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机构及娱乐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29781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升降机构及娱乐平台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升降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升降装置及娱乐平台。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外出参观或者游玩也成为了一种潮流。而许多游乐场或者娱乐场所通常会在人们观赏的地方悬吊一些物品,并且移动或升降这些物品,以增添娱乐游玩气氛。

现有的升降装置由滑轮组、机架和动力装置组成,滑轮组里滑轮的中心轴线处于同一平面且平行,滑轮组均装设在机架上。安装时,先将绳索的一端依次穿过滑轮组里的各个滑轮,然后将物品悬挂在绳索的一端,绳索的另一端与动力装置连接。当要使悬挂物品进行升降时,需开启动力装置使绳索移动进而与滑轮组摩擦并带动滑轮组滚动,最终使得绳索收短或者伸长,从而实现悬挂物品升降的目的。

但上述的升降装置存在一个问题,当悬挂物需要进行快速升降时,会存在一段处于放松状态的绳索,当悬挂物品最终升降位置时,绳索会处于紧绷状态,但是在绳索达到紧绷状态前,由于存在一段处于放松状态的绳索,因此会导致悬挂物在升降过程中产生摆动,若悬挂物较大且摆动幅度过大,悬挂物容易掉落进而砸到顾客。所以现有的升降装置存在易使悬挂物摆动,进而造成人身伤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升降机构及娱乐平台,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升降装置存在易使悬挂物摆动,进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技术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升降机构,包括可动绕绳及沿水平方向依次设置的转向定滑轮、第一支撑定滑轮、限位定滑轮、卷扬机,所述可动绕绳的一端缠绕在所述卷扬机的卷扬轮上,所述可动绕绳的另一端依次经由所述卷扬轮的最高点、所述限位定滑轮的最低点、所述第一支撑定滑轮的最高点、所述转向定滑轮的最高点后沿竖直方向向下延伸且用于吊设被吊装物;所述限位定滑轮的最低点低于所述第一支撑定滑轮的最高点且所述限位定滑轮紧邻所述支撑定滑轮。

进一步地,针对上述限位定滑轮与上述第一支撑定滑轮的位置关系而言,所述限位定滑轮的最低点和所述第一支撑定滑轮的轮心处于同一条水平线上。

进一步地,针对上述卷扬轮和上述限位定滑轮的位置关系而言,具体地,所述卷扬轮的最高点和所述限位定滑轮的最低点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针对上述转向定滑轮和上述第一支撑定滑轮的位置关系而言,所述转向定滑轮的最高点和所述第一支撑定滑轮的最高点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本实用新型中,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支撑定滑轮与所述卷扬轮之间的第二支撑定滑轮,所述可动绕绳的另一端依次经由所述卷扬轮的最高点、所述第二支撑定滑轮的最高点、所述限位定滑轮的最低点、所述第一支撑定滑轮的最高点、所述转向定滑轮的最高点后沿竖直方向向下延伸。

进一步地,针对上述限位定滑轮、上述第二支撑定滑轮及上述卷扬轮的位置关系而言,所述限位定滑轮的最低点、所述第二支撑定滑轮的最高点和所述卷扬轮的最高点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本实用新型中,还包括支撑架,所述支撑架包括沿水平方向延伸的水平架,以及均可拆卸地装设在所述水平架上的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第三支架;所述第一支撑定滑轮和所述第二支撑定滑轮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架上;所述转向定滑轮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架上;所述限位定滑轮设置在所述第三支架上。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架为倒U型架,所述第二支架均为U型架,所述第三支架为倒L型架;所述第一支架的开口朝下且与所述水平架呈垂直设置,所述第一支撑定滑轮和所述第二支撑定滑轮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架背离开开口两端;所述第二支架的开口朝上且与所述水平架呈钝角设置,所述转向定滑轮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架的开口处;所述第三支架直立设置,所述限位定滑轮设置在所述第三支架上靠近所述水平架的末端。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支架的中心线与所述水平架的延伸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35度。

