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返式回转活化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466976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往返式回转活化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活化炉,更确切地说涉及一种活化料可以在炉内往返活化的活化炉。
背景技术
回转式活化炉已得到普遍使用,和其它活化炉相比具有易操作、省人工、产量高等优点。但是,生产高品质、吸附能力更强、吸附选择性更好的活性炭往往需要很长的炉体和较长的活化时间,这使得普通内热式活化炉显得不足,同时,如果炉体过长势必造成活化剂分配不合理,单位空间可燃气体的产量偏低,从而影响炉长方向上的温度控制。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普通内热式活化炉的不足,提供一种活化料可以在炉内往返的往返式回转活化炉,可用于生产高品质的活性炭。本发明包括炉体、进料装置、驱动装置、进气管、进汽管、蒸汽喷管等,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内管抄板、内活化管、外活化管、外管抄板、内管出料装置、外管出料装置,所述的内活化管、外活化管设置在炉体内,分别设有内管抄板、外管抄板,所述的内活化管远离进料装置的一端设置内管出料装置,所述的外活化管靠近进料装置的一端设置外管出料装置, 所述的蒸汽喷管、进气管、进汽管均通到内活化管、外活化管内。工作原理物料由炉体的一端进入内活化管,随着炉体的转动,在内活化管的内管抄板推动下向内活化管的另一端移动,经一段活化后由另一端部的内管出料装置出料进入外活化管;物料在外活化管内继续进行二段活化,在外活化管内的外管抄板推动下向进料端移动, 从设置在靠近进料端的外活化管的外管出料装置出料。由上述方案可知,本发明无需过长的炉体即可成倍延长活化时间,有利于生产高品质、吸附能力更强、吸附选择性更好的活性炭;同时,炉体单位容积内的存料量成倍增加, 可成倍提高产量;由于内活化管的外围即是外活化管,两者之间通过内活化管壁传热,使炉温易于调节,具有节能效果。


附图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进料装置,2.排烟装置,3.炉体,4.内管抄板,5.内活化管,6.外活化管, 7.蒸汽喷管,8.进气管,9.进汽管,10.内管出料装置,11.驱动装置,12.外管抄板,13.外管出料装置。
具体实施例方式如附图所示,本发明包括炉体3、进料装置1、排烟装置2、驱动装置11、进气管8、进汽管9、内管抄板4、内活化管5、外活化管6、蒸汽喷管7、外管抄板12、内管出料装置10、夕卜管出料装置13等。所述的内活化管5、外活化管6设置在炉体3内,内活化管5在外活化管6内,内活化管5、外活化管6分别设有内管抄板4、外管抄板12。所述的内活化管5远离进料装置1 的一端设置内管出料装置10,所述的外活化管6靠近进料装置1的一端设置外管出料装置 13,所述的蒸汽喷管、进气管8、进汽管9均通到内活化管5、外活化管6内,可向内活化管5、 外活化管6通入空气、蒸汽。这样,炭化料由进料装置1进入内活化管5,在内活化管5设置的内管抄板4的推动下向另一端均勻地推动,在移动的过程中与内活化管5另一端进气管8逆向过来的高温气体相遇逐步升温,达到活化温度后炭化料与进汽管9进来的高温水蒸汽发生活化反应, 同时放出可燃烧气体氢气、一氧化碳。氢气、一氧化碳与从进气管8进入内活化管5内的氧气发生放热反应,用于补充活化反应的热量,在完成第一阶段活化后从内管出料装置10出料进入外活化管6。活化料与进气管8进来的空气、进汽管9进来的蒸汽继续发生活化反应,活化产生的一氧化碳、氢气用以补充外活化管6活化所需的热量。活化料在外活化管6 内设置的外管抄板12的推动下均勻的向进料装置1 一端移动,同时继续活化过程。在完成第二段活化后由外管出料装置13出料。内活化管5、外活化管6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水蒸汽由进料端设置的引风机一同抽出,送入排烟装置2后排出。
权利要求
1. 一种往返式回转活化炉,包括炉体、进料装置、驱动装置、进气管、进汽管、蒸汽喷管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内管抄板G)、内活化管(5)、外活化管(6)、外管抄板(12)、内管出料装置(10)、外管出料装置(13),所述的内活化管(5)、外活化管(6)设置在炉体C3)内,分别设有内管抄板G)、外管抄板(12),所述的内活化管( 远离进料装置(1)的一端设置内管出料装置(10),所述的外活化管(6)靠近进料装置(1)的一端设置外管出料装置(13), 所述的蒸汽喷管(7)、进气管(8)、进汽管(9)均通到内活化管(5)、外活化管(6)内。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往返式回转活化炉,解决了现有活化炉难以生产高品质活性炭的问题。其特征在于在炉体内设置了内管抄板、内活化管、外活化管、外管抄板、内管出料装置、外管出料装置。本发明无需过长的炉体即可成倍延长活化时间,有利于生产高品质、吸附能力更强、吸附选择性更好的活性炭;同时,炉体单位容积内的存料量成倍增加,可成倍提高产量;由于内活化管的外围即是外活化管,两者之间通过内活化管壁传热,使炉温易于调节,具有节能效果。
文档编号C01B31/10GK102502623SQ201110289659
公开日2012年6月20日 申请日期2011年9月19日 优先权日2011年9月19日
发明者周之鹏, 周大可, 夏光运, 郁士刚 申请人:淮北市大华活性炭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