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焊接高层管道井内管道的旋转焊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62894发布日期:2019-01-08 22:27阅读:867来源:国知局
用于焊接高层管道井内管道的旋转焊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安装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焊接高层管道井内管道的旋转焊接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出现在中国大地上。管道安装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管道焊接是管道安装工程中的重要工艺。高层建筑物因其管道井太高、管道挪动困难且内部空间狭小而不易施焊,尤其是管道临近管道井井壁的一面施焊更加困难,容易产生质量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高层建筑物因管道井太高、管道挪动困难且内部空间狭小而使得施焊困难,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用于焊接高层管道井内管道的旋转焊接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用于焊接高层管道井内管道的旋转焊接装置,其包括底部钢垫板、千斤顶、下钢板、压力轴承、上钢板、三个管道固定螺栓和三个角钢,其中:所述底部钢垫板设置于管道井的地面上,千斤顶的底座设置于底部钢垫板顶面的中间位置,下钢板的下表面设置有第一卡口,千斤顶的头部卡入第一卡口中,下钢板的上表面和上钢板的下表面分别设置有第二卡口和第三卡口,压力轴承的下表面和上表面分别卡入第二卡口和第三卡口中,三个角钢均匀分布于上钢板的上表面,且三个角钢形成的空间用于放置高层管道井内的待焊接管道,三个管道固定螺栓分别连接三个角钢和待焊接管道。

可选地,所述底部钢垫板、下钢板和上钢板的厚度均为10mm;所述管道固定螺栓的直径为16mm;角钢的两边边宽均为40mm,厚度为4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设置千斤顶、压力轴承、下钢板、上钢板、角钢和管道固定螺栓后,使得在焊接管道的过程中,在焊接完正面后,可以通过转动压力轴承来旋转管道,从而完成管道另一面的焊接,不仅使得管道的焊接操作简单,而且保证了施焊工人员的作业安全,降低了劳动强度。因此,与背景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不仅简化了高层建筑物因管道井内管道的焊接操作,从而能够确保管道焊接质量,而且保证了施焊工人员的作业安全,降低了施焊工人员的劳动强度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下钢板下表面的第一卡口的示意图。

图3是图1中下钢板上表面的第二卡口或上钢板下表面的第三卡口的示意图。

图4是图1中角钢在上钢板上表面分布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施例中的用于焊接高层管道井内管道的旋转焊接装置,包括底部钢垫板1、千斤顶2、下钢板3、压力轴承4、上钢板5、三个管道固定螺栓6和三个角钢7,其中:所述底部钢垫板1设置于管道井的地面上,千斤顶2的底座设置于底部钢垫板1顶面的中间位置,下钢板3的下表面设置有第一卡口9,千斤顶2的头部卡入第一卡口9中,下钢板3的上表面和上钢板5的下表面分别设置有第二卡口10和第三卡口11,压力轴承4的下表面和上表面分别卡入第二卡口10和第三卡口11中,三个角钢7均匀分布于上钢板5的上表面,且三个角钢7形成的空间用于放置高层管道井内的待焊接管道8,三个管道固定螺栓6分别连接三个角钢7和待焊接管道8。

其中,所述底部钢垫板1、下钢板3和上钢板5的厚度均为10mm;所述管道固定螺栓6的直径为16mm;角钢7的两边边宽均为40mm,厚度为4mm。

在制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焊接高层管道井内管道的旋转焊接装置时,由下列步骤完成:

第一步,先加工放置底部钢垫板1;

第二步,将千斤顶2放置在底部钢垫板1顶面的中间位置;

第三步,在千斤顶2的上面放置加工好下表面带有第一卡口9、上表面带有第二卡口10的下钢板3,并将千斤顶2的头部放置在第一卡口9中;

第四步,在下钢板3上表面的第二卡口10中放置压力轴承4;

第五步,在压力轴承4上放置加工好的下表面带有第三卡口11的上钢板5,并将压力轴承4的下表面放入第三卡口11中;

第六步,将三个角钢7均匀设置于上钢板5的上表面,并通过角钢7上预留的螺栓孔,用3个管道固定螺栓6固定待焊接管道8。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根据楼层高度确定每段待焊接管道8的长度,保证焊接位置在楼层层高以上而便于施焊位置。在焊接时,在管道井底部安装该用于焊接高层管道井内管道的旋转焊接装置,将待焊接管道8垂直放置在三个角钢7形成的空间中,逐层向上焊接。在每层焊接时,待焊接管道8的正面接口焊接完毕后,通过皮带扳手卡住待焊接管道8,边旋转边施焊,焊接完成后,落千斤顶2,并撤出该用于焊接高层管道井内管道的旋转焊接装置。

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仅是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采用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此。对于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实质的情况下,可以做出各种变型和改进,这些变型和改进也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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