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034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驱动控制系统,根据目标发动机转矩控制发动机的动作,根据目标电动机转矩控制电动机的动作,其特征在于,具有:

加速器操作量检测部,其检测加速器操作量;

发动机转速检测部,其检测发动机转速;

请求转矩算出部,其根据上述加速器操作量和上述发动机转速算出驾驶员的请求转矩;

充电剩余量检测部,其检测电池的充电剩余量;

判断转矩算出部,其对应于上述电池的充电剩余量算出判断转矩,上述判断转矩是根据使上述发动机在热效率最佳动作点动作时的发动机转矩求出的;以及

动作控制部,其根据上述请求转矩与上述判断转矩的关系求出上述目标发动机转矩和上述目标电动机转矩,并且通过该目标发动机转矩控制上述发动机,以及通过该目标电动机转矩控制上述电动机的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驱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判断转矩算出部对应于上述电池的充电剩余量算出发电时的发电判断转矩,

上述动作控制部在上述请求转矩小于上述发电判断转矩的情况下,将上述发电判断转矩作为目标发动机转矩使上述发动机动作,将上述目标发动机转矩与上述请求转矩之差作为目标电动机转矩使上述电动机动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驱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判断转矩算出部对应于上述电池的充电剩余量算出放电时的放电判断转矩,

上述动作控制部在上述请求转矩大于上述放电判断转矩的情况下,将上述放电判断转矩作为目标发动机转矩使上述发动机动作,将上述目标发动机转矩与上述请求转矩之差作为目标电动机转矩使上述电动机动作。

4.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驱动控制系统,其特征 在于,

上述判断转矩算出部对应于上述电池的充电剩余量算出发电时的发电判断转矩和放电时的放电判断转矩,

上述动作控制部在上述请求转矩为上述发电判断转矩以上且上述请求转矩为上述放电判断转矩以下的情况下,按以下方式进行控制:将上述请求转矩作为目标发动机转矩,使上述发动机动作而不使上述电动机动作。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驱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判断转矩算出部对应于上述电池的充电剩余量算出发电时的发电判断转矩和放电时的放电判断转矩,

上述动作控制部在上述请求转矩为上述发电判断转矩以上且上述请求转矩为上述放电判断转矩以下的情况下,按以下方式进行控制:将上述请求转矩作为目标发动机转矩,使上述发动机动作而不使上述电动机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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