作为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本实用新型中还提供一种娱乐平台,包括被吊装物,还包括如上所述的升降机构,所述被吊装物吊设在所述升降机构的所述可动绕绳的另一端上。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升降机构包括可动绕绳及沿水平方向依次设置的转向定滑轮、第一支撑定滑轮、限位定滑轮、卷扬机,可动绕绳的一端缠绕在所述卷扬机的卷扬轮上,可动绕绳的另一端依次经由卷扬轮的最高点、限位定滑轮的最低点、第一支撑定滑轮的最高点、转向定滑轮的最高点后沿竖直方向向下延伸且用于吊设被吊装物,限位定滑轮的最低点低于第一支撑定滑轮的最高点,并且限位定滑轮紧邻支撑定滑轮。当要使被吊装物升降时,先使卷扬轮转动,使得可动绕绳缠绕在卷扬轮上或者从卷扬轮上绕下,可绕动绳依次经过限位定滑轮、第一支撑定滑轮和转向定滑轮,进而使被吊装物进行升降,由于设置了限位定滑轮,当卷扬轮进行快速旋转时,可以让一段处于放松状态的可动绕绳通过限位定滑轮的最低点使其处于紧绷状态,因此达到被吊装物始终处于平稳状态的目的。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升降装置的整体装配图;

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升降装置的整体主视图;

图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升降装置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娱乐平台的整体装配图。

图标:1-可动绕线;2-转向定滑轮;3-第一支撑定滑轮;4-限位定滑轮;5-卷扬机;6-第二支撑定滑轮;7-支撑架;8-被吊装物;51-卷扬轮;71-水平架;72-第一支架;73-第二支架;74-第三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升降装置的整体装配图,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升降装置的整体主视图,图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升降装置的俯视图,请参阅图1、图2和图3,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升降机构,包括可动绕绳及沿水平方向依次设置的转向定滑轮2、第一支撑定滑轮3、限位定滑轮4、卷扬机5,可动绕绳的一端缠绕在卷扬机5的卷扬轮51上,可动绕绳的另一端依次经由卷扬轮51的最高点、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第一支撑定滑轮3的最高点、转向定滑轮2的最高点后沿竖直方向向下延伸且用于吊设被吊装物8;

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低于第一支撑定滑轮3的最高点且限位定滑轮4紧邻支撑定滑轮。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升降机构包括可动绕绳及沿水平方向依次设置的转向定滑轮2、第一支撑定滑轮3、限位定滑轮4、卷扬机5,可动绕绳的一端缠绕在所述卷扬机5的卷扬轮51上,可动绕绳的另一端依次经由卷扬轮51的最高点、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第一支撑定滑轮3的最高点、转向定滑轮2的最高点后沿竖直方向向下延伸且用于吊设被吊装物8,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低于第一支撑定滑轮3的最高点,并且限位定滑轮4紧邻支撑定滑轮。当要使被吊装物8升降时,先使卷扬轮51转动,使得可动绕绳缠绕在卷扬轮51上或者从卷扬轮51上绕下,可绕动绳依次经过限位定滑轮4、第一支撑定滑轮3和转向定滑轮2,进而使被吊装物8进行升降,由于设置了限位定滑轮4,当卷扬轮51进行快速旋转时,可以让一段处于放松状态的可动绕绳通过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使其处于紧绷状态,因此达到被吊装物8始终处于平稳状态的目的。

请继续参阅图2,具体的,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和第一支撑定滑轮3的轮心处于同一条水平线上。

将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和第一支撑定滑轮3的轮心设置在同一条水平直线上是为了使得经过限位定滑轮4最低点和第一支撑定滑轮3最高点的可动饶绳处于紧绷状态,防止在快速移动可动饶绳时,产生一段松动可动饶绳。

请继续参阅图2,具体的,卷扬轮51的最高点和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上述的设置方式,是为了使得经过卷扬轮51最高点和限位定滑轮4最低点的可动饶绳处于紧绷状态,防止在快速移动可动饶绳时,产生一段松动可动饶绳,使得可动饶绳产生晃动,进而使悬挂与可动饶绳另一端的物体产生摆动。

请继续参阅图2,具体的,转向定滑轮2的最高点和第一支撑定滑轮3的最高点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将转向定滑轮2的最高点与第一支撑定滑轮3的最高点设置在同一水平线上,是为了使得经过第一支撑定滑轮3和转向定滑轮2的可动饶绳能够快速移动,且减小相应摩擦力,间接提高可动饶绳的使用寿命,也提高了该装置的使用便捷性。

请继续参阅图2和图3,本实施例还包括位于第一支撑定滑轮3与卷扬轮51之间的第二支撑定滑轮6,可动绕绳的另一端依次经由卷扬轮51的最高点、第二支撑定滑轮6的最高点、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第一支撑定滑轮3的最高点、转向定滑轮2的最高点后沿竖直方向向下延伸。

