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356182阅读:21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作业车辆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作业车辆,其在设置具有怠速停止功能的行驶用发动机的车辆中,设置利用行驶用发动机之外的动力进行驱动的作业装置。
背景技术
当前,作为这种作业车辆,例如已知一种垃圾收集车,其在具有下述行驶用发动机的车辆中,设置作为电动驱动的作业装置的垃圾装入装置,该行驶用发动机具有怠速停止功能,即,在使发动机停止的条件成立时使发动机停止,在使发动机起动的条件成立时使发动机起动(例如,参照专利文献I)。在具有怠速停止功能的车辆中,在发动机进行动作的过程中,例如,如果将变速杆设定在空档上,使离合器踏板返回至原来的位置,则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停止。另夕卜,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停止的状态下,搭乘者无需进行发动机钥匙的操作,例如,可以利用踏入离合器踏板的操作使发动机再起动。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停止的状态下,如果驾驶室的驾驶席侧或副驾驶席侧的车门打开,则怠速停止功能解除。由此,在替换驾驶员的情况下,对替换后的驾驶员来说,可以防止意外的发动机起动而使安全性提高。在怠速停止功能解除而使发动机停止的情况下,为了使发动机再次起动,必须进行发动机钥匙的操作。专利文献I :日本特开2005-170580号公报

发明内容
对于前述垃圾收集车,在使车辆停止后,搭乘者移动至车辆的后方,进行使垃圾装入装置动作而装入垃圾的作业。在具有怠速停止功能的垃圾收集车中,由于在搭乘者使车辆停止而进行装入垃圾的作业时,将车门打开、关闭,因此即使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停止,怠速停止功能也会解除。因此,在搭乘者进行完装入垃圾的作业后使车辆移动的情况下,由于必须利用发动机钥匙的操作使发动机起动,因此,不能使怠速停止功能有效地发挥,由搭乘者进行的车辆的操作变得复杂。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作业车辆,其在设置利用行驶用发动机之外的动力进行驱动的作业装置的车辆中,也可以使怠速功能有效地发挥。本发明为了实现前述目的,该作业车辆具有在发动机停止条件成立时使发动机停止,在发动机再起动条件成立时使发动机再起动的怠速停止功能,其特征在于,具有怠速停止解除单元,其在规定的条件成立时将怠速停止功能解除;以及怠速停止继续单元,其在进行作业装置的操作时,限制由怠速停止解除单元进行的怠速停 止功能的解除,使怠速停止功能继续。由此,即使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停止,搭乘者操作作业装置而进行作业后,也可以由怠速停止功能进行发动机的起动。另外,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明,其特征在于,具有车门打开检测单元,其检测在具有驾驶车辆用的驾驶席的驾驶室上设置的车门的打开,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停止的状态下,由车门打开检测单元检测出车门打开状态持续了大于或等于规定时间的情况下,怠速停止解除单元解除怠速停止功能,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停止的状态下,如果在由车门打开检测单元检测出车门打开状态经过规定时间之前进行了作业装置的操作,则怠速停止继续单元限制由怠速停止解除单元进行的怠速停止功能的解除,使怠速停止功能继续。
另外,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明,其特征在于,作业车辆是设置作为作业装置将垃圾装入垃圾收容箱内的垃圾装载装置的垃圾收集车。发明的效果根据本发明,由于即使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停止,搭乘者操作作业装置而进行作业后,也可以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起动,因此可以使怠速停止功能有效地发挥,可以使搭乘者的作业效率提高。


