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钢渔船船体结构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4515阅读:1532来源:国知局
一种玻璃钢渔船船体结构层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玻璃钢渔船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玻璃钢渔船船体结构层。



背景技术:

玻璃钢是一种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具有密度小、比强度高、抗冲击、耐腐蚀、绝热性和电绝缘性好、光洁美观、使用寿命长、省能源等优点和特点,是建造小型船舶(30m以下)理想的材料,所以对于玻璃钢渔船的研究开始普遍开来,传统的渔船采用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船只重量大,且极易老化风化,运输耗油,对于成本考虑上极其浪费,且船只容易进水漏水,较容易出现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玻璃钢渔船船体结构层。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玻璃钢渔船船体结构层,包括船体;所述船体的顶端覆盖有防滑层,所述船体的表面覆盖有外壳,所述船体的上部设置有上甲板,所述上甲板的底端固定连接有骨架固定层,所述骨架固定层的下方连接有立柱,所述船体的中部设置有排水层,所述排水层的左右两侧连接有排水管,所述排水层的下方粘接有加厚玻璃钢层,所述加厚玻璃钢层的上下端粘接有树脂层,所述船体的底端卡接有多个加强钢筋,所述加强钢筋的右侧之间卡接有实立板,所述实立板的下方焊接有下底板。

优选的,所述防滑层采用的是波浪式结构,且防滑层采用的是PVC材料。

优选的,所述骨架固定层的左右两侧栓接有斜式骨架板,所述斜式骨架板的材质为玻璃钢材料,且两侧斜式骨架板成160°排布。

优选的,所述骨架固定层的顶端栓接有6根纵向固定板,所述纵向固定板与斜式骨架板之间栓接。

优选的,所述排水管共安装10根,所述排水管的下层与船体成30°放置,所述排水管的长度超出船体50cm。

优选的,所述排水层的顶端中部开有下水孔,所述下水孔的上孔直径为20cm,下孔直径为10cm。

优选的,所述树脂层的下方之间粘接有玻璃纤维毡层,所述树脂层的厚度为10cm,所述玻璃纤维毡层的厚度为20cm。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有防滑层可针对于渔船使用中打捞鱼等水产品起到防滑作用,提高打捞安全性,通过设置有骨架固定层将玻璃钢织成固定层从而加强渔船的强度和稳定性,而在内部设置的下水孔的排水层可将因为船只载重过重而进入的水及时的排出,提高了渔船的安全性,而设置的加厚玻璃钢层则进一步的加强了对于玻璃钢渔船的稳定作用,使玻璃钢渔船的密度小而强度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骨架固定层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排水层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加厚玻璃钢层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船体;2-防滑层;3-上甲板;4-骨架固定层;5-外壳;6-立柱;7-排水层;8-加厚玻璃钢层;9-加强钢筋;10-实立板;11-下底板;12-斜式骨架板;13-纵向固定板;14-排水管;15-下水孔;16-树脂层;17-玻璃纤维毡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一种玻璃钢渔船船体结构层,包括船体1;船体1的顶端覆盖有防滑层2,船体1的表面覆盖有外壳5,船体1的上部设置有上甲板3,上甲板3的底端固定连接有骨架固定层4,骨架固定层4的下方连接有立柱6,船体1的中部设置有排水层7,排水层7的左右两侧连接有排水管14,排水层7的下方粘接有加厚玻璃钢层8,加厚玻璃钢层8的上下端粘接有树脂层16,船体1的底端卡接有多个加强钢筋9,加强钢筋9的右侧之间卡接有实立板10,实立板10的下方焊接有下底板11,防滑层2采用的是波浪式结构,且防滑层2采用的是PVC材料,骨架固定层4的左右两侧栓接有斜式骨架板12,斜式骨架板12的材质为玻璃钢材料,且两侧斜式骨架板12成160°排布,骨架固定层4的顶端栓接有6根纵向固定板13,纵向固定板13与斜式骨架板12之间栓接,排水管14共安装10根,排水管14的下层与船体1成30°放置,排水管14的长度超出船体150cm,排水层7的顶端中部开有下水孔15,下水孔15的上孔直径为20cm,下孔直径为10cm,树脂层16的下方之间粘接有玻璃纤维毡层17,树脂层16的厚度为10cm,玻璃纤维毡层17的厚度为20cm。

工作原理:当使用该结构层的玻璃钢渔船时,在打捞过程中,由于水产品自身所带的粘液使甲板湿滑,防滑层2可确保操作安全,骨架固定层4的斜式骨架板12成160°加强对于船只的稳定性,当船只进水时,排水层7中的下水孔15会将进水吸入并从排水管14排出,而加厚玻璃钢层8则在船只下部起到对船只的加强稳定作用,当船只受到强大风浪时,底部的加强钢筋9和实立板10则支撑着底部船只,使抗风浪强度更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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