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异型两点联动压紧式活动侧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50879发布日期:2019-07-24 09:43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一种异型两点联动压紧式活动侧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窗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异型两点联动压紧式活动侧窗。



背景技术:

最近几年,我国轨道交通系统快速发展,使得各种轨道车辆的速度越来越快,随之对车组各部件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就司机室侧窗而言,传统的司机室的侧窗一般为上下推拉或左右推拉式,该种侧窗在应用一段时间后,其稳定性会下降,致使关闭效果不好并且不易维修。同时,由于动车和磁悬浮列车的车头与传统机车的车头不同,再在动车或磁悬浮列车上使用传统司机室侧窗,不仅影响美观,而且适用性和实用性差。

又由于动车组和磁悬浮列车组的司机室空间狭小,如果使用上下推拉式或左右推拉式的侧窗,会造成侧窗可开面积较小,致使司机室内的空气不流通,容易让司机人员感到疲倦和烦躁,另外,也会影响司机室内的视野,影响司机瞭望车外环境,带来一些驾驶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装拆卸方便,可以向司机室内侧打开90度的异型两点联动压紧式活动侧窗。

本实用新型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提供一种异型两点联动压紧式活动侧窗,其特征在于,包括形状为直角梯形的固定框和活动窗,所述固定框和活动窗的直角腰通过铰链进行铰接,所述固定框和活动窗的斜腰通过锁紧机构进行锁接。

进一步地,所述铰链为两个。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框和活动窗的四个角为圆形倒角。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框和活动窗的斜腰为圆弧形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锁紧机构包括设置在固定框上的锁档、设置在活动窗上并且内部设有锁紧件的锁盒和设置在活动窗打开侧的锁盒外部的可旋转把手。

进一步地,所述锁紧件包括齿轮、与齿轮相咬合的齿条和与齿条固定连接的锁钩;所述把手的转轴与齿轮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锁钩为两个,分别设置在齿条的两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提供一种适用于磁悬浮列车司机室的异型两点联动压紧式活动侧窗,该种侧窗不仅结构简单、外形美观、密封性好、启闭灵活、可靠性好、维修方便和拆卸安装方便,而且锁紧机构结构也很简单,易于操作,价格便宜,可以降低侧窗的成本;同时侧窗可以向司机室内打开90度,增大了司机的观察视野。

附图说明

图1为所述异型两点联动压紧式活动侧窗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所述锁盒的主视图。

图3为所述锁盒的剖视图。

其中:1-固定框,2-活动窗,3-锁盒,4-铰链,5-锁钩,6-齿条,7-齿轮, 8-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其中,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表示的仅是示意图,而非实物图,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实施例1

如图1-3所示,提供一种异型两点联动压紧式活动侧窗,包括形状为直角梯形的固定框1和活动窗2,所述固定框1和活动窗2的四个角为圆形倒角,并且固定框1和活动窗2的斜腰为圆弧形结构。所述固定框1和活动窗2的直角腰通过两个铰链进行铰接,两个铰链分别位于直角腰的上部和下部。所述固定框1和活动窗2的斜腰通过锁紧机构进行锁接。所述锁紧机构包括设置在固定框1上的锁档(未示出)、设置在活动窗上2并且内部设有锁紧件的锁盒3和设置在活动窗2打开侧的锁盒3外部的可旋转把手8。所述锁紧件包括齿轮7、与齿轮7相咬合的齿条6和与齿条6固定连接的锁钩5;所述把手8的转轴与齿轮7连接。所述锁钩5为两个,分别设置在齿条6的两端。活动窗2的玻璃为钢化玻璃,活动窗2上设有两条密封条,活动窗2关闭时,两条密封条形成两条密闭的环,密封条压缩变形部分为发泡三元乙丙橡胶,仅需要较小的力即可完成压缩,保证良好的密封性。

锁紧侧窗时,手握把手8顺时针旋转,带动齿轮7顺时针转动,齿轮7带动与之咬合的齿条6向下运动,齿条6带动与之固定连接的锁钩5顺时针翻转,锁钩5钩住固定框1上的锁档,完成锁紧侧窗。

开启侧窗时,手握把手8逆时针旋转,带动齿轮7逆时针转动,齿轮7带动与之咬合的齿条6向上运动,齿条6带动与之固定连接的锁钩5逆时针翻转,锁钩5与固定框上1的锁档脱离,再拉动把手8即可开启侧窗。

在维修侧窗时只需将铰链4拆下,即可更换活动窗框和玻璃。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用于磁悬浮列车司机室的异型两点联动压紧式活动侧窗,该种侧窗不仅结构简单、外形美观、密封性好、启闭灵活、可靠性好、维修方便和拆卸安装方便,而且锁紧机构结构也很简单,易于操作,价格便宜,可以降低侧窗的成本;同时侧窗可以向司机室内打开90度,增大了司机的观察视野。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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