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钢管焊接变形矫正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28197发布日期:2019-09-20 23:24阅读:208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方钢管焊接变形矫正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管矫正设备,具体是一种方钢管焊接变形矫正工装。



背景技术:

方形钢管简称方钢管又叫方管,是方形管材的一种称呼,也就是边长相等的的钢管。是带钢经过工艺处理卷制而成。

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往往需要对钢管进行焊接,进而组装成各种需要的框架或者长度,但是在对钢管进行焊接的过程中,由于在焊接的过程中焊接部位与非焊接部位的温度差,以及焊接部位的焊接时间差局部温度差,进而会产生焊接应力,使得焊接后的钢管产生变形,因而会影响实际的使用效果,也会降低焊接后钢管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方钢管焊接变形矫正工装,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方钢管焊接变形矫正工装,包括横梁,所述横梁下端设有第一定位支撑部和第二定位支撑部,所述第一定位支撑部内设有第一支撑架,所述第二定位支撑部内设有第二支撑架,所述第一支撑架与所述第二支撑架上端面位于同一平面内,且第一支撑架与所述第二支撑架同轴,所述横梁上活动连接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底部活动转动连接有压片,所述压片位于第一支撑架与和第二支撑架的轴线上方。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定位支撑部内设有第一支脚,所述第一支撑架通过第一支脚与横梁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定位支撑部内设有第二支脚,所述第二支撑架通过第二支脚与横梁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横梁中部设有螺纹孔,所述螺纹杆通过螺纹孔与横梁活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螺纹杆顶端设有旋转杆。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两组同轴的定位支撑部,进而可以对矫正中的方钢管提供定位以及支撑,通过设置压片以及为压片提供支撑力 螺纹杆,进而可以对方钢的变形部位提供充足且稳定的矫正力,此外整个矫正工装结构简单,易于携带和运输,使用性价比高,而且矫正过程操作简单,劳动强度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工作状态示意图。

图中:1-横梁、2-第一支脚、3-第二支脚、4-第一支撑架、5-第二支撑架、6-螺纹孔、7-螺纹杆、8-压片、9-旋转杆、10-焊接方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方钢管焊接变形矫正工装,包括横梁1,横梁1下端设有第一定位支撑部与第二定位支撑部,第一定位支撑部内设有第一支脚2,第一支脚2下部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架4,第二定位支撑部内设有第二支脚3,第二支脚3下部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撑架5,第一支撑架4与第二支撑架5上端面处于同一平面内,且第一支撑架4与第二支撑架5同轴,进而可以通过第一支撑架4与第二支撑架5对焊接方钢管进行支撑,并且使得放置在第一支撑架4与第二支撑架5上的焊接方钢管处于水平位置,同时还可以通过第一支脚2和第二支脚3对焊接方钢管进行前后限位,横梁1中部设有螺纹孔6,螺纹孔6内旋转连接哟螺纹杆7,螺纹杆7底部活动连接有压片8,压片8位于第一支撑架4和第二支撑架5的轴线上方,进而可以通过压片8为固定在第一支撑架4与第二支撑架5上方的焊接方钢管提供矫正力,螺纹杆7顶端设有旋转杆9,通过旋转杆9为螺纹杆7提供旋转动力。

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运行稳定,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将焊接后产生变形的方钢管放置到第一支撑架4与第二支撑架5上方,同时通过左右调变形方钢管,使得变形位置位于压片8下方,同时使得变形部位的突出一侧靠近压片8,内凹一侧靠近第一支撑架4与第二支撑架5的上端面,放置完成后,转动旋转杆9,通过旋转杆9带动螺纹杆7进行转动,进而通过螺纹杆7带动压片8向下运动,当压片8不断向下运动的过程中,会逐渐接触变形方钢管并逐渐为方钢管提供压力,因而可以通过压片8的压力为变形方钢管提供矫正力,当通过压片8将变形方钢管挤压到正常位置时停止并维持该状态一段时间,直至变形方钢管消除内部变形应力并稳定在正常形状时为止,此时反向转动旋转杆9使得压片8与方钢管分离,即可将矫正后的方钢管取出,整个矫正过程简单易操作,使用性能高,而且整个矫正设备简单廉价而且易于携带运输。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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