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减震器连接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72202发布日期:2019-06-21 23:32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减震器连接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减震器安装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减震器连接支架。



背景技术:

汽车减震器是用来减弱吸镇弹簧因过滤路面的震动而产生的往复运动,市面上的减震器大部分通过吊耳与车辆底盘连接,由于车辆底架与底盘之间的间距不一,往往需要通过另设连接支架将减震器吊耳与车辆连接在一起,现有的连接支架通常结构固定,难以满足车辆底架与底盘之间不同的间距,不同的间距使用不同的连接支架,导致生产制造成本增加,装配工序时间不统一。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减震器连接支架,适用于多种车辆底架与底盘间距,且制造简单方便,降低生产成本。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减震器连接支架,包括两个连接部和连接轴,两个连接部与驱动桥壳固定连接,两个连接部的一端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两个连接部的一端均设有沿每个连接部的长边方向均布的多个安装孔,两个连接部的另一端均设有轴孔,连接轴依次穿过两个连接部的轴孔,且与减震器转动连接。

所述两个连接部之间设有连接板。

所述连接板与所述两个连接部之间通过焊接固定连接。

所述连接板上设有开孔。

所述连接轴的一端设有凸台,且凸台的直径大于所述连接部轴孔的直径,所述连接轴的另一端通过销限位。

所述两个连接部中的每个连接部的一端与所述每个连接部的另一端之间的夹角均为95-120°之间。

所述轴孔内均设有轴套。

所述安装孔的数量根据实际需求而定。

所述两个连接部中的每个连接部上的安装孔数量为3个。

所述两个连接部的厚度均为8-13mm。

本实用新型设计提供了减震器连接支架,该支架适用于多种车辆底架与底盘间距,且制造简单方便,易于安装替换,简化了生产过程,降低生产成本,满足精益生产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减震器连接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减震器连接支架的俯视图示意图;

其中,

1连接部,2连接轴,3安装孔,4轴孔,5连接板,6凸台,7轴套。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减震器连接支架,包括两个连接部1和连接轴2,两个连接部1与驱动桥壳固定连接,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地,两个连接部1的厚度均为8-13mm。

两个连接部的一端通过连接杆以焊接的方式固定连接,连接杆图中未画出,两个连接部1的一端均设有沿每个连接部的长边方向均布的多个安装孔3,多个安装孔3用于与驱动桥壳固定连接,安装孔3的数量根据实际需求而定。驱动桥壳与不同位置的安装孔3配合安装以调节连接支架的安装距离,从而能够满足不同车辆底架与底盘间距的情况。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地,两个连接部1中的每个连接部1上的安装孔3数量为3个。

两个连接部1的另一端均设有轴孔4,连接轴2依次穿过两个连接部1的轴孔4,且与减震器转动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地,两个连接部1之间设有连接板5。连接板用于连接支撑两个连接部。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地,连接板5与两个连接部1之间通过焊接固定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地,连接板5上设有开孔。通过开孔用于对连接支架减重。开孔在附图中未画出,且开孔的形状根据实际需求而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地,连接轴2的一端设有凸台6,且凸台6的直径大于连接部1轴孔4的直径,连接轴2的另一端通过销限位。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优选地,两个连接部1中的每个连接部1的一端与每个连接部1的另一端之间的夹角均为95-120°之间。

轴孔4内均设有轴套7。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减震器连接支架,通过使用不同的安装孔3与驱动桥壳连接,从而调节连接支架的安装距离,以此能够适用于多种车辆底架与底盘间距,减少了零件型号,满足精益生产的需求,简化了生产过程,且本实用新型涉及的连接支架制造简单方便,易于安装替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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