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系统和显示装置的控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685714发布日期:2018-06-14 20:4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具备:显示装置,其具有佩戴于使用者的头部,且透过外景地使上述使用者视觉确认的透射型显示部;以及操作对象物,其与上述显示部独立地构成,

上述显示装置具备与上述操作对象物对应地,通过上述显示部进行与透过上述显示部的上述外景相关的AR显示的控制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与上述操作对象物相关联地通过上述显示部显示与上述操作对象物相对应的控制对象对应图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操作对象物是具备:操作部,其接受上述使用者的操作;以及

通信部,其将表示上述操作部接受的操作的数据发送给上述显示装置的操作设备,

上述显示装置的上述控制部基于上述操作设备的操作,通过上述显示部进行AR显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的上述控制部基于上述操作设备的操作,以与上述操作部相对应的方式,通过上述显示部进行与透过上述显示部的上述外景相关的AR显示。

5.根据权利要求3或者4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控制部基于从上述操作设备发送的数据检测上述操作部的操作,并与检测出的操作对应地,变更在上述显示部显示中的上述AR显示。

6.根据权利要求3~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控制部能够设定针对上述操作部的上述AR显示的分配。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控制部能够执行更新针对上述操作部的上述AR显示的分配的处理。

8.根据权利要求3~7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的上述控制部求解上述操作设备与上述显示装置的相对位置,并基于求出的相对位置在上述显示部进行AR显示。

9.根据权利要求3~8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操作部具备检测接触操作的触摸操作部,

上述触摸操作部具有多个操作区域,

上述控制部通过上述显示部显示被分配给在上述触摸操作部被操作了的操作区域的上述AR显示。

10.根据权利要求3~9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操作设备具备拍摄部,并通过上述通信部将包含上述拍摄部的拍摄图像的数据发送给上述显示装置。

11.一种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具备:显示装置,其具有佩戴于使用者的头部,且透过外景并使上述使用者视觉确认的透射型显示部;以及操作对象物,其与上述显示部独立地构成,

上述显示装置具备基于针对上述操作对象物的操作,进行包括使由上述显示部显示的画面迁移的处理的显示控制的控制部。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操作对象物是具备接受上述使用者的操作的操作部的操作设备。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操作设备具备将表示上述操作部接受到的操作的数据发送给上述显示装置的通信部,

上述显示装置的上述控制部基于从上述操作设备发送的数据,检测上述操作设备的操作。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者1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操作设备具有的上述操作部检测伴随旋转的操作,

上述显示装置的上述控制部在从上述操作设备发送了表示伴随旋转的操作的数据的情况下,与上述操作的旋转方向对应地,使由上述显示部显示的画面迁移。

15.根据权利要求12~1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的上述控制部基于从上述操作设备发送的数据,进行包含由上述显示部显示的图像的放大、缩小或者旋转中的任意一个的显示控制。

16.根据权利要求12~1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向上述操作设备发送输出用的数据,

上述操作设备利用上述通信部接收上述显示装置发送的输出用的数据,并输出接收到的输出用的数据。

17.根据权利要求12~16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操作设备具备拍摄部,并通过上述通信部将包含上述拍摄部的拍摄图像的数据发送给上述显示装置。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的上述控制部从上述操作设备接收包含拍摄图像的数据,并基于接收到的数据,求出上述操作设备与上述显示装置的相对位置。

19.根据权利要求11~18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操作设备具有的上述操作部检测上述操作设备的移动作为操作。

20.根据权利要求11~19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的上述控制部求解上述操作设备与上述显示装置的相对位置,并基于求出的相对位置控制上述显示部的显示。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具备拍摄部,上述控制部基于上述拍摄部的拍摄图像,求出上述操作设备与上述显示装置的相对位置。

22.根据权利要求11~21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部是透过外景并使上述使用者视觉确认的透射型显示部。

23.根据权利要求1~22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操作设备具有佩戴于上述使用者的身体的佩戴部。

24.根据权利要求1或者11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具备的上述控制部在检测到上述操作对象物的情况下,与上述操作对象物对应地在上述显示部显示与上述操作对象物相对应的控制对象对应图像。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具备的上述控制部在检测到针对显示了上述控制对象对应图像的上述操作对象物的操作的情况下,执行与操作内容和上述\t控制对象对应图像对应的处理。

26.根据权利要求24或者25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具备检测针对上述操作对象物的操作的检测部。

27.根据权利要求24或者25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具备拍摄部,

上述控制部基于上述拍摄部的拍摄图像检测上述操作对象物,并检测针对上述操作对象物的操作。

28.根据权利要求1~27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显示装置具备:数据存储部,其存储用于对与上述操作对象物具有的操作部对应的操作用的图像进行AR显示的AR显示用的数据,

上述控制部能够变更上述数据存储部存储的上述AR显示用的数据。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数据存储部存储的上述AR显示用的数据包含将上述操作用的图像与上述操作对象物具有的上述操作部建立对应关系的数据,

上述控制部能够变更上述数据存储部存储的上述AR显示用的数据中,上述操作用的图像与上述操作对象物具有的上述操作部的对应。

30.一种显示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使用与显示部独立地构成的操作对象物控制具有佩戴于使用者的头部的上述显示部的显示装置的控制方法中,

通过上述显示装置,与上述操作对象物对应地,进行与透过上述显示部的外景相关的AR显示。

31.一种显示装置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使用与显示部独立地构成的操作对象物控制具有佩戴于使用者的头部的上述显示部的显示装置的控制方法中,

通过上述显示装置,基于针对上述操作对象物的操作,进行包括使由上述显示部显示的画面迁移的处理的显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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