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轨道交通快速巡检车,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第一万向脚轮组件、第三万向脚轮组件、脚轮姿态调整组件、第一矩形管、第二矩形管、第一圆管和第二圆管;第一矩形管和第二矩形管都位于一个车体一侧并间隔呈左右布置,第一矩形管和第二矩形管都焊接在第一圆管和第二圆管之间,第一矩形管和第二矩形管分别用于安装第一万向脚轮组件和第三万向脚轮组件;脚轮姿态调整组件与第一圆管和/或第二圆管相连,脚轮姿态调整组件上安装有至少一个万向脚轮组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交通快速巡检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万向脚轮组件的结构与第三万向脚轮组件的结构相同,第一万向脚轮组件主要包括万向脚轮、刹车踏板、第三螺栓、框架,其中,刹车踏板位于万向脚轮侧上方;四个第三螺栓都位于框架的一端上,万向脚轮与框架转动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轨道交通快速巡检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矩形管、第二矩形管上都设有多个第一通孔,第三螺栓与第一通孔连接从而将第一万向脚轮组件和第三万向脚轮组件分别安装在第一矩形管上和第二矩形管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交通快速巡检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轮姿态调整组件包括第三矩形管、第一卡箍、第二卡箍,第一卡箍、第二卡箍分别位于第三矩形管的两侧。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交通快速巡检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轮姿态调整组件通过多个螺栓与第一圆管、第二圆管相连。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交通快速巡检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轮姿态调整组件上设有多个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