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控制照明系统的方法_3

文档序号:8363541阅读:来源:国知局
[0105]在例如模块110的光源或模块120的光源的部件出现故障的情况下,模块130的微控制器132诊断到该故障。
[0106]于是,当微控制器132分别诊断到第一模块110或第二模块120的故障时,微控制器132分别控制使得第三模块130的仅用于执行第一功能或仅用于执行第二功能的发光被停止。
[0107]当用户希望启动以执行需要无异常的模块的光度功能时,微控制器132控制以使得第三模块130的执行该功能的发光被启动,同时通过与无异常的模块相关联的微控制器控制使得这些无异常的模块发光被致动。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控制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I ;100)的方法,所述系统至少包括: -第一灯模块(10 ;110),所述第一灯模块适于执行第一规范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功能的一部分; -第二灯模块(20 ;120),所述第二灯模块适于执行与第一功能区分开的第二规范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功能的一部分;以及 -第三模块(30 ;130),所述第三模块适于选择性地执行第一功能的至少另一部分和第二功能的至少另一部分; 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骤:在所述第三模块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停止第一模块和第二模块的发光。
2.根据前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 -在第一模块(110)出现故障的情况下,第三模块(130)的仅用于执行第一功能的发光被停止,和/或 -在第二模块(120)出现故障的情况下,第三模块的仅用于执行第二功能的发光被停止。
3.根据前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 -在第一模块(110)出现故障的情况下,第三模块(130)的用于执行第二功能的发光被启动, -在第二模块(120)出现故障的情况下,第三模块的用于执行第一功能的发光被启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第一模块(10)和/或第二模块(20)出现故障的情况下,第三模块(30)的用于执行全部功能的发光被停止。
5.根据前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 在第一模块(10)和/或第二模块(20)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使得所有其他模块的发光被停止。
6.一种尤其是用于机动车辆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所述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至少包括: -第一灯模块(10 ;110),所述第一灯模块适于执行第一规范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功能的一部分; -第二灯模块(20 ;120),所述第二灯模块适于执行与第一功能区分开的第二规范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功能的一部分;以及 -第三模块(30 ;130),所述第三模块适于选择性地执行第一功能的至少另一部分和第二功能的至少另一部分; 在所述第三模块出现故障的情况下,第一模块和第二模块的发光被停止。
7.根据前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个模块(10、20、30 ;110、120、130)包括至少一个光源(14、24、34 ;114、124、134),尤其是LED,通过关闭光源,尤其是通过中断光源的电力供给,而执行发光的停止。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模块(30 ;130)包括诊断装置(32 ;132),所述诊断装置(32 ;132)适于诊断第三模块的至少一个部件的故障,尤其是第三模块的光源的故障。
9.根据前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模块(30 ;130)的诊断装置(32 ;132)适于诊断第一模块(10 ;110)和/或第二模块(20 ;120)中的至少一个部件的故障。
10.根据权利要求6至9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模块(10 ;110)包括诊断装置(12 ; 112),所述诊断装置(12 ;112)适于诊断第一模块的至少一个部件的故障,和/或 所述第二模块(20 ;120)包括诊断装置(22 ; 122),所述诊断装置(22 ;122)适于诊断第二模块的至少一个部件的故障。
11.根据权利要求6至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三模块(130)包括控制装置(132),这些控制装置(132)被设置成控制第一模块(110)和第二模块(120)的发光的所述停止。
12.根据前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包括双向通信装置,尤其是双向有线通信装置(I 13、123、133),所述通信装置(I 13、123、133)将第一模块(110)链接到第三模块(130)并且将第二模块(120)链接到第三模块,所述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的特征在于:第一模块的诊断装置(112)适于经由这些通信装置将与第一模块的状态相关的信息传递到所述控制装置(132),和/或第二模块的诊断装置(122)适于经由这些通信装置将与第二模块的状态相关的信息传递到所述控制装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132)被设置成: -当第三模块接收到来自于第一模块(110)的与第一模块的故障有关的信息时,控制使得停止第三模块(130)的仅用于执行第一功能的发光,和/或 -当第三模块接收到来自于第二模块(120)的与第二模块的故障有关的信息时,控制使得停止第三模块的仅用于执行第二功能的发光。
14.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132)被设置成:当第三模块(130)接收到来自于第一模块(110)的和/或第二模块(120)的与第一模块和/或第二模块(120)的故障有关的信息时,所述控制装置(132)控制使得停止第三模块(130)的用于执行全部功能的发光。
15.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132)被设置成: 当第三模块接收到来自于第二模块的与第二模块(120)的故障有关的信息时,将信息传递到第一模块(110),以控制使得停止第一模块的发光,和/或 当第三模块接收到来自于第一模块的与第一模块的故障有关的信息时,将信息传递到第二模块,以控制使得停止第二模块的发光。
16.根据权利要求6至10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第一模块(10)包括适于使得停止第一模块的发光的控制装置(12); -第二模块(20)包括适于使得停止第二模块的发光的控制装置(22); -第三模块(30)包括适于使得停止第三模块的发光的控制装置(32)。
17.根据前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包括单向通信装置(13、23、33),尤其是单向有线通信装置(13、23、33),所述单向通信装置(13、23、33)将第一模块(10)链接到第二模块(20),将第二模块链接到第三模块(30)并且将第三模块链接到第一模块,模块的诊断装置(12、22、32)适于经由这些通信装置将与所述模块的状态相关的信息传递到后一模块的控制装置。
18.根据权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模块(10、20、30)的控制装置(12、22、32)被设置成:使得该模块的发光在所述控制装置接收到来自于前一模块的与前一模块的故障或关闭相关的信息时被停止。
19.根据权利要求6至1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其特征在于, -第一功能是位置灯,和/或 -第二功能是刹车灯或者日间行驶灯(DRL)。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控制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1;100)的方法,所述系统至少包括:第一灯模块(10;110),能够执行第一规范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功能的一部分;第二灯模块(20;120),能够执行与第一功能不同的第二规范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功能的一部分;以及第三模块(30;130),能够选择性地执行第一功能的至少另一部分和第二功能的至少另一部分。所述方法包括如下的步骤:在所述第三模块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停止第一模块和第二模块的发光。
【IPC分类】H05B37-03, B60Q11-00
【公开号】CN104684761
【申请号】CN201380040982
【发明人】洛塔尔·塞弗, 罗穆阿德·加热兰
【申请人】法雷奥照明公司
【公开日】2015年6月3日
【申请日】2013年7月29日
【公告号】CA2880655A1, EP2879914A1, US20150271895, WO201401997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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