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十六目水下摄影装置,包括摄影云台和安装在摄影云台上的摄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包括在水平方向环绕所述摄影云台的十台水平取景摄像机、三台朝向上方的上取景摄像机、三台朝向下方的下取景摄像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十六目水下摄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十台水平取景摄像机成圆周等分分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十六目水下摄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台上取景摄像机成三角等分分布,每两台所述上取景摄像机在水平方向的夹角为120°,每台所述上取景摄像机与垂直方向之间设有向外侧倾斜的25°夹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十六目水下摄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台下取景摄像机成三角等分分布,每两台所述下取景摄像机在水平方向的夹角为120°,每台所述下取景摄像机与垂直方向之间设有向外侧倾斜的25°夹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十六目水下摄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是安装在防水外壳内的摄像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十六目水下摄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是Gopro 4摄像机,所述摄像机设有取景角度大于90°的摄影镜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十六目水下摄影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影云台设有结构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