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手杆挡板角座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23596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扶手杆挡板角座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扶手杆挡板角座结构,其主要用于将客车扶手杆挡板、护栏固定到客车的地板上。
背景技术



图1和图2所示,现有客车扶手杆挡板安装到地板上的结构一般是采用下座01固 定,在中门(前门)附近的台阶02上安装下座01的时候为了避免与地板压条03的垂直翻 边干涉,一般会将挡板或者护栏向远离压条03的方向移动,这样就会造成客车内实际使用 面积的浪费。另外,由于下座01是安装在压条03 —侧的,其需要在车身架04上先设置对 应的预埋板05,在将下座01安装于预埋板05上,这样预埋板05的设置不尽复杂了车身架 04结构,而且也增加了车身架04的重量,有悖于达到车身轻量化的目标。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扶手杆挡板角座结构,其采用多折结构,可避免与地 板压条垂直翻边干涉,具有结构简单,安装方便等特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扶手杆挡板角座结构,包括用于固定扶手杆挡板、 护栏的座体,座体的下端设有连接支架,连接支架具有垂直布置的第一安装部和第二安装 部,第一安装部与第二安装部之间还具有L型的连接部,连接部与第一安装部围设形成有 凹口,该凹口的深度大于地板压条的垂直翻边的厚度。使用时,第一安装部和第二安装部分别与客车内台阶上的地板压条的水平翻边及 台阶的垂直面安装固定,而地板压条的垂直翻边则位于凹口内且不与连接部接触。上述连 接支架采用这种多折结构,可避免与地板压条垂直翻边干涉。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1.本实用新型采用多折结构,安装时地板压条的垂直翻边位于凹口内且不与连接 部接触,这样可避免与地板压条垂直翻边干涉,安装工艺性更好。2.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安装部直接安装在地板压条的水平翻边上,与传统的安装位 置相比,增加了客车内的有效使用面积。3.本实用新型采用螺栓组合固定,结构更为可靠。4.本实用新型无需另外增加预埋板,可直接固定在车身架上,结构更紧凑、更轻量 化。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现有扶手杆挡板护栏下座的实施状态示意图;图2为
图1的局部放大图;图3为使用本实用新型的客车内部结构的侧视图;[0015]图4为图3的局部放大图;图5为使用本实用新型的客车内部结构的俯视图。其中01下座;02台阶;03压条;04车身架;05预埋板;1座体;2连接支架;21第一安装部;22第二安装部;23连接部;24凹口;3地板压 条;31垂直翻边;32水平翻边;4台阶;41 (台阶)垂直面;5车身架。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如图3和图4所示,一种扶手杆挡板角座结构,包括用于固定扶手杆挡板、 护栏的座体1,座体1的下端设有连接支架2,连接支架2具有垂直布置的第一安装部21和 第二安装部22,第一安装部21与第二安装部22之间还具有L型的连接部23,连接部23与 第一安装部21围设形成有凹口 24,该凹口 24的深度大于地板压条3的垂直翻边31的厚度。使用时,第一安装部21和第二安装部22分别与客车内台阶4上的地板压条3的 水平翻边31及台阶4的垂直面41安装固定,而地板压条3的垂直翻边31则位于凹口 24 内且不与连接部23接触。上述连接支架2采用这种多折结构,可避免与地板压条3垂直翻 边31干涉。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安装部21直接安装在地板压条3的水平翻边32上,与传统 的下座的安装位置相比,增加了客车内的有效使用面积。而且本实用新型无需另外增加预 埋板,直接固定在车身架5上,结构更紧凑、更轻量化。 如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可设置在前门台阶处、中门台阶处以及驾驶区台阶处。 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它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 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一种扶手杆挡板角座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固定扶手杆挡板、护栏的座体(1),座体(1)的下端设有连接支架(2),连接支架(2)具有垂直布置的第一安装部(21)和第二安装部(22),第一安装部(21)与第二安装部(22)之间还具有L型的连接部(23),连接部(23)与第一安装部(21)围设形成有凹口(24),该凹口(24)的深度大于地板压条(3)的垂直翻边(31)的厚度。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扶手杆挡板角座结构,包括用于固定扶手杆挡板、护栏的座体,座体的下端设有连接支架,连接支架具有垂直布置的第一安装部和第二安装部,第一安装部与第二安装部之间还具有L型的连接部,连接部与第一安装部围设形成有凹口,该凹口的深度大于地板压条的垂直翻边的厚度;本实用新型采用多折结构,安装时地板压条的垂直翻边位于凹口内且不与连接部接触,这样可避免与地板压条垂直翻边干涉,安装工艺性更好。
文档编号B60N3/02GK201646483SQ20102018717
公开日2010年11月24日 申请日期2010年5月12日 优先权日2010年5月12日
发明者柴浩, 王家富, 邱峰, 黄威 申请人: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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