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辅助切割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27597发布日期:2019-07-19 23:39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一种辅助切割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材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辅助切割搬运装置。



背景技术:

钢材是国家建设和实现四化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资,其应用广泛、品种繁多,根据断面形状的不同、钢材一般分为型材、板材、管材和金属制品四大类,为了便于组织钢材的生产、订货供应和搞好经营管理工作,又分为重轨、轻轨、大型型钢、中型型钢、小型型钢、钢材冷弯型钢,优质型钢、线材、中厚钢板、薄钢板、电工用硅钢片、带钢、无缝钢管钢材、焊接钢管、金属制品等品种。

在钢材的使用过程中,需要对其尺寸进行切割,进行使用,但现有的切割中,大多数需要人工用机械进行固定,其在切割过程中产生震动,使固定效果不好,而且切割后需要人工进行搬运,工作强度较大,效率较低,鉴于此,针对上述问题深入研究,遂有本案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辅助切割搬运装置,解决了现有的切割中,大多数需要人工用机械进行固定,其在切割过程中产生震动,使固定效果不好,而且切割后需要人工进行搬运,工作强度较大,效率较低的问题。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辅助切割搬运装置,包括操作台、若干结构相同的转杆、第一伺服电机、第一斜齿轮、转动轴以及第二斜齿轮,所述操作台上开设有一对结构相同的凹槽,若干所述转杆活动嵌装于一对所述凹槽内,所述第一伺服电机安置于操作台一侧,所述第一斜齿轮安置于第一伺服电机驱动端上,所述转动轴通过操作台安置于转杆中心处,所述第二斜齿轮安置于转动轴上,且与第一斜齿轮啮合连接,所述操作台上安装有两对结构相同的固定移动结构,所述操作台上,且位于两对所述固定移动结构之间安装有切割结构;

所述固定移动结构,其包括:一对结构相同的挡板、一对结构相同的第一电动推杆、一对结构相同的U型板以及两对结构相同的滚轮;

一对结构相同的对称挡板安置于操作台上,且位于两侧,一对所述第一电动推杆分别安置于一对所述挡板内侧壁面上,一对所述U型板安置于一对所述第一电动推杆伸缩端上,一对所述U型板两端开设有凹槽,两对所述滚轮活动安装于凹槽内;

所述切割结构,其包括:支撑架、滑轨、滑块、第二电动推杆,第二伺服电机以及刀具;

所述支撑架安置于操作台上,且位于一对所述挡板一侧,所述滑轨安置于支撑架下壁面上,所述滑块装配于滑轨内,所述第二电动推杆安置于支撑架侧壁面上端,所述第二电动推杆伸缩端与滑块侧壁面相连接,所述第二伺服电机嵌装于滑块内,所述刀具安置于第二伺服电机驱动端上。