增加上述的第二支撑定滑轮6,是为了使得处于卷扬轮51和限位定滑轮4之间的可动饶绳有一个支撑点,便于可动饶绳在卷扬轮51和限位定滑轮4之间移动。

进一步地,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第二支撑定滑轮6的最高点和卷扬轮51的最高点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将第二支撑定滑轮6的最高点和卷扬轮51的最高点与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设置在同一水平线上,是为了便于限位定滑轮4对经过卷扬轮51及第二支撑定滑轮6最高点的可动饶绳产生一个紧绷力,放置可动饶绳产生摆动。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设置方式仅为本实施例的一个优选方案,其实也可以使限位定滑轮4的最低点低于第二支撑定滑轮6的最高点和卷扬轮51的最高点,这样的设置方式也能使可动绕线1处于紧绷状态,同样也可以放置可动绕线1产生摆动。实际使用时使用者可根据自己的具体使用情况而设计限位定滑轮4、第二支撑定滑轮6和卷扬轮51的位置关系,只要能够达到本实施例中限位定滑轮4达到的效果,均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

请继续参阅图1、图2和图3,本实施例中还包括支撑架7,支撑架7包括沿水平方向延伸的水平架71,以及均可拆卸地装设在水平架71上的第一支架72、第二支架73和第三支架74;

第一支撑定滑轮3和所述第二支撑定滑轮6分别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架72上;

所述转向定滑轮2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架73上;

所述限位定滑轮4设置在所述第三支架74上。

设置支撑架7,是为了能够使转向定滑轮2、第一支撑定滑轮3、第二支撑定滑轮6、限位定滑轮4及卷扬轮51能够有固定之处,因为悬空在某一地方不可能实现更不可能达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而分别设置第一支架72、第二支架73是为了使转向定滑轮2、第一支撑定滑轮3、第二支撑定滑轮6、限位定滑轮4及卷扬轮51能够转动,因为在使用过程中,可动绕线1均穿过这些轮,并且会与这些轮产生相互摩擦,进而带动这些轮进行转动。由于这些轮是通过自身转动,且相互之间配合而使得悬吊在可动饶绳上的物体升降,因此,每个轮应该设置一个与之配套使用的支架,进而达到所要达到的目的。

请继续参阅图1、图2和图3,第一支架72为倒U型架,第二支架73均为U型架,第三支架74为倒L型架;

第一支架72的开口朝下且与水平架71呈垂直设置,第一支撑定滑轮3和第二支撑定滑轮6分别设置在第一支架72背离开开口两端;

第二支架73的开口朝上且与水平架71呈钝角设置,转向定滑轮2设置在第二支架73的开口处;

第三支架74直立设置,限位定滑轮4设置在第三支架74上靠近所述水平架71的末端。

由于第一支撑定滑轮3和第二支撑定滑轮6不仅起支撑作用,还得防止可动饶绳从滑轮上脱离,因此第一支架72设置成倒U型,但是具体使用时,只要能将第一支撑定滑轮3和第二支撑定滑轮6固定在水平架71上,且能防止可动饶绳脱离定滑轮即可,因此第一支架72的形状可以设置为使用者认为便于实现的形状。

第二支架73是用来固定转向定滑轮2的,因此设置为U型,而第二支架73与水平支架呈钝角设置,是为了便于被吊装物8能够竖直向下,因此设置第二支架73只需将转向定滑轮2固定在第二支架73上且能让转向定滑轮2进行转动即可,具体形状也不做限定,根据使用者的具体使用情况而定。

第三支架74的设置是为了使得限位定滑轮4与第一支撑定滑轮3紧邻,因此将其设置为L型。

请继续参阅图2,第二支架73的中心线与水平架71的延伸方向之间的夹角为135度。

上述的设置方式是为了便于被吊装物8能够保持竖直向下的状态,如若该角度过小,则悬吊被吊装物8的可动饶绳首先会与第三支架74及水平架71贴合,然后才使被吊装物8处于竖直状态,经过上时间的使用,可动绳索不断与第二支架73和水平支架摩擦会导致其断裂,降低使用寿命,更有甚者砸伤顾客;如若角度过大,被吊装物8对第二支架73的力过大,进而对第二支架73造成损害,从而降低第二支架73的使用寿命。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设置角度仅为本实施例所提供的优选方案,具体使用情况需要根据使用者的使用情况而定。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娱乐平台的整体装配图,请参阅图4,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娱乐平台,包括被吊装物8,还包括如上所述的升降机构,被吊装物8吊设在升降机构的可动绕绳的另一端上。

使用本实施例所提供的娱乐平台时,由于上述的升降机构能够使得可动饶绳在使用时处于紧绷状态,进而防止悬挂在可动饶绳一端的被吊装物8产生摆动,从而达到本实施例的目的。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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