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菌群发酵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03284阅读:5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具有检测和自动控制功能的发酵室,尤其涉及一种菌群发酵室,用于生产饲料中添加的菌群的发酵。



背景技术:

在饲料中添加益生菌,是饲料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用于生产饲料中添加的菌群的发酵场所方式,目前常用的主要有:一是将拌匀的待发酵菌丝料放置在坑或池中发酵,二是放置在大体积陶瓷缸内;三是放置在地窖内。以上方式经过生产实践发现,都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坑池、缸、窖建设或使用成本高;其次在发酵加热过程中,其芯部分很难加热到预定温度,且不均匀;再次坑池全封闭能力差,容易造成发酵料污染,且传统方式体积相对均较大,一旦发生污染,损失巨大。



技术实现要素:

1.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菌群发酵室,它克服了上述不足,提供了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成本低廉、发酵稳定可靠。周期较短、污染易处理的菌群发酵场所。

2.技术方案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菌群发酵室,包括房体、发酵桶及桶架、控制系统,所述的房体的侧面、顶面、和房门均用保温材料建成,房体地面表层铺设地板,地板下部填充保温材料,房内放置有架放发酵桶的桶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房体地板下部填充层中设置地暖,并在房体进出端设置控制阀,上述控制阀通过控制线缆连接到房体外的电控箱中;所述的发酵桶为普通圆形塑料桶;所述的控制系统包括温度控制系统、湿度控制系统,上述的温度控制系统由分布于房体内部多处的温度感应头,及将温度感应头连接到房体外的电控箱的控制线缆组成,电控箱内安装有恒温控制器,上述的湿度控制系统由分布于房体内部多处的湿度感应头、洒水喷头、及将湿度感应头和洒水喷头连接到房体外的电控箱的控制线缆组成。

作为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的地暖为蛇形布置的供水或供汽暖气管道。

作为一种替换方案:所述的地暖为电供暖地暖。

3.有益效果

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与已有的公知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通过地暖给发酵室供暖,简单方便,成本低廉。

(2)采用恒温、恒湿控制系统,可以保证发酵过程处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发酵稳定可靠。

(3)采用小体积塑料桶放置在桶架上发酵,发酵菌体内加热相对传统的坑内发酵、大型缸或窖发酵均匀,中心温度更容易达到发酵所需最佳温度,因此发酵周期可明显缩短。

(4)在发生菌群感染时,传统的大体积发酵整体都会被污染,而采用小体积塑料桶发酵,只需处理被污染的桶即可,损失会明显降低。

附图说明

图1是该实用新型结构组成示意图;

示意图中的标号说明:

1、房体;2、地板;3、地暖;4、保温材料;5、控制阀;6、电控箱;7、温度感应头;8、洒水喷头;9、桶架;10、发酵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并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实施例

本实施例所述的一种菌群发酵室,包括房体、发酵桶及桶架、控制系统,所述的房体1的侧面、顶面、和房门均用保温材料建成,房体1地面表层铺设地板2,地板2下部填充一层保温材料4,房内放置有架放发酵桶9的桶架10,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房体地板2下部填充层中设置地暖3,并在房体进出端设置控制阀5,上述控制阀3通过控制线缆连接到房体1外的电控箱6中;所述的发酵桶为9普通圆形塑料桶;所述的控制系统包括温度控制系统、湿度控制系统,上述的温度控制系统由分布于房体内部多处的温度感应头7,及将温度感应头连接到房体外的电控箱6的控制线缆组成,电控箱6内安装有恒温控制器,上述的湿度控制系统由分布于房体内部多处的湿度感应头、洒水喷头8、及将湿度感应头和洒水喷头8连接到房体外的电控箱6的控制线缆组成。

作为进一步优化方案:所述的地暖3为蛇形布置的供水或供汽暖气管道。

作为一种替换方案:所述的地暖3为电供暖地暖。

相对于传统坑池形式发酵或者缸或窖发酵,本方案具有明显的优越性,首先通过地暖给发酵室供暖,简单方便,成本低廉;其次采用恒温、恒湿控制系统,可以保证发酵过程处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发酵稳定可靠;再次采用小体积塑料桶放置在桶架上发酵,发酵菌体内加热相对传统的坑内发酵、大型缸或窖发酵均匀,中心温度更容易达到发酵所需最佳温度,因此发酵周期可明显缩短;另外在发生菌群感染时,传统的大体积发酵整体都会被污染,而采用小体积塑料桶发酵,只需处理被污染的桶即可,损失会明显降低。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于示例性说明或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此外,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范围和边界、或者这种范围和边界的等同形式内的全部变化和修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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