块的显示数据输出端口与显示屏的输入端口相连接,执行控制模块的信号输出端分别与X轴驱动器、Y轴驱动器、Z轴驱动器、C轴驱动器相连接,X轴驱动器的输出端与X轴伺服电机的控制端相连接,Y轴驱动器的输出端与Y轴伺服电机的控制端相连接,Z轴驱动器的输出端与Z轴伺服电机的控制端相连接,C轴驱动器的输出端与C轴伺服电机的控制端相连接。

优选地,所述主控模块的电源输入端口与电源模块相连接,主控模块还与实时时钟模块相连接。

优选地,所述执行控制模块的信号输出端通过驱动电路与刀片振动电机相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主控模块和执行控制模块控制X轴伺服电机、Y轴伺服电机、Z轴伺服电机、C轴伺服电机和刀片振动电机,实现对纸板控制切割,具有控制精度高、自动化程度高、切割质量好的优点,能够有效的提高纸箱的质量,节约人工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纸板自动化纸板切割平台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存储模块,2、键盘,3、USB接口,4、鼠标,5、网口,6、主控模块,7、电源模块,8、显示屏,9、串口调试模块,10、实时时钟模块,11、驱动电路,12、刀片振动电机,13、串口通信模块,14、执行控制模块,15、X轴驱动器,16、X轴伺服电机,17、Y轴驱动器,18、Y轴伺服电机,19、Z轴驱动器,20、Z轴伺服电机,21、C轴驱动器,22、C轴伺服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为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现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纸板自动化纸板切割平台,包括主控模块6、执行控制模块14,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模块6的控制输出端与串口通信模块13的输入端相连接,串口通信模块13的输出端与执行控制模块14的信号输入端相连接,主控模块6设有多组USB接口3,主控模块6通过USB接口3与存储模块1、键盘2、鼠标4相连接,主控模块6的显示数据输出端口与显示屏8的输入端口相连接,执行控制模块14的信号输出端分别与X轴驱动器15、Y轴驱动器17、Z轴驱动器19、C轴驱动器21相连接,X轴驱动器15的输出端与X轴伺服电机16的控制端相连接,Y轴驱动器17的输出端与Y轴伺服电机18的控制端相连接,Z轴驱动器19的输出端与Z轴伺服电机20的控制端相连接,C轴驱动器21的输出端与C轴伺服电机22的控制端相连接。

所述主控模块6的电源输入端口与电源模块7相连接,主控模块6还与实时时钟模块10相连接。

所述执行控制模块14的信号输出端通过驱动电路11与刀片振动电机12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在上面结合附图对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改进,或未经改进将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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