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污染连续式抗腐蚀气相氯化反应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3950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污染连续式抗腐蚀气相氯化反应系统,属精细化工设备技术应用领域。



背景技术:

百菌清原药、四氯对苯二甲腈、四氯-2-氰基吡啶等氯化产品,均采用国际先进的气相氯化工艺,氯化产品生产过程中主要原料为氯气,使用量非常大,由于氯气为剧毒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尤其重要,稍有疏忽,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另外在进行氯化反应之前,需要将氯气预热汽化后进入下一步反应。

现有工艺中使用液氯均采用液氯钢瓶,每个液氯钢瓶装有液氯1吨,原有液氯汽化,将液氯钢瓶内1吨液氯通入氯气汽化器。此过程存在以下缺点:由于生产过程中氯气使用量较大,需要经常更换液氯钢瓶,在更换过程中经常会有少量液氯泄漏,污染环境,安全性不高,同时每天频繁更换钢瓶次数多也增加了员工工作量。

另外,现有气相氯化反应系统中氯气预热器采用列管式换热器,液氯通过列管式换热器后进入氯气汽化器,然后氯气汽化后通入混合器与原料进行混合后通入流化床反应器进行氯化反应,氯气预热过程使用的列管式换热器存在以下缺点:①列管式换热器内部由多根列管焊接而成,制造成本较高;②由于氯气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列管换热器内部焊点比较多,换热器在长时间使用后氯气易将设备焊缝腐蚀,造成氯气泄漏,另外换热器上下封头需采用密封垫,长时间使用后,密封垫易被氯气腐蚀造成氯气泄漏,从而污染环境,影响操作人员的健康;③氯气具有腐蚀性,换热器内部列管易堵,需经常拆卸清理维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种无污染连续式抗腐蚀气相氯化反应系统,该系统可减少氯气泄漏且可减轻员工工作强度,且设备抗腐蚀性能好,不易损坏,效率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无污染连续式抗腐蚀气相氯化反应系统,它包括贮罐槽车、液相装卸臂、螺旋板式换热器、氯气汽化器、混合器、流化床反应器、负压系统和碱液吸收池;

所述贮罐槽车、液相装卸臂、螺旋板式换热器、氯气汽化器、混合器、流化床反应器串联设置;

所述液相装卸臂与螺旋板式换热器的连接管路上设置有支路管线,所述支路管线尾端连接碱液吸收池,所述支路管线上设置有负压系统。

所述螺旋板式换热器内部由两块金属板卷成一对同心圆的螺旋形流道。

所述贮罐槽车由其底部的小车与液氯贮罐构成;

进一步的,所述贮罐槽车前端与汽车头为可断开连接。

所述液氯贮罐的容量为10吨以上,优选25吨。

更进一步的,所述螺旋板式换热器内部的金属板的表面喷涂于聚四氟乙烯涂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一、贮罐槽车容量大且移动方便,减少频繁更换次数,减轻工作强度。更换间歇氯气进入碱液吸收池直接吸收,不会扩散至大气中,不会造成环境污染、且安全性高。

二、①螺旋板式换热器内部由两块金属板卷成一对同心圆的螺旋形流道,氯气为单一通道,流速高,不易造成设备堵塞,减轻维修保养得压力;②螺旋板式换热器焊点少,只有两端端面采用焊接,大大降低制造成本,同时减少设备腐蚀造成的氯气泄漏;③换热器结构紧凑,单位体积换热面积大,热量损失小,换热效率更高。④表面喷涂于聚四氟乙烯涂层,能给进一步提高螺旋板式换热器的抗腐蚀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无污染连续式抗腐蚀气相氯化反应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贮罐槽车1、液相装卸臂2、螺旋板式换热器3、氯气汽化器4、混合器5、流化床反应器6、负压系统7、碱液吸收池8。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无污染连续式抗腐蚀气相氯化反应系统,它包括贮罐槽车1、液相装卸臂2、螺旋板式换热器3、氯气汽化器4、混合器5、流化床反应器6、负压系统7和碱液吸收池8;

所述贮罐槽车1、液相装卸臂2、螺旋板式换热器3、氯气汽化器4、混合器5、流化床反应器6串联设置;

所述液相装卸臂2与螺旋板式换热器3的连接管路上设置有支路管线,所述支路管线尾端连接碱液吸收池8,所述支路管线上设置有负压系统7。

所述螺旋板式换热器3内部有两块金属板卷成一对同心圆的螺旋形流道。为了进一步增强耐腐蚀性能,所述金属板的表面喷涂于聚四氟乙烯涂层。

所述贮罐槽车1由其底部的小车与液氯贮罐构成;所述液氯贮罐的容量为10吨以上,优选25吨。

进一步的,所述贮罐槽车1前端与汽车头为可断开连接。

使用时,贮罐槽车1到指定车位后,检查无误后断开汽车机头,车头驶离贮罐槽车1,然后液相装卸臂2与液氯贮罐液相接口相连,打开氯气送气阀、液相装卸臂的液相送气阀,送气至螺旋板式换热器3预热后,进入氯气汽化器4、混合器5,然后进入流化床反应器6进行反应。待液氯贮罐内液氯使用完后,关闭各阀门,打开负压系统真空泵阀门,通过真空负压吸取管道中的残留氯气进入碱液吸收池。

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包括有其他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替换方式形成的技术方案,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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