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泥煤保温砖的生产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8883阅读:47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保温砖生产领域,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新型泥煤保温砖的生产工艺。



背景技术:

煤炭经过洗煤工艺后得到精煤和泥煤浆,精煤用于炼钢,而泥煤浆则直接排废,大量的废泥煤浆导致了环境的污染,现有的页岩砖制作原料主要是用页岩加煤和矸石进行混合、粉碎,然后加水搅拌后制作成砖,这样制作成本太高,而且成品砖的颜色差强人意。而且因为需要添加一定量的页岩,生产工艺复杂,页岩会导致泥煤砖内空隙较大,从而影响泥煤砖的牢固性,同时,由于保温砖一般设置为内部中空,页岩的添加使得泥煤砖内空隙较大,保温砖的牢固性大大的降低,影响使用,容易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新型泥煤保温砖的生产工艺,解决了现有的煤矸石保温砖砖壁空隙大,牢固性不强,容易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1)将矸石用碎石机粉碎成矸石粉;

(2)将步骤(1)得到的矸石粉与泥煤浆按照重量比为(2.5-3):(7.5-7)混合搅拌,得到泥煤砖混合料;

(3)将泥煤砖混合料送入双级真空挤砖机,挤出成型空心砖坯;挤出压力为100-150Pa;

(4)将成型的砖坯置入干燥窑进行干燥,干燥温度为90-120℃,干燥时间为20-28h,经过干燥后的坯体中水的重量百分比为1-2%;

(5)将干燥好的砖坯拉出直接置入焙烧窑进行焙烧,温度是880-930℃,焙烧时间为28-32h。

进一步的,所述的步骤(1)中矸石用碎石机粉碎成矸石粉后的粒度为1-2.5mm。

进一步的,所述的步骤(2)中泥煤浆的理化指标为:泥煤浆中水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12.5-13.5%,热值280-320大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直接将煤炭洗选后的副产品作为制砖原料,变废为宝,减少了环境污染,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因为本发明中减少了页岩的添加,页岩的添加会致使泥煤砖砖体有大量空隙,砖体的牢固性大大的降低,影响使用,用添加页岩的泥煤砖做成空心保温砖,容易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本发明生产的保温砖中未添加页岩,减少了砖体缝隙,增强了保温砖的牢固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

[实施例1]

一种新型泥煤保温砖的生产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1)将矸石用碎石机粉碎成矸石粉;

(2)将步骤(1)得到的矸石粉与泥煤浆按照重量比为2.5:7.5混合搅拌,得到泥煤砖混合料;

(3)将泥煤砖混合料送入双级真空挤砖机,并配合自动编组、自动码坯机械,挤出成型空心砖坯;挤出压力为100Pa;

(4)将成型的砖坯置入干燥窑进行干燥,干燥温度为90℃,干燥时间为28h,经过干燥后的坯体中水的重量百分比为1%;

(5)将干燥好的砖坯拉出直接置入焙烧窑进行焙烧,温度是880℃,焙烧时间为32h。

所述的步骤(1)中矸石用碎石机粉碎成矸石粉后的粒度为1-2.5mm。

所述的步骤(2)中泥煤浆的理化指标为:泥煤浆中水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12.5%,热值320大卡。

[实施例2]

(1)将矸石用碎石机粉碎成矸石粉;

(2)将步骤(1)得到的矸石粉与泥煤浆按照重量比为3:7混合搅拌,得到泥煤砖混合料;

(3)将泥煤砖混合料送入双级真空挤砖机,并配合自动编组、自动码坯机械,挤出成型空心砖坯;挤出压力为150Pa;

(4)将成型的砖坯置入干燥窑进行干燥,干燥温度为120℃,干燥时间为20h,经过干燥后的坯体中水的重量百分比为2%;

(5)将干燥好的砖坯拉出直接置入焙烧窑进行焙烧,温度是930℃,焙烧时间为28h。

所述的步骤(1)中矸石用碎石机粉碎成矸石粉后的粒度为1-2.5mm。

所述的步骤(2)中泥煤浆的理化指标为:泥煤浆中水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13.5%,热值280大卡。

[实施例3]

(1)将矸石用碎石机粉碎成矸石粉;

(2)将步骤(1)得到的矸石粉与泥煤浆按照重量比为2.7:7.3混合搅拌,得到泥煤砖混合料;

(3)将泥煤砖混合料送入双级真空挤砖机,并配合自动编组、自动码坯机械,挤出成型空心砖坯;挤出压力为125Pa;

(4)将成型的砖坯置入干燥窑进行干燥,干燥温度为105℃,干燥时间为24h,经过干燥后的坯体中水的重量百分比为1.5%;

(5)将干燥好的砖坯拉出直接置入焙烧窑进行焙烧,温度是900℃,焙烧时间为30h。

所述的步骤(1)中矸石用碎石机粉碎成矸石粉后的粒度为1-2.5mm。

所述的步骤(2)中泥煤浆的理化指标为:泥煤浆中水所占的重量百分比为13%,热值300大卡。

如上所述即为本发明的实施例。本发明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任何人应该得知在本发明的启示下做出的结构变化,凡是与本发明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