图I是表示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垃圾收集车的侧视图。图2是表示控制系统的框图。图3是表示怠速停止功能控制处理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图I至图3是表示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的图。作为本发明的作业车辆的垃圾收集车1,如图I所示,具有用于行驶的车辆10、和用于进行收集垃圾作业的垃圾收集装置20。车辆10具有底盘11和设置在底盘11的前部的驾驶室12。在底盘11上,在前部及后部分别设置左右一对的车轮11a。在驾驶室12的内部设置驾驶席及副驾驶席,在驾驶室12的左右两侧设置用于使搭乘者上下车的车门12a。车辆10以发动机E作为动力源进行行驶。该发动机E具有在停止条件成立时停止,在起动条件成立时起动的怠速停止功能。垃圾收集装置20具有垃圾收容箱21,其用于收容垃圾;以及作为作业装置的垃圾装入装置22,其设置在垃圾收容箱21的后方,用于将垃圾装入垃圾收容箱21内。在垃圾装入装置22的后面的下部设置矩形的垃圾投入口 22a,垃圾投入口 22a由门22b开闭。另夕卜,在垃圾装入装置22的内部设置有压缩装入机构(未图示),其用于将从垃圾投入口 22a投入的垃圾压缩而朝向垃圾收容箱21推入。并且,在垃圾装入装置22中,与垃圾投入口22a相邻地设置用于使压缩装入机构动作的操作开关22c。另外,该压缩装入机构利用从油压泵(未图示)供给的工作油驱动,该油压泵由贮存在蓄电池(未图示)中的电力驱动。
另外,垃圾收集车I具有控制器30,其用于进行由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停止或起动等的控制。控制器30具有CPU、ROM、RAM。如果控制器30接收来自与输入侧连接的装置的输入信号,则CPU基于输入信号读出存储在ROM中的程序,并且将由输入信号检测出的状态存储在RAM中,或向与输出侧连接的装置发送输出信号。在控制器30的输出侧连接发动机E发送与停止或起动相关的信号。另外,在控制器30的输入侧连接操作开关22c、用于检测车门12a的开闭状态的车门开闭开关31、用于检测车辆的速度的车速检测传感器32、变速杆33、离合器踏板34、以及制动器踏板35。向控制器30输入来自操作开关22c、车门开闭开关31、车速检测传感器32、变速杆33、离合器踏板34、以及制动器踏板35的信号。在如上所述构成的作业车辆中,控制器30如图3所示,基于垃圾装入装置22的运转状态,进行控制怠速停止功能的怠速停止功能控制处理。(步骤SI)
在步骤SI中,CPU判定是否满足由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停止的条件。在判定满足发动机E的停止条件的情况下跳转至步骤S2中进行处理,在判定不满足发动机E的停止条件的情况下跳转至步骤S6中进行处理。在这里,作为发动机E的停止条件,是由车速检测传感器32进行的时速Okm(车辆10停止)的检测、变速杆33的空档位置的检测、离合器踏板34返回至初始状态的检测等。发动机E的停止条件,可以通过检测I个状态而判定满足条件,也可以通过检测多个状态而判定满足条件。(步骤S2)在步骤SI中判定满足发动机E的停止条件的情况下,在步骤S2中,CPU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停止。(步骤S3)在步骤S3中,CPU利用车门开闭开关31判定车门12a是否打开。在判定车门12a打开的情况下跳转步骤S7中进行处理,在判定车门12a未打开的情况下跳转步骤S4中进行处理。(步骤S4)在步骤S3中判定车门12a未打开的情况下,在步骤S4中,CPU判定是否满足由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起动的条件。在满足发动机E的起动条件的情况下跳转至步骤S5中进行处理,在判定不满足发动机E的起动条件的情况下跳转至步骤S6中进行处理。在这里,作为发动机E的起动条件,是变速杆33的驱动位置的检测、离合器踏板34的踏下状态的检测、制动器踏板35的踏下状态的检测等。发动机E的起动条件,可以通过检测I个状态判定满足条件,也可以通过检测多个状态判定满足条件。(步骤S5)在步骤S4中判定满足发动机E的起动条件的情况下,在步骤S5中,CPU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起动。(步骤S6)在步骤S6中,CPU将车门打开标记设置为00H,结束怠速停止功能控制处理。(步骤S7)在步骤S3中判定车门12a打开的情况下,在步骤S7中,CPU判定车门打开标记是否设置为00H。在判定设置为OOH的情况下跳转至步骤S8中进行处理,在判定设置为OlH的情况下跳转至步骤S9中进行处理。(步骤S8)在步骤S7中判定车门打开标记设置为OOH的情况下,在步骤S8中,CPU将车门打开标记设置为01H。(步骤S9)在步骤S9中,CPU判定压缩装入机构的操作开关22c是否为接通的状态。在操作开关22c接通的情 况下跳转至步骤S4中进行处理,在操作开关22c断开的情况下跳转至步骤SlO中进行处理。(步骤S10)在步骤S9中操作开关22c为断开的情况下,在步骤SlO中,CPU判定从车门打开标记设置为OlH开始是否经过规定时间。在判定从设置OlH开始已经过规定时间的情况下跳转至步骤Sll中进行处理,在判定从设置OlH开始未经过规定时间的情况下结束怠速停止功能控制处理。(步骤Sll)在步骤SlO中判定从将车门打开标记设置OlH的状态开始经过了规定时间的情况下,在步骤Sll中,CPU解除怠速停止功能,结束怠速停止功能控制处理。