优选的,所述操作台底部安装有两对结构相同的支撑杆:该支撑杆用于支撑操作台。

优选的,所述第一伺服电机下端安装有支撑座:该支撑座用于支撑第一伺服电机。

优选的,所述操作台上开设有通槽:该通槽用于切割。

优选的,所述操作台下壁面上安装有收集箱:该收集箱用于收集铁屑。

优选的,所述滑块底部安装有防护板:该防护板用于保护第二伺服电机。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辅助切割搬运装置。具备以下有益效果:通过固定移动结构使需要切割的钢材不需要人工控制进行有效票的固定和向前移动,通过切割结构对钢材进行切割,解决了现有的切割中,大多数需要人工用机械进行固定,其在切割过程中产生震动,使固定效果不好,而且切割后需要人工进行搬运,工作强度较大,效率较低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辅助切割搬运装置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辅助切割搬运装置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辅助切割搬运装置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操作台;2-转杆;3-第一伺服电机;4-第一斜齿轮;5-转动轴;6-第二斜齿轮;7-挡板;8-第一电动推杆;9-U型板;10-滚轮;11-支撑架;12-滑轨;13-滑块;14-第二电动推杆;15-第二伺服电机;16-刀具;17-支撑杆;18-支撑座;19-通槽;20-收集箱;21-防护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辅助切割搬运装置,包括操作台1、若干结构相同的转杆2、第一伺服电机3、第一斜齿轮4、转动轴5以及第二斜齿轮6,所述操作台1上开设有一对结构相同的凹槽,若干所述转杆2活动嵌装于一对所述凹槽内,所述第一伺服电机3安置于操作台1一侧,所述第一斜齿轮4安置于第一伺服电机3驱动端上,所述转动轴5通过操作台1安置于转杆2中心处,所述第二斜齿轮6安置于转动轴5上,且与第一斜齿轮4啮合连接,所述操作台1上安装有两对结构相同的固定移动结构,所述操作台1上,且位于两对所述固定移动结构之间安装有切割结构;所述固定移动结构,其包括:一对结构相同的挡板7、一对结构相同的第一电动推杆8、一对结构相同的U型板9以及两对结构相同的滚轮10;一对结构相同的对称挡板7安置于操作台1上,且位于两侧,一对所述第一电动推杆8分别安置于一对所述挡板7内侧壁面上,一对所述U型板9安置于一对所述第一电动推杆8伸缩端上,一对所述U型板9两端开设有凹槽,两对所述滚轮10活动安装于凹槽内;所述切割结构,其包括:支撑架11、滑轨12、滑块13、第二电动推杆14,第二伺服电机15以及刀具16;所述支撑架11安置于操作台1上,且位于一对所述挡板7一侧,所述滑轨12安置于支撑架11下壁面上,所述滑块13装配于滑轨12内,所述第二电动推杆14安置于支撑架11侧壁面上端,所述第二电动推杆14伸缩端与滑块13侧壁面相连接,所述第二伺服电机15嵌装于滑块13内,所述刀具16安置于第二伺服电机15驱动端上;所述操作台1底部安装有两对结构相同的支撑杆17:该支撑杆17用于支撑操作台1;所述第一伺服电机3下端安装有支撑座18:该支撑座18用于支撑第一伺服电机3;所述操作台1上开设有通槽19:该通槽19用于切割;所述操作台1下壁面上安装有收集箱20:该收集箱20用于收集铁屑;所述滑块13底部安装有防护板21:该防护板21用于保护第二伺服电机15。

下列为本案中所提及的部分电气件的具体结构以及作用:

第一伺服电机:南京名泰生产的型号为MS/YS-90L-4伺服电机。

第二伺服电机:格特生产的型号为G2M-11067D2SGAE伺服电机。

第一电动推杆:具盈生产的型号为NKLA23的电动推杆。

第二电动推杆:具盈生产的型号为NKLA23的电动推杆。

电机驱动器:采用科尔摩根伺服驱动器的S700系列驱动器,驱动器又称为“伺服控制器”、“伺服放大器”,是用来控制伺服电机的一种控制器,其作用类似于变频器作用于普通交流马达,属于伺服系统的一部分,主要应用于高精度的定位系统。一般是通过位置、速度和力矩三种方式对伺服电机进行控制,实现高精度的传动系统定位,目前是传动技术的高端产品。

下列为本案中所提及的部分零部件的具体结构以及作用:

刀具:为优质合金钢分切圆形刀。

支撑座:为Q235材质的矩形框架。

挡板以及防护板:均为Q235材质的矩形板。

支撑架:为Q235材质的矩形框架。

通过本领域人员,将本案中所有电气件与其适配的电源通过导线进行连接,并且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控制器,以满足控制需求,具体连接以及控制顺序,应参考下述工作原理中,各电气件之间先后工作顺序完成电性连接,其详细连接手段,为本领域公知技术,下述主要介绍工作原理以及过程,不在对电气控制做说明。

实施例:在使用时,操作人员将钢材放置在操作台1上,接通电源,伺服电机驱动器传出信号,第一伺服电机3接收信号,开始转动,通过第一斜齿轮4和第二斜齿轮5相啮合,从而通过转动轴5带动转杆2转动,提供动力,从而带动钢材在操作台1内的若干转杆2上向前运输,运输时,根据钢材的多少,第一电动推杆8向前伸展,带动U型板9向前运动,U型板9内的滚轮10对钢材两侧进行固定,钢材向前运动时,滚轮10也会转动,所以不会阻碍钢材,只会对其两侧进行固定,运动到需要裁剪位置,支撑架11下端的滑块13内第二伺服电机15转动带动刀具16转动,在滑轨12上进行转动,通过第二电动推杆14的伸缩,对钢材进行裁剪,裁剪后的钢材,在后方钢材的驱动下,向前运动,运输到需要摆放的位置。

作为优选的,更进一步的,操作台1底部安装有两对结构相同的支撑杆17:该支撑杆17用于支撑操作台1。

作为优选的,更进一步的,第一伺服电机3下端安装有支撑座18:该支撑座18用于支撑第一伺服电机3。

作为优选的,更进一步的,操作台1上开设有通槽19:该通槽19用于切割。

作为优选的,更进一步的,操作台1下壁面上安装有收集箱20:该收集箱20用于收集铁屑。

作为优选的,更进一步的,滑块13底部安装有防护板21:该防护板21用于保护第二伺服电机15。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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