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滚筒式烘炒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4533阅读:595来源:国知局
一种滚筒式烘炒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小磨香油的生产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滚筒式烘炒装置。



背景技术:

小磨香油是以炒熟的芝麻为原料,经过选料、清洗、炒籽、磨浆、搅拌、振荡、沉淀、撇油等多道生产工艺,才能生产出纯正优质的香油。小磨香油比普通香油具有更浓郁的醇香,其风味来自独有的石磨工艺,是普通香油所不具备的。其保持了400多年的绿色物理加工制作工艺,最大限度地保持了芝麻营养的最大化,而且口味醇香,更易在烹饪中保持食物的色、香、味。小磨香油含有丰富的营养价值,不但能促进人们的食欲,有利于食物的消化吸收,还含有大量的不饱和脂肪酸、维生素E、矿物质等,可减少体内脂肪的积累,对软化血管和保持血管弹性均有较好的效果,还有润肤、祛斑、疏经活血、预防脱发和过早出现白发的功效,因此最有益于中老年人延缓衰老。

但是目前在小磨香油加工过程中,特别是在炒锅炒籽时,会导致翻炒不均匀,影响小磨香油的品质,另外在炒籽时会导致原料洒落,造成原料的浪费,而现有技术中解决原料洒落通常是将烘炒设备倾斜放置,这样会使底部受热过高,料口部受热过低,也会影响小磨香油的品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的问题提供一种滚筒式烘炒装置。

本实用新型为进一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的问题提供一种滚筒式烘炒装置,包括滚筒式烘炒机,所述滚筒式烘炒机的料口向外安装于生产厂房的墙体内,在所述滚筒式烘炒机的轴心处设置有固定连接在其底部的转轴,所述滚筒式烘炒机的内壁上刻有间断的螺旋凹槽,在所述凹槽上通过连接座固定连接有扬料板。

更进一步,所述扬料板的弯曲度与所述凹槽的弯曲度相同。

更进一步,所述扬料板的高度为200~300mm。

更进一步,远离所述滚筒式烘炒机料口处的扬料板上固定连接有若干第二扬料板。

更进一步,所述第二扬料板与所述扬料板沿其连接处对称分布。

更进一步,所述第二扬料板的高度为150~200mm。

除了上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构成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以及由这些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所带来的优点之外,本实用新型所能解决的其他技术问题、技术方案中包含的其他技术特征以及这些技术特征所带来的优点,将结合附图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上技术方案,即在滚筒式烘炒机的内壁上设置有间断的螺旋凹槽,在该凹槽内部固定连接有扬料板,在滚筒式烘炒机转动的同时,通过料口加紧的原料就会被扬料板输送到滚筒式烘炒机的里边,同时在原理料口处的扬料板上设置有第二扬料板,该第二扬料板沿着其与扬料板连接处与扬料板对称分布,在烘炒过程中,扬料板推动原料往里运动,第二扬料板推动原料往外运动,这样可以使原料充分的翻转,避免了局部受热过高而导致炒糊的现象发生,使原料受热均匀,而且在翻炒的过程中原料不会从料口处洒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水平剖视图。

图中:1、滚筒式烘炒机;2、料口;3、转轴;4、扬料板;5、第二扬料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涉及到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和图2所示,滚筒式烘炒机1的料口2向外安装于生产厂房的墙体内(图中未画出),滚筒式烘炒机1与墙体之间设置有合适的空隙,可以保证该滚筒式烘炒机1在墙体内自由的旋转,不会发生卡顿现象,料口2处的截面呈圆形,在其两条垂直直径方向上设置有两根互相垂直的驱动杆,两根驱动杆的四端分别焊接在料口2的边缘处,在两根驱动杆的相交处设置有转轴,转轴3位于滚筒式烘炒机1的轴心上,并且转轴3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在滚筒式烘炒机1的底面圆心处,在滚筒式烘炒机1的内侧壁上刻有间断的螺旋凹槽,在该凹槽内通过连接座固定连接有均匀分布的扬料板4,每个扬料板4通过四个连接座固定,且两两一组分布于扬料板4的两侧,该连接座分别通过铆钉连接滚筒式烘炒机1和扬料板4,扬料板4的弯曲度与该凹槽的弯曲度相同,在远离料口2并且靠近滚筒式烘炒机1底部设置的扬料板4上设置有第二扬料板5,第二扬料板5的中部设置有缺口,该缺口的开度与扬料板4的厚度相同,第二扬料板5的形状与扬料板4的形状相同,通过该缺口将扬料板4和第二扬料板5焊接,并且扬料板4和第二扬料板5通过经过其连接处并且平行于滚筒式烘炒机1外侧壁母线的直线对称分布。

本实施例中,在滚筒式烘炒机1径向截面上均匀分布有四块扬料板4,其中两两相对分为两组,在其中一组扬料板4上分别设置有第二扬料板5。

本实施例中,扬料板4的高度为200mm,第二扬料板5的高度为150mm。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出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形仍落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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