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液晶光栅及立体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1532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液晶光栅,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交替排布的透光单元和遮光单元,所述透光单元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多个第一条状电极和设置在所述第二基板上的多个第二条状电极,所述第一条状电极和所述第二条状电极交错排列且所述第一条状电极和所述第二条状电极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部分重叠;所述遮光单元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多个第三条状电极和设置在所述第二基板上的多个第四条状电极,所述第三条状电极和所述第四条状电极交错排列且所述第三条状电极和所述第四条状电极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部分重叠;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条状电极与所述第三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大于相邻所述第一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和相邻所述第三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

所述第二条状电极与所述第四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大于相邻所述第二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和相邻所述第四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光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条状电极与所述第三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等于所述第二条状电极与所述第四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光栅,其特征在于,相邻所述第一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和相邻所述第四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均为A;

除与所述第一条状电极相邻的所述第三条状电极外,其余相邻所述第三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为A;

除与所述第四条状电极相邻的所述第二条状电极外,其余相邻所述第二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为A。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光栅,其特征在于,与所述第三条状电极相邻的所述第一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M,其余的所述第一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

与所述第四条状电极相邻的所述第二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M,其余的所述第二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

与所述第一条状电极相邻的所述第三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M,其余的所述第三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

与所述第二条状电极相邻的所述第四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M,其余的所述第四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

所述第一条状电极与所述第三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和所述第二条状电极与所述第四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均为A+M;

与所述第一条状电极相邻的所述第三条状电极和与其相邻的所述第三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为A-M;

与所述第四条状电极相邻的所述第二条状电极和与其相邻的所述第二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为A-M;

其中,M<A。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光栅,其特征在于,相邻所述第一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相邻所述第二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相邻所述第三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以及相邻所述第四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均为A。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晶光栅,其特征在于,与所述第三条状电极相邻的所述第一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M,其余的所述第一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

与所述第二条状电极相邻的所述第四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M,其余的所述第四条状电极的宽度为X;

所述第二条状电极和所述第三条状电极的宽度均为X;

所述第一条状电极与所述第三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和所述第二条状电极与所述第四条状电极之间的间隙均为A+M;

宽度为X的第一条状电极和所述第二条状电极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重叠部分的宽度为B,宽度为X的第三条状电极和所述第四条状电极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正投影重叠部分的宽度为B;

其中,M<B,B<X。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光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条状电极、所述第二条状电极、所述第三条状电极、以及所述第四条状电极的材料均为透明导电材料。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光栅,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导电材料为IZO。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光栅,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单元包括四个第一条状电极和五个第二条状电极;所述遮光单元包括五个第三条状电极和四个第四条状电极;或者,

所述透光单元包括五个第一条状电极和四个第二条状电极;所述遮光单元包括四个第三条状电极和五个第四条状电极。

10.一种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面板、以及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液晶光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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