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罐车及其罐体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10188337阅读:来源:国知局
第一筒体11的横截面呈矩形时(如图3B所示),第一筒体11由其大端至小端各处的矩形横截面,顶部等高,底部渐高,且宽度相等。同时应当理解的是,第一筒体11横截面的形状,与其顶部高度的设计并无直接的必然联系,因此,在选择不同的第一筒体11的顶部高度设计时,可以灵活选择多种形状的横截面,并不限于上述的圆形或矩形。
[0041]同样的,如图2A或图3A所示,第二筒体12的顶部高度亦可为平齐的形状,S卩,第二筒体12顶部各处高度相等,且顶缘呈一水平直线,或,第二筒体12的顶部在纵向竖直平面上的投影呈一水平直线。进一步地,第二筒体12在纵向竖直平面上的投影呈直角梯形,直角梯形的两条底边分别对应第二筒体12的大端和小端,直角梯形的直角边对应第二筒体12的顶部,直角梯形的斜边对应第二筒体12的底部。
[0042]另外,第二筒体12的横截面可呈圆形或者矩形等形状。以图2A或图3A所示的第二筒体12在纵向竖直平面上的投影呈直角梯形为例。当第二筒体12的横截面呈圆形时(如图2B所示),第二筒体12由其大端至小端各处的圆形横截面,顶部等高,底部渐高,且直径渐缩。当第二筒体12的横截面呈矩形时(如图3B所示),第二筒体12由其大端至小端各处的矩形横截面,顶部等高,底部渐高,且宽度相等。同时应当理解的是,第二筒体12横截面的形状,与其顶部高度的设计并无直接的必然联系,因此,在选择不同的第二筒体12的顶部高度设计时,可以灵活选择多种形状的横截面,并不限于上述的圆形或矩形。
[0043]更进一步地,如图2A、图2C、图3A和图3C所示,第一筒体11的结构与第二筒体12的结构相同且对称布置。如上述实施例中,以第一筒体11及第二筒体12在纵向竖直平面上的投影均呈直角梯形的结构为例。可将第一筒体11与第二筒体12的直角梯形的投影设计为相同的形状,且将第一筒体11与第二筒体12的横截面设计为相同的形状。即,第一筒体11的大端的横截面与第二筒体12的大端的横截面形状相同,且上述两个筒体的大端固定连接,同时,第一筒体11的小端与第二筒体12的小端的横截面形状亦相同,即分别封闭固定在上述两个筒体的小端的两个封头13,也具有相同的形状。上述结构设计,能够使第一筒体11与第二筒体12在纵向竖直平面上的投影呈现对称的结构,即罐体1的底部在纵向方向上近似呈一 V型,且卸液口开设在上述呈V型的罐体1的最低处。
[0044]另外,考虑到国家相关标准对液罐车坡道卸液的规定,以上述呈V型的罐体1结构为例,该V型的倾斜角度,即第一筒体11和第二筒体12底部与水平面之间的倾斜角度,可优选为6°?8°。通常情况下,当道路坡度大于上述倾斜角度时,液罐车则不具备卸液条件。但是,应当理解的是,从理论角度考虑,如图4所示,将上述倾斜角度设计为略大于液罐车卸液坡道上限,即可实现液罐车坡道卸液零残留的效果。
[0045]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描述的呈V型的罐体1结构,可以由其他形状的结构设计所替代,而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S卩,对于第一筒体11或第二筒体12中的一个来说,在满足其小端至大端的底部高度渐低的基础上,其底部的渐变形状可以灵活选择。另外,上述第一筒体11与第二筒体12结构相同且对称布置的结构设计,相比于现有的液罐车的罐体1,具有罐体1设计、制造更加简单快捷,容易实现标准化批量生产的优点。
[0046]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液罐车,通过其罐体1的第一筒体11与第二筒体12底部高度渐变的设计,使液罐车在卸液过程中实现了罐体1内液体的零残留。并且,上述结构设计还可以增加例如粘稠液体在罐体1内的流动性。
[0047]液罐车实施方式
[0048]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液罐车的一实施方式,在本实施方式中,该液罐车主要包括车架、卸液管以及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的罐体。其中,罐体安装于车架上,且卸液管连通于罐体的卸液口。
[0049]在此应注意,本说明书中描述的液罐车,仅仅是能够采用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多种液罐车中的一个示例。应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原理绝非仅限于本说明书中描述的液罐车的任何细节或其任何部件。
[0050]例如,在其他实施方式在,液罐车还可包括罐体支架,该罐体支架用以固定支撑于罐体与车架之间。
[0051]这里详细地描述和/或图示了示例性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不限于这里所描述的特定实施例,相反,每个实施例的组成部分和/或步骤可与这里所描述的其它组成部分和/或步骤独立和分开使用。一个实施例的每个组成部分和/或每个步骤也可与其它实施例的其它组成部分和/或步骤结合使用。在介绍这里所描述和/或图示的要素/组成部分/等时,用语“一个”、“一”、“该”、“所述”和“至少一个”用以表示存在一个或多个要素/组成部分/等。术语“包含”、“包括”和“具有”用以表示开放式的包括在内的意思并且是指除了列出的要素/组成部分/等之外还可存在另外的要素/组成部分/等。此外,权利要求书中的术语“第一”、“第二”和“第三”等仅作为标记使用,不是对其对象的数字限制。
