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机械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搬运装置。
背景技术:
pet板材具有机械强度高、刚度高、硬度高、滑动性能和耐磨强度好、电气绝缘性好、耐气候性、抗化学药品稳定性好和吸水率低等特点,广泛应用于纺织、造纸、食品机械、运输、码头、医疗、煤矿、化工等行业。而在采用pet板材生产时,由于需要的pet板材较多,往往要采用搬运车进行搬运,而现有技术中在搬运pet板材时,通常将大量pet板材堆叠在一起进行运输,导致pet板材之间粘连。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搬运装置,其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方便实现,实现了不同厚度的pet板材的搬运和pet板材之间的防粘连,能够在运输过程中防止pet板材掉落,且方便工作人员对pet板材的管理。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问题:
本发明的一种搬运装置,包括:底座和设置在所述底座上的搬运箱,所述底座下端设有四个万向轮,所述底座的一端设有把手;所述搬运箱两内侧壁上均设有若干个用于插入隔板的凹槽,所述pet板材放置在所述隔板上,且每个所述隔板上还铰接有用于防止pet板材掉落的挡板,所述挡板的高度大于所述pet板材的厚度;所述搬运箱的外侧壁上设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包括微控制器、按键操作电路和液晶显示模块,所述按键操作电路与所述微控制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液晶显示模块与所述微控制器的输出端连接。
进一步,所述控制面板还包括语音播放模块,所述语音播放模块与所述微控制器的输出端连接。
进一步,所述隔板两端设有挂钩槽,所述挡板上设有与所述挂钩槽匹配的挂钩。
进一步,所述把手上设有弹性材料。
进一步,四个所述万向轮均匀设置在所述底座下端。
本发明的一种搬运装置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的搬运装置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且方便实现。
2.本发明的搬运装置的搬运箱上设有若干个凹槽,工作人员可根据pet板材的厚度调节隔板的位置,进而将需要放置的pet板材放置在隔板上,为了防止pet板材粘连,工作人员可在每个隔板上只放置一张pet板材,实现了不同厚度的pet板材的搬运和pet板材之间的防粘连。
3.本发明的搬运装置的隔板上铰接有挡板,能够在运输过程中防止pet板材掉落。
4.本发明的搬运装置,用户可将放置在搬运箱上的pet板材进行计数,并通过按键操作电路写入微控制器,使得微控制器通过液晶显示模块显示搬运pet板材的数量,并通过语音报警模块播报pet板材数量,方便工作人员对pet板材的管理。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搬运装置的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方便实现,实现了不同厚度的pet板材的搬运和pet板材之间的防粘连,能够在运输过程中防止pet板材掉落,且方便工作人员对pet板材的管理。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搬运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一种搬运装置的电路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搬运装置包括:底座1和设置在所述底座1上的搬运箱2,所述底座1下端设有四个万向轮3,所述底座的一端设有把手4;所述搬运箱2两内侧壁上均设有若干个用于插入隔板5的凹槽(图中未示出),所述pet板材放置在所述隔板5上,且每个所述隔板5上还铰接有用于防止pet板材掉落的挡板6,所述挡板6的高度大于所述pet板材的厚度。
所述搬运箱2的外侧壁上设有控制面板7,所述控制面板7包括微控制器71、按键操作电路72和液晶显示模块73,所述按键操作电路72与所述微控制器71的输入端连接,所述液晶显示模块73与所述微控制器71的输出端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控制面板7还包括语音播放模块74,所述语音播放模块74与所述微控制器71的输出端连接。
本实施例中,所述隔板5两端设有挂钩槽,所述挡板6上设有与所述挂钩槽匹配的挂钩。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把手4上设有弹性材料。
其中,弹性材料用于保护把手4,且能够防止工作人员手部受伤。
本实施例中,四个所述万向轮3均匀设置在所述底座1下端。
本发明的搬运装置的搬运箱2上设有若干个凹槽,工作人员可根据pet板材的厚度调节隔板5的位置,进而将需要放置的pet板材放置在隔板5上,为了防止pet板材粘连,工作人员可在每个隔板5上只放置一张pet板材,实现了不同厚度的pet板材的搬运和pet板材之间的防粘连;且隔板5上铰接有挡板6,能够在运输过程中防止pet板材掉落;另外,用户可将放置在搬运箱2上的pet板材进行计数,并通过按键操作电路72写入微控制器71,使得微控制器71通过液晶显示模块73显示搬运pet板材的数量,并通过语音报警模块74播报pet板材数量,方便工作人员对pet板材的管理。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