如果怠速停止功能解除,则即使在满足发动机起动条件的情况下,发动机也不起动,为了使发动机起动,必须进行发动机钥匙的操作。这样,根据本实施方式的作业车辆,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停止的状态下,在车门12a的打开状态持续了大于或等于规定时间时解除怠速停止功能,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停止的状态下,如果在车门12a的打开状态持续大于或等于规定时间之前的期间内进行操作开关22c的操作,则限制怠速停止功能的解除而使怠速停止功能继续。由此,即使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停止,搭乘者在驾驶室12的外面操作垃圾收集装置20后,也可以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起动。因此,可以使怠速停止功能有效地发挥,从而可以使搭乘者的作业效率提高。此外,在前述实施方式中,作为作业车辆示出了垃圾收集车1,但并不限于此,只要是在设置具有怠速停止功能的行驶用发动机的车辆10中,设置利用行驶用发动机之外的动力进行驱动的作业装置的作业车辆即可,例如,也可以适用于高空作业车或吊车等。另外,在前述实施方式中,示出了在设置具有怠速停止功能的行驶用发动机E的车辆10中,设置电动驱动的作业装置的作业车辆,但并不限于此。只要是利用行驶用发动机E之外的动力进行驱动的作业装置即可,例如,也可适用于利用作业专用的发动机的动力进行驱动的作业装置。另外,在前述实施方式中,示出了将垃圾收集装置20的操作开关22c与驾驶室12的外面的垃圾投入口 22a相邻地设置的例子,但并不限于此。例如,在将垃圾收集装置20的操作开关22c设置在驾驶室12内的情况下,在对操作开关22c进行操作后也会将车门12a打开,也可以使用前述图3的流程图的控制器30的动作。另外,在前述实施方式中,示出了将车门12a的打开状态持续了大于或等于规定时间作为条件而解除怠速停止功能的例子,但并不限于此。作为解除怠速停止功能的条件,例如,也可以将安全带的脱离状态持续了大于或等于规定时间作为条件而解除怠速停止功倉泛。
权利要求
1.一种作业车辆,其具有在发动机停止条件成立时使发动机停止,在发动机再起动条件成立时使发动机再起动的怠速停止功能,其特征在于,具有 怠速停止解除单元,其在规定的条件成立时将怠速停止功能解除;以及 怠速停止继续单元,其在进行作业装置的操作时,限制由怠速停止解除单元进行的怠速停止功能的解除,使怠速停止功能继续。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作业车辆,其特征在于, 具有车门打开检测单元,其检测在具有驾驶车辆用的驾驶席的驾驶室上设置的车门的打开, 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停止的状态下,由车门打开检测单元检测出车门打开状态持续了大于或等于规定时间的情况下,怠速停止解除单元解除怠速停止功能, 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停止的状态下,如果在由车门打开检测单元检测出车门打开状态经过规定时间之前进行了作业装置的操作,则怠速停止继续单元限制由怠速停止解除单元进行的怠速停止功能的解除,使怠速停止功能继续。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作业车辆,其特征在于, 作业车辆是垃圾收集车,该垃圾收集车设置将垃圾装入垃圾收容箱内的垃圾装入装置作为作业装置。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作业车辆,其在设置利用行驶用发动机之外的动力进行驱动的作业装置的车辆中,也可以使怠速停止功能有效地发挥。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停止的状态下,在车门(12a)的打开状态持续了大于或等于规定时间时解除怠速停止功能,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停止的状态下,如果在车门(12a)的打开状态持续大于或等于规定时间之前的期间内进行操作开关(22c)的操作,则限制怠速停止功能的解除而使怠速停止功能继续。由此,即使在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停止,搭乘者在驾驶室(12)的外面操作垃圾收集装置(20)后,也可以利用怠速停止功能使发动机E起动。
文档编号B65F3/00GK102619629SQ201210010379
公开日2012年8月1日 申请日期2012年1月13日 优先权日2011年2月1日
发明者大久保优介, 间桥利行 申请人: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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