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容器和方法

文档序号:9277657阅读:437来源:国知局
塑料容器和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挤出吹塑的塑料容器。本发明也涉及一种用于制造这种塑料容器的方法。
【背景技术】
[0002]在过去由白色或彩色铁皮、玻璃或还有陶瓷构成的常规的容器被越来越多数量的塑料构成的容器所替代。尤其对于流体物质,例如饮料、家用产品、护理产品、化妆品等的包装而言在这期间已经主要使用塑料容器。在这种替代中,低的重量和较低的成本当然具有非常显著的重要性。可回收的塑料材料的使用和在其制造中整体上更有利的总能量衡算也有利于促进塑料容器、尤其塑料瓶在消费者中的接受度。
[0003]塑料容器、尤其例如由聚乙烯或聚丙烯构成的塑料瓶的制造通常以挤出吹塑法、尤其以型还吹塑法(Schlauchblasverfahren)进行。在此,借助于挤压头持续或不持续地挤压塑料型坯,将其引入吹塑模具的模腔中,通过过压来吹气成型、冷却并且脱模。引入吹塑模腔中的塑料型坯部段的吹气成型通常借助于穿过吹塑模腔的开口进入到待吹气成型的塑料型坯部段中的校准吹塑杆进行。校准吹塑杆一方面具有的目的是,将空气引入塑料型坯中,由此将所述塑料型坯根据吹塑模腔成形。另一方面,校准吹塑杆也设为用于由型坯部段吹气成型的塑料容器的颈部的限定的内部成形(校准),在所述颈部上设有倾倒开口。为此,校准吹塑杆穿过闭合的吹塑模具的开口进入型坯部段中。在此,将多余的塑料材料轴向地挤迫进而确定具有倾倒开口的通常具有圆柱状内壁的颈部的内直径。
[0004]已知的、以挤出吹塑法制造的塑料容器具有密封件,所述密封件形状配合地固定到在容器颈部的外壁上成形的固定机构上。固定机构例如能够构成为外螺纹、构成为外螺纹部段、构成为插接密封件的引导部或构成为卡锁环。在此,固定机构能够以相对于容器颈部的外壁突出的方式构成或者构成为在容器的外壁中的相应的凹槽或凹陷部。固定机构也能够构成为突出部和凹陷部的组合。密封件设有相应构成的元件,以便能够实现形状配合的共同作用。
[0005]已知的密封件跨越并且突出于塑料容器的颈部。由此,设有密封件的塑料容器具有比塑料容器单独更大的结构高度。设有密封件的塑料容器也总是具有在密封件和塑料容器之间的能清楚看见的分隔线,然而这通常不是期望的。在多种情况下,密封件也在颜色上与塑料容器不同。然而,期望的是,密封件和塑料容器在颜色方面形成统一,但是由于一方面用于塑料容器的和另一方面用于密封件的通常不同的材料产生问题。通常,塑料容器的和密封件的色调不完全一致。甚至在色调尽可能相同时,密封件和塑料容器的通常不同的表面特性能够对于观察者造成不同的色觉。不同的表面特性是不同的材料的结果,然而也是不同的制造方法的结果。例如,以挤出吹塑法制造的塑料容器能够具有发光的表面,而通常以注塑成型法制造的密封件能够具有无光泽的表面。因此,来自不同生产批次的的塑料容器和/或密封件能够具有略微不同的色调。这有时对于具有密封件的容器的消费者是不可接受的。因此,在密封件和塑料容器之间的可见的分隔线和在颜色上的不同之处也能够损害在容器设计方面的结构上的自由度。设有密封件的容器的更大的结构高度提高空间需求。

