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工位密炼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67258发布日期:2019-03-22 19:13阅读:71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工位密炼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塑胶制造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双工位密炼机。



背景技术:

密炼机,又称捏炼机,主要用于橡胶的塑炼和混炼,是一种设有一对特定形状并相对回转的转子,在可调温度和压力的密闭状态下间隙性地对聚合物材料进行塑炼和混炼的机械设备,主要由密炼室、加料压料装置、卸料装置及机座等部分组成,密炼室内装设有一对相对回转的转子,但现有的密炼机只能实现一次橡胶的密炼,生产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双工位密炼机,其结构合理、生产效率高。

为解决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双工位密炼机,包括机座、装设于机座的第一密炼机构、第二密炼机构和传动机构,传动机构设有第一电机、第二电机和减速电机,第一电机与第一密炼机构传动连接,第二电机与第二密炼机构传动连接,减速电机设于第一密炼机构和第二密炼机构之间、且减速电机分别与第一密炼机构和第二密炼机构传动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第一密炼机构传动连接有第一连接杆,第二密炼机构传动连接有第二连接杆,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分别与减速电机传动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第一密炼机构和第二密炼机构上方均设有进料室和压料机构,压料机构装设于进料机构上方。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压料机构设有压料油缸、连接块、顶栓连杆和顶栓块,压料油缸向上与连接块相连,连接块下方与顶栓连杆相连,顶栓连杆与顶栓块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压料油缸设有两个,两个压料油缸分别安装在进料室左右两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设有两个密炼机构,采用两个电机和一个减速电机即可同步完成两次橡胶密炼,结构更为合理,生产效率高,在使用时,第一电机带动第一密炼机构的转子转动,第二电机带动第二密炼机构内的转子转动,减速电机设于第一密炼机构和第二密炼机构之间,能够在节省成本的同时,满足生产功率需求,设计更为合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机座、2.第一密炼机构、21.第一连接杆、3.第二密炼机构、31.第二连接杆、4.传动机构、41.第一电机、42.第二电机、43.减速电机、5.进料室、6.压料机构、61.压料油缸、62.连接块、63.顶栓连杆、64.顶栓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考图1至图2,一种双工位密炼机,包括机座1、装设于机座1的第一密炼机构2、第二密炼机构3和传动机构4,传动机构4设有第一电机41、第二电机42和减速电机43,第一电机41与第一密炼机构2传动连接,第二电机42与第二密炼机构3传动连接,减速电机43设于第一密炼机构2和第二密炼机构3之间、且减速电机43分别与第一密炼机构2和第二密炼机构3传动相连,本实施例的第一密炼机构2和第二密炼机构3均设有密炼室和装设于密炼室内的转子,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施例设有两个密炼机构,采用两个电机和一个减速电机43即可同步完成两次橡胶密炼,结构更为合理,生产效率高,在使用时,第一电机41带动第一密炼机构2的转子转动,第二电机42带动第二密炼机构3内的转子转动,减速电机43设于第一密炼机构2和第二密炼机构3之间,能够在节省成本的同时,满足生产功率需求,设计更为合理。

图1示出,本实施例的第一密炼机构2传动连接有第一连接杆21,第二密炼机构3传动连接有第二连接杆31,第一连接杆21和第二连接杆31分别与减速电机43传动相连,减速电机43同时与第一连接杆21和第二连接杆31传动连接,从而能够制动第一密炼机构2和第二密炼机构3内的转子,设计更为合理。

参照图2,第一密炼机构2和第二密炼机构3上方均设有进料室5和压料机构6,压料机构6装设于进料机构上方,胶料从进料室5进入,压料机构6下移冲压胶料进入密炼机构内,图1示出,本实施例的压料机构6设有压料油缸61、连接块62、顶栓连杆63和顶栓块64,压料油缸61向上与连接块62相连,连接块62下方与顶栓连杆63相连,顶栓连杆63与顶栓块64连接,压料油缸61设有两个,两个压料油缸61分别安装在进料室5左右两侧,实际工作时,左右两侧的压料油缸61驱动连接杆上下移动,以顶栓块64下移冲压胶料进入密炼机构内,一方面,顶栓块64能够防止转子转动时胶料回流,另一方面,顶栓块64能够提供一定的压力,提高密炼效果。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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