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套管密封圈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3274阅读:3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模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套管密封圈模具。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中,制作密封圈的模具一般都采用采用模具中套内嵌式结构,由于受径向压力张开,中套会紧固在上压板上,被上压板强行拉起,同时,由于中套和模芯之间没有任何辅助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如果产品中包含弹簧等附件时,容易造成弹簧的安装和定位不准确,上模板只是简单的放置在模芯上,仅仅起到压力作用,在受到径向压力时,其无法辅助模芯缓慢抬起,容易造成上模板和模芯的直接弹起,造成产品或设备的损坏。

因此,现有技术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套管密封圈模具,用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的一种套管密封圈模具,包括:

上模板、模芯、中模板、导柱和下模板;

所述上模板、模芯、中模板、下模板组成模具主体,模具主体的中间形成空腔,为产品的模型腔,原材料放于模型腔中,即可做出所需产品;

所述模芯和所述下模板通过镶嵌组装在一起,所述中模板通过螺丝固定在所述下模板上,在制作工件时,所述上模板通过导柱固定在所述下模板上;

所述中模板压制产品的外部,使产品外部形状满足设计需求,所述模芯压制产品的内部,使产品的内部形状满足设计需求;

所述上模板和模芯上设置导入装置,所述导入装置用于将产品中的弹性设备精确安放和定位;

所述上模板通过滑轨压紧中模板,结合模芯和下模板组装方式,提供模具合起时的内部张力。

优选的,所述下模板固定于中模板的底部,用于封盖模型腔底部,防止原料泄露,并支撑模具的其他部件。

优选的,所述上模板固定于模芯的顶部,用于对模芯产生压力,给模型腔产生压力,促使原材料注满模型腔。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采用模具模芯和中模板内嵌式结构,解决中模板受径向压力张开的问题,中模板和模芯上设置导入装置,解决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弹性设备的安放和定位问题,上模板采用滑轨压紧模芯,配合中模板和模芯的内嵌式结构,在模具合起时提供径向的张力,确保张力缓慢释放。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使用的附图做一简单地介绍。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套管密封圈模具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模板、2模芯、3中模板、4导柱、5下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套管密封圈模具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所述套管密封圈模具包括:

上模板1、模芯2、中模板3、导柱4和下模板5;

所述上模板1、模芯2、中模板3、下模板5组成模具主体,模具主体的中间形成空腔,为产品的模型腔,原材料放于模型腔中,即可做出所需产品;

所述模芯2和所述下模板5通过镶嵌组装在一起,所述中模板3通过螺丝固定在所述下模板5上,在制作工件时,所述上模板1通过导柱4固定在所述下模板5上;

所述中模板3压制产品的外部,使产品外部形状满足设计需求,所述模芯2压制产品的内部,使产品的内部形状满足设计需求;

所述上模板1和模芯2上设置导入装置,所述导入装置用于将产品中的弹性设备精确安放和定位;

所述上模板1通过滑轨压紧中模板3,结合模芯2和下模板5组装方式,提供模具合起时的内部张力,由于内部张力是由上模板1的压力提供,同时上模板1通过滑轨压紧模芯2,确保了内部张力的可控,使模芯2、产品和中模板3能够缓慢的抬起。

所述下模板5固定于中模板3的底部,用于封盖模型腔底部,防止原料泄露,并支撑模具的其他部件。

所述上模板1固定于模芯2的顶部,用于对模芯2产生压力,给模型腔产生压力,促使原材料注入模型腔。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套管密封圈模具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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