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具体地说是一种冲压侧折边模具的脱模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脱模结构缺点:现有脱模结构应用在特殊形状冲压件产品(即侧折边带上几凸,侧折边过长大于15mm)侧折边成型工艺中有如下缺点:1,侧折边褶皱叠料,产品合格率低;2,模具结构复杂,制造成本高;3,模具易磨损,维修频次高,维修困难,停机时间长;4,产品脱模不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冲压侧折边模具的脱模结构,解决模具避空问题,保证侧折边内模支撑充足;解决脱模问题,脱模顺畅。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冲压侧折边模具的脱模结构,包括上模、下模、斜楔,所述下模包括折弯外模、折弯内模,所述折弯外模位于折弯内模的外侧,所述斜楔位于折弯外模的外侧,还包括斜浮块、斜浮块驱动机构,所述折弯内模的右面设置成定斜面,所述斜浮块左面设置成动斜面,所述斜浮块驱动机构为轻载氮气弹簧,在斜浮块底部开设弹簧孔,弹簧孔轴线与动斜面相平行,轻载氮气弹簧安装在上述弹簧孔内,所述定斜面上设置燕尾槽,动斜面上设置燕尾台,燕尾台在燕尾槽内滑行,相互构成导向机构,斜浮块动斜面通过斜浮块驱动机构在定斜面上作斜上的滑行动作进而带着产品件脱模。
所述上模、下模、斜浮块之间为产品件成型腔,斜浮块有120mm×80mm型面与产品件贴合,所述斜浮块上表面设置磁铁,磁铁吸住产品件。
所述磁铁为强力磁铁,磁力以脱模时产品件不离开斜浮块为准。
所述上模上安装上压块,上压块下表面压住斜浮块,上压块上方连接重载氮气弹簧,所述重载氮气弹簧安装在上模上。
所述折弯外模包括并列在一起的第一折弯外模、第二折弯外模、第三折弯外模。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类似形状冲压件产品合格率达到100%;降低模具制造成本;减少冲压停机时间。解决模具避空问题,保证侧折边内模支撑充足;解决脱模问题,脱模顺畅。打破常规,反向思维,由现有方案产品件固定不动,侧折内模运动脱模;改为侧折内模固定,产品件运动脱模。侧折边内模固定,模具结构稳定性好;结构简单,成本低;模具受力小,不易磨损,寿命提高;侧折弯内模无避位,产品成型稳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冲压侧折边模具的脱模结构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A剖视图,即本实用新型脱模结构在闭模时的截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脱模结构在开模时的截面图。
图中:第一折弯外模1、第二折弯外模2、第三折弯外模3、折弯内模4、斜楔5、斜浮块6、磁铁7、产品件8、重载氮气弹簧9、上压块10、轻载氮气弹簧1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根据图1、图2、图3所示,一种冲压侧折边模具的脱模结构,包括上模、下模、斜楔5,所述下模包括折弯外模、折弯内模4,所述折弯外模位于折弯内模的外侧,所述斜楔位于折弯外模的外侧,所述折弯外模包括并列在一起的第一折弯外模1、第二折弯外模2、第三折弯外模3。还包括斜浮块6、斜浮块驱动机构,所述折弯内模4的右面设置成定斜面,所述斜浮块6左面设置成动斜面,所述斜浮块驱动机构为轻载氮气弹簧11,在斜浮块底部开设弹簧孔,弹簧孔轴线与动斜面相平行,轻载氮气弹簧安装在上述弹簧孔内,所述定斜面上设置燕尾槽,动斜面上设置燕尾台,燕尾台在燕尾槽内滑行,相互构成导向机构,斜浮块动斜面通过斜浮块驱动机构在定斜面上作斜上的滑行动作进而带着产品件8脱模。
所述上模、下模、斜浮块之间为产品件成型腔,斜浮块有120mm×80mm型面与产品件贴合,所述斜浮块上表面设置磁铁7,磁铁吸住产品件。所述磁铁为强力磁铁,磁力以脱模时产品件不离开斜浮块为准。
所述上模上安装上压块10,上压块下表面压住斜浮块,上压块上方连接重载氮气弹簧9,所述重载氮气弹簧安装在上模上。
下模:在侧折内模上设计一个活动的斜浮块,斜浮块与侧折内模采用燕尾槽滑动配合。在斜浮块下面安装轻载氮气弹簧。上模:在斜浮块上面设计上压块,上压块上面安装重载氮气弹簧。
工作原理:斜浮块与侧折内模间通过自身的燕尾槽导向,产品件放在侧折内模和斜浮块上,斜浮块在轻载氮气弹簧的弹力驱动下向斜上方运动,将产品件顶起,脱离侧折内模。斜浮块有120mm×80mm型面与产品件贴合,强力磁铁将产品件吸在斜浮块上,斜浮块运动带动产品件运动。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指示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