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升降式电梯的曳引系统,包括:位于电梯井道内且可沿着该电梯井道竖直方向运行的电梯轿厢,还包括:
对重机构,其位于电梯井道内且与所述电梯轿厢的侧壁彼此相对而设,进一步包括有对重;
导向机构,其同时与所述对重和电梯轿箱相连,进一步包括与所述电梯轿箱相连的轿厢滑轮和与所述对重相连的对重滑轮;
曳引机构,其位于电梯井道的竖直方向之电梯轿厢的最高操作位置且与所述导向机构和对重机构相联而设,进一步包括有曳引滑轮;以及
牵引构件,其绕设于所述对重机构、曳引机构和电梯轿厢并使之相联成一整体用以对电梯轿厢提供曳引传动,该牵引构件以复合钢丝绳为曳引媒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升降式电梯的曳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滑轮为两个始终在同一水平面排布的滑轮,其与所述对重滑轮呈品字形排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升降式电梯的曳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机构之轿厢滑轮与对重滑轮具有至少一根转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升降式电梯的曳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转轴不在同一水平线或垂直线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升降式电梯的曳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曳引滑轮为三个呈品字型排布的滑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升降式电梯的曳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曳引滑轮布置在所述对重机构与曳引机构之间,或者布置在所述曳引机构与电梯轿厢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升降式电梯的曳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向机构布置在所述对重机构与电梯轿厢之上,或者布置在所述对重机构与电梯轿厢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