【发明内容】

[0006]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挤出吹塑成型的塑料容器的所述缺陷。应将塑料容器尽可能改型,使得密封件的安装能够不改变或仅少许改变塑料容器的结构高度。同样应能避免在密封件和塑料容器之间的分隔线以及在塑料容器和密封件之间的颜色上的偏差方面的美学上的问题。应提供能在没有较大的方法转换的情况下以挤出吹塑法制造的塑料容器。在此,应能尽可能保持制造周期。
[0007]所述目的的解决方案在于一种具有权利要求1中列举的特征的挤出吹塑成型的塑料容器。根据本发明的挤出吹塑法是独立方法权利要求的主题。本发明的改进方案和/或有利的实施方案变型形式是从属设备权利要求的或方法权利要求的主题。
[0008]通过本发明提出一种挤出吹塑成型的塑料容器,所述塑料容器具有以容器底部封闭的容器体部和连接到容器体部上的设有倾倒开口的容器颈部。容器颈部的内壁具有至少一个已校准的结构化部,所述结构化部至少局部地在内壁的环周之上延伸。已校准的结构化部沿朝容器体部的方向由材料堆积部限界。所述材料堆积部构成为至少部分地沿内壁的环周且基本上横向于容器颈部的中轴线延伸的凸缘。
[0009]已校准理解为,结构化部能够可复制地以预先确定的尺寸制造。已校准的结构化部的尺寸的公差能够是根据材料在挤出吹塑法中能达到的常规的公差之内。因为为了构成已校准的结构化部,附加的塑料材料从邻接到倾倒开口的消失的型坯部段通过倾倒开口引入到容器颈部中,例如能够通过塑料的冷却过程和/或蠕变过程产生公差。多余的、对于构成已校准的结构化部不需要的塑料材料作为构成为凸缘的材料堆积部对已校准的结构化部限界。凸缘沿朝容器颈部的中轴线方向延伸,即延伸到容器颈部内部。由凸缘限界的开口通常小于倾倒开口。在此,已校准的结构化部以及凸缘与容器颈部一件式地构成。为了成型已校准的结构化部也需要校准工具,其中结构化部的构型能通过工具确定。以理想的方式,校准工具作为在校准吹塑杆上的校准部段集成,所述校准部段进入插入模腔中的塑料型坯部段中。由此,已校准的结构化部能够理解为下述结构元件,所述结构元件突出地或凹陷地构成在容器颈部的内壁上或内壁中,并且能够防止校准工具能够以相反的运动方向从模腔中移除。因此,校准的结构化部能够构成为关于容器颈部的内壁的突出部或构成为侧凹部。侧凹部相对于容器颈部的内壁的未结构化的伸展部凹进预先确定的尺寸,其中所述尺寸能够大于或等于0.25mm。当已校准的结构化部构成为突出部时,所述结构化部相对于内壁的未结构化的伸展部以预先确定的尺寸沿朝容器颈部的中轴线的方向突出,其中预先确定的尺寸能够大于或等于0.25mm。预先确定的尺寸能够取决于颈部直径而大于0.5mm、优选大于0.7_。通常,校准吹塑杆或校准工具通过仅平移的运动伸入模腔中。通过已校准的结构化部能够防止校准吹塑杆从模腔中仅平移地移除。为了仍能够实现校准吹塑杆或校准工具的移除,将校准吹塑杆或校准工具借助于平移的和旋转的运动的组合从塑料容器中移除例如能够是必需的。在一个替选的方法变型形式中,校准吹塑杆或校准工具与连接在其上的塑料容器一起从模腔中脱模,并且紧接着利用塑料容器的塑料的弹性从校准吹塑杆或校准工具中抽出。在所述实施方式中,校准工具或校准吹塑杆在其外部构造方面是不可变化的或刚性的。此外,校准工具或校准吹塑杆的校准部段能够在其构造方面不可变地构成,以便在构成已校准的结构化部之后能够将校准工具或校准吹塑杆从塑料容器中取出。
[0010]通过使塑料容器在容器颈部的内壁上具有至少一个已校准的结构化部的方式,给出用于安装内置的密封件的前提条件。在此,至少局部环绕的已校准的结构化部具有足以容纳内置的密封件并且即使在常规的下落测试中可靠地保持密封件的深度。通过安装内置的密封件的可能性,设有密封件的塑料容器的结构高度基本上保持受容器本身的高度的限制。由此减少设有密封件的容器的空间需求。内置的密封件不增加或仅不显著地增加总结构高度并且在侧视图中是实际上不可见的。由此,在具有密封件的塑料容器中通常省去在密封件和容器之间的明显可见的分隔线。通过不同的色调或通过不同的表面特性引起的色差由于在侧视图中不可见的密封件实际上是不重要的。由此,能够减少用于使塑料容器和密封件在颜色上一致的耗费。密封件也能够是在塑料包装的整体外观中的逐点的、即关于塑料容器在颜色上相协调的设计元件。在此,塑料包装通常由塑料容器、密封件和标签构成。
[0011]通常所描述类型的密封件涉及倾斜密封件(KippverschlUsse),当所述密封件与倾倒开口齐平时,防止在塑料容器中储存的材料的取出。在此,在密封位置中,密封件的中轴线和容器颈部的中轴线通常是平行的。为了能够实现将储存的物质取出,通常通过使倾斜密封件的中轴线相对于容器颈部的中轴线倾斜并且两个中轴线相应地围成锐角的方式将倾斜密封件移置到敞开位置中。以有利的方式,将由材料残余构成的凸缘的朝向倾倒开口的上侧校准。由此,所述已校准的上侧能够构成为用于通常以注塑成型制造的密封件的对于其密封位置和其敞开位置的限定的止挡面。对应于凸缘的上侧的模能够在校准吹塑杆、或校准工具中构成。当在工具中的型坯通过气压被按压到模半部的内壁上时,也能够利用所述压力,以便将材料堆积部按压到校准工具中的对应于上侧的模上,以便使凸缘的已校准的上侧成形。相应地,凸缘在背离倾倒开口的下侧上未结构化的意义能够是,下侧的形状通过气压成形。
[0012]塑料容器不必构成为,使得容器体部的轴线和容器颈部的中轴线是重合的或平行地延伸。更确切地说容器体部的中轴线和容器颈部的中轴线能够彼此围成锐角,所述锐角能够为最多10°、有利地为最多20°、优选地为最多25°。通过适合的制造法,甚至能够产生最多约45°的锐角。在这种设置方式中,内置的密封件的可见的上侧能够用作徽标的载体。
[0013]内壁的轮廓和挤出吹塑成型的塑料容器的容器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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