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医用制氧机的排气消音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52458阅读:584来源:国知局
一种医用制氧机的排气消音管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医用制氧机领域,具体涉一种医用制氧机的排气消音管。



背景技术:

在现代生活中,人们在提高自身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同时很容易形成随处可见的密闭性缺氧环境,如空调房、封闭严密的汽车、通风条件差的公共场所,同时工作学习紧张的脑力劳动者及初高中应试压力大的备考学生、参加剧烈运动后的人们、以及长期生活在现代城市严重污染环境中的人们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缺氧现象。

医用制氧机,通过给患者供氧,可配合治疗心脑血管、呼吸系统、慢性阻塞性肺炎等疾病,以及缺氧病症的康复,通过吸氧可以改善身体的供氧状况,达到补养保健的目的。适用于中老年人、体质较差者、孕期妇女、高考学生等存在不同程度生理性缺氧的人群,也可在重体力或脑力消耗后消除疲劳,恢复身体机能。

医用制氧机中的气体分子筛床达到一定饱和度后,经过空气压缩机压缩的高压空气通过冲洗解吸阀进入分子筛床,对分子筛床进行冲洗解吸,解吸后的空气经过排气消音管排出医用制氧机。现有的消音器在解决降噪的问题时效果不太理想,从而导致室内供氧设备在工作时声音大,造成噪音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解决了现有医用制氧机中的湿化瓶需要频繁更换,造成浪费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医用制氧机带储液功能的氧气加湿装置。

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医用制氧机的排气消音管,包括外管、内管,所述内管为至少3个互相相切且与所述外管内壁相切的中空圆柱管;所述外管包括3层,内外两层均为消音钢板制成,中间层为消音棉填充层;所述外管的内壁上开有贯穿所述外管内壁和消音棉填充层的消音气室;所述内管为3层结构,内外两层为消音钢板制成,中间层为所述消音棉填充层;所述内管上均匀开设有贯穿所述内管的气流通孔;

优选的,所述外管和所述内管长度相同;

优选的,所述外管的前后两端口分别为进气口和出气口;

优选的,所述进气口为螺纹管结构,用于连接于医用制氧机的电磁阀上;

优选的,所述出气口为向外开口的喇叭口结构。

有益效果:

本发明结构简单,当排气气流从进气口进入内管后,一部分由内管直接排出,一部分经过气流通孔进入外管内腔,当外管内腔压力增大且大于内管中的压力时,外管内腔中的气流会重新进入内管排出,这样设置增加了排气时的气流的路径,使气流的流速减缓,缓慢排出,达到排气减噪的效果,同时内管和外管均为3层,且内外两层均为消音钢板制成,中间层为消音棉填充层,气流经过内管和外管时,声音有效的被隔离吸收,从而达到降噪的目的。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医用制氧机的排气消声管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医用制氧机的排气消声管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如下:1、外管,101、进气口,102、出气口,2、内管,3、消音棉填充层,4、消音气室,5、气流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参看图1:一种医用制氧机的排气消音管,包括外管1、内管2,所述内管2为至少3个互相相切且与所述外管1内壁相切的中空圆柱管;所述外管1包括3层,内外两层均为消音钢板制成,中间层为消音棉填充层3;所述外管1的内壁上开有贯穿所述外管1内壁和消音棉填充层3的消音气室4;所述内管2为3层结构,内外两层为消音钢板制成,中间层为所述消音棉填充层3;所述内管2上均匀开设有贯穿所述内管2的气流通孔5;所述外管1和所述内管2长度相同;所述外管1的前后两端口分别为进气口101和出气口102;所述进气口101为螺纹管结构,用于连接于医用制氧机的电磁阀上;所述出气口102为向外开口的喇叭口结构。

本发明结构简单,当排气气流从进气口进入内管后,一部分由内管直接排出,一部分经过气流通孔进入外管内腔,当外管内腔压力增大且大于内管中的压力时,外管内腔中的气流会重新进入内管排出,这样设置增加了排气时的气流的路径,使气流的流速减缓,缓慢排出,达到排气减噪的效果,同时内管和外管均为3层,且内外两层均为消音钢板制成,中间层为消音棉填充层,气流经过内管和外管时,声音有效的被隔离吸收,从而达到降噪的目的。

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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