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6954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位于所述第一基板面向所述第二基板一侧上的第一取向膜,位于所述第二基板面向所述第一基板一侧上的第二取向膜,以及至少三种不同颜色的子像素;其中,

所述显示面板分为中心区域和包围所述中心区域的周边区域,所述周边区域包括由所述显示面板边缘向所述显示面板中心逐渐延伸的至少一个环状子区域;所述显示面板中的呈现第一颜色的子像素为预设子像素,每一所述环状子区域内:

所述预设子像素对应的所述第一取向膜的配向角小于除所述预设子像素之外其他子像素对应的所述第一取向膜的配向角;和/或

所述预设子像素对应的所述第二取向膜的配向角小于除所述预设子像素之外其他子像素对应的所述第二取向膜的配向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至少包括红色的子像素、蓝色的子像素和绿色的子像素。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白色的子像素或者黄色的子像素。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子像素为蓝色的子像素,所述第一颜色为蓝色。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周边区域包括至少两个环状子区域时:

所述环状子区域距离所述中心区域越远,所述环状子区域内除所述预设子像素之外其他子像素对应的所述第一取向膜的配向角越大;和/或

所述环状子区域距离所述中心区域越远,所述环状子区域内除所述预设子像素之外其他子像素对应的所述第二取向膜的配向角越大。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周边区域包括至少两个环状子区域时:

所述环状子区域距离所述中心区域越远,所述环状子区域内所述预设子像素对应的所述第一取向膜的配向角越小;和/或

所述环状子区域距离所述中心区域越远,所述环状子区域内所述预设子像素对应的所述第二取向膜的配向角越小。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在每个所述环状子区域内同种颜色的子像素对应的所述第一取向膜的配向角相等;和/或

在每个所述环状子区域内同种颜色的子像素对应的所述第二取向膜的配向角相等。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在每个所述环状子区域内除所述预设子像素之外其他子像素对应的第一取向膜的配向角相等;和/或

在每个所述环状子区域内除所述预设子像素之外其他子像素对应的第二取向膜的配向角相等。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同一个子像素对应的所述第一取向膜的配向角和所述第二取向膜的配向角相等。

10.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显示面板。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背光模组,所述背光模组包括背光源和量子点膜,所述背光源所发出的光线呈所述第一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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