[0052]虽然已根据不同的特定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描述,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认识到可在权利要求的精神和范围内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进行改动。
【主权项】
1.一种罐体,用于安装在液罐车上,所述罐体(1)具有卸液口,以连通所述液罐车的卸液管(2),其特征在于,所述罐体(1)包括: 第一筒体(11),两端具有开口,所述两端分别为大端和小端,所述第一筒体(11)的截面由其小端至大端渐增,所述第一筒体(11)的底部高度由其小端至大端渐低; 第二筒体(12),两端具有开口,所述两端分别为大端和小端,所述第二筒体(12)的截面由其小端至大端渐增,所述第二筒体(12)的底部高度由其小端至大端渐低,所述第二筒体(12)的大端与所述第一筒体(11)的大端截面相同且固定连接;以及 两个封头(13),分别封闭固定所述第一筒体(11)的小端以及所述第二筒体(12)的小端; 所述卸液口开设于所述第一筒体(11)与所述第二筒体(12)的底部连接处。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罐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体(11)在纵向竖直平面上的投影呈直角梯形,所述直角梯形的两条底边分别对应所述第一筒体(11)的大端和小端,所述直角梯形的直角边对应所述第一筒体(11)的顶部,所述直角梯形的斜边对应所述第一筒体(11)的底部。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罐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体(11)的横截面呈圆形,所述第一筒体(11)由其大端至小端各处的圆形横截面,顶部等高,底部渐高,且直径渐缩。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罐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体(11)的横截面呈矩形,所述第一筒体(11)由其大端至小端各处的矩形横截面,顶部等高,底部渐高,且宽度相等。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罐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筒体(12)在纵向竖直平面上的投影呈直角梯形,所述直角梯形的两条底边分别对应所述第二筒体(12)的大端和小端,所述直角梯形的直角边对应所述第二筒体(12)的顶部,所述直角梯形的斜边对应所述第二筒体(12)的底部。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罐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筒体(12)的横截面呈圆形,所述第二筒体(12)由其大端至小端各处的圆形横截面,顶部等高,底部渐高,且直径渐缩。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罐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筒体(12)的横截面呈矩形,所述第二筒体(12)由其大端至小端各处的矩形横截面,顶部等高,底部渐高,且宽度相等。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罐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筒体(11)的结构与所述第二筒体(12)的结构相同且对称布置。9.一种液罐车,包括车架及卸液管(2),其特征在于,所述液罐车还包括: 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罐体(1),安装于所述车架上,且所述卸液管(2)连通于所述罐体(1)的卸液口。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液罐车还包括: 罐体支架,固定支撑于所述罐体(1)与所述车架之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液罐车及其罐体,罐体包括第一筒体、第二筒体以及两个封头;第一筒体两端开口,两端分别为大端和小端,第一筒体的截面由其小端至大端渐增,第一筒体的底部高度由其小端至大端渐低;第二筒体两端开口,两端分别为大端和小端,第二筒体的截面由其小端至大端渐增,第二筒体的底部高度由其小端至大端渐低,第二筒体的大端与第一筒体的大端的截面相同,第二筒体的大端固定连接于第一筒体的大端;两个封头,分别封闭固定于第一筒体的小端以及第二筒体的小端;卸液管位于第一筒体于第二筒体的连接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液罐车有效解决了在卸液过程中,液罐车罐体的液体残留的问题。
【IPC分类】B65D90/08, B65D88/12
【公开号】CN205098755
【申请号】CN201520847902
【发明人】袁彦华, 董曙光, 赵富铎, 贾腾飞, 韩永涛, 袁斌
【申请人】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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