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A柱上护板用成型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11632阅读:87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汽车A柱上护板用成型模具。



背景技术:

汽车车体的侧面结构一般具有三大立柱,对于轿车而言,这三大立柱除了起支撑作用外,也兼具门框的作用,前挡风玻璃左右两侧的立柱叫做前柱或A柱,前、后门中间的立柱叫做中柱,也称为B柱,而后挡风玻璃左右两侧的立柱被称为后柱或C柱。目前。随着国际环境下社会对于环保节能的呼声日益高涨,也为了应对迫切的全球变暖和能源危机,汽车轻量化技术已经成为短期内能够有效缓解能源和气候危机的可靠途径之一,所谓汽车轻量化技术,是指在确保汽车基础性能的前提下,节能化地对汽车各总成和零部件进行设计和改进,降低汽车整体装备的质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能,降低燃料消耗和排气污染。现有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如车轮挡泥板、发动机底护板、A柱上护板等,其产品壁厚均较薄,其生产成型大部分以注塑为主,即将成型粒料注塑形成。所以,一般都需要经过多道程序进行,生产速度较慢,生产周期长,人工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A柱上护板用成型模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简单,使用操作方便,一次成型,大大提高汽车的A柱上固定支架的中下护板的生产效率,同时也大大减少生产设备的成本投入,降低了生产成本。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汽车A柱上护板用成型模具,包括模具本体和矩形块,所述模具本体是由左成型腔、折弯件、右成型腔和管状成型腔构成,所述左成型腔的内腔中均匀设置有成型矩形槽,且成型矩形槽的内部设置有通孔,所述折弯件与左成型腔之间通过焊接连接,所述右成型腔的内腔中设置有滑槽,且滑槽的底部设置有调整件,所述调整件是由上连接杆、螺母和下连接杆构成,且上连接杆与下连接杆之间通过螺纹连接,所述矩形块与调整件之间通过连接件连接,且矩形块的底部设置有调整孔。

优选的,所述折弯件上设置有凹槽。

优选的,所述模具本体的两边设置有防护层。

优选的,所述上连接杆与下连接杆的内腔中分别设置有内螺纹和外螺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结构设计简单,使用操作方便,一次成型,在成型模具的左成型腔和右成型腔中与汽车的A柱固定支架的中下护板的各折弯处配置相应的模头和折弯件,使汽车的A柱固定支架的中下护板的各种折弯在一次冲压中完成,从而避免多道折弯工序造成的多次装夹,大大节约生产的辅助时间,同时也减少了生产设备的成本投入,降低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成型矩形槽;2-左成型腔;3-折弯件;4-凹槽;5-模具本体;6-滑槽;7-通孔;8-右成型腔;9-调整件;10-管状成型腔;11-上连接杆;12-螺母;13-下连接杆;14-矩形块;15-调整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汽车A柱上护板用成型模具,包括模具本体5和矩形块14,所述模具本体5是由左成型腔2、折弯件3、右成型腔8和管状成型腔10构成,左成型腔2的内腔中均匀设置有成型矩形槽1,且成型矩形槽1的内部设置有通孔7,折弯件3与左成型腔2之间通过焊接连接,右成型腔8的内腔中设置有滑槽6,且滑槽6的底部设置有调整件9,调整件9是由上连接杆11、螺母12和下连接杆13构成,且上连接杆11与下连接杆13之间通过螺纹连接,矩形块14与调整件9之间通过连接件连接,且矩形块14的底部设置有调整孔15,折弯件3上设置有凹槽4,模具本体5的两边设置有防护层,上连接杆11与下连接杆13的内腔中分别设置有内螺纹和外螺纹。

工作原理:使用时,在成型模具本体5的左成型腔2和右成型腔8中与汽车的A柱固定支架的中下护板的各折弯处配置相应的模头和折弯件3,使汽车的A柱固定支架的中下护板的各种折弯在一次冲压中完成,从而避免多道折弯工序造成的多次装夹,且模具本体5的两边设置有防护层,右成型腔8的内腔中设置有滑槽6,且滑槽6的底部设置有调整件9,可通过调整调整件9达到固定成型的目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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