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吊装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无缝钢管吊装装置。
背景技术:
吊装是指吊车或者起升机构对设备的安装、就位的统称。土法施工用的滚动法装卸移动设备,滚杠的粗细要一致,年度应比托排宽度长50cm,严禁带手套填滚杠。装卸车时滚边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要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要用溜绳。
然而现有的无缝钢管吊装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吊装的装置在发生意外时,不能及时减缓重物的下落速度,没有一定的保护措施,从而造成一些人员的伤亡,其次对于无缝钢管的绑定,难以进行位置上的限制,在起吊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晃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无缝钢管吊装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无缝钢管吊装装置,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的内部安装有固定板,且固定板的底部通过连接支撑杆与定滑轮焊接,所述定滑轮的下方通过滑轮连接线与动滑轮连接,所述固定座的底部通过线绳固定卡分别与连接绳和弹簧绳焊接,所述连接绳的底部端口处焊接有连接固定头,且连接固定头的内侧焊接有直角弯杆,所述弹簧绳的底部通过弹簧绳固定卡与钢管限位卡焊接,所述钢管限位卡中安装有右侧半圆筒,且右侧半圆筒上通过转动轴与左侧半圆筒转动连接,所述左侧半圆筒和右侧半圆筒的内表侧焊接有第二凹凸层,所述右侧半圆筒的中间位置处贯穿安装有转动按钮。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连接绳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连接绳关于固定座的竖直中线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左侧半圆筒和右侧半圆筒的底部均焊接有固定螺栓孔。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直角弯杆的上表面焊接有第一凹凸层。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弹簧绳、钢管限位卡和动滑轮均处于同一竖直线上。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在限制无缝钢管位置上的直角弯杆中设置有第一凹凸层,可以增加接触面的摩擦力,使得直角弯管对于无缝钢管的位置限制更加稳定,不会在输送过程中出现晃动现象,其次该无缝钢管的吊装装置中设置有弹簧绳,并且该弹簧绳的底部设置有钢管限位卡,弹簧绳在钢管输送的过程中不受力,用于防止钢管在发生突发状况下,及时的对钢管进行拉动,减缓下落速度,从而防止高空坠物砸伤人,最后该起吊装置采用滑轮组作用,可以大大较小起吊机的拉动力,从而节约动力,使用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无缝钢管吊装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滑轮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钢管限位卡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固定座、2-线绳固定卡、3-连接绳、4-连接固定头、5-弹簧绳、51-弹簧绳固定卡、6-钢管限位卡、61-转动轴、62-左侧半圆筒、63-固定螺栓孔、64-右侧半圆筒、65-转动按钮、66-第二凹凸层、7-第一凹凸层、8-直角弯杆、9-固定板、10-连接支撑杆、11-定滑轮、12-动滑轮、13-滑轮连接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无缝钢管吊装装置,包括固定座1,固定座1的内部安装有固定板9,且固定板9的底部通过连接支撑杆10与定滑轮11焊接,定滑轮11的下方通过滑轮连接线13与动滑轮12连接,固定座1的底部通过线绳固定卡2分别与连接绳3和弹簧绳5焊接,连接绳3的底部端口处焊接有连接固定头4,且连接固定头4的内侧焊接有直角弯杆8,弹簧绳5的底部通过弹簧绳固定卡51与钢管限位卡6焊接,钢管限位卡6中安装有右侧半圆筒64,且右侧半圆筒64上通过转动轴61与左侧半圆筒62转动连接,左侧半圆筒62和右侧半圆筒64的内表侧焊接有第二凹凸层66,右侧半圆筒64的中间位置处贯穿安装有转动按钮65。
连接绳3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连接绳3关于固定座1的竖直中线对称。
左侧半圆筒62和右侧半圆筒64的底部均焊接有固定螺栓孔63。
直角弯杆8的上表面焊接有第一凹凸层7。
弹簧绳5、钢管限位卡6和动滑轮12均处于同一竖直线上。
线绳固定卡2用于限制连接绳3和弹簧绳5在固定座1上的位置,弹簧绳固定卡51用于限制弹簧绳5在钢管限位卡6上的位置,左侧半圆筒62和右侧半圆筒64用于限制钢管在钢管限位卡6中的位置,第二凹凸层66用于增加钢管限位卡6的内部摩擦力,第一凹凸层7用于增加直角弯杆8的摩擦力。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直角弯杆8插入到无缝钢管中,再将左侧半圆筒62和右侧半圆筒64绑定在钢管中,对于不同大小的钢管可以利用转动按钮调节钢管限位卡6的大小,绑定完毕后,利用固定螺栓穿过固定螺栓孔63,从而将钢管限位卡6闭合,此时起吊机工作,拉动滑轮连接线13带动动滑轮12向上提起,从而带动连接绳3绷劲,并且带动重物向上提起进行运输,若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突发状况,弹簧绳5会减缓重物的下落速度,避免重物砸伤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