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商用油烟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04072发布日期:2019-09-06 19:2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商用油烟净化装置,包括设备外壳(3),所述设备外壳(3)上设有与排烟风道相连的进风口(1)与出风口(5),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外壳(3)内上部迎风依次设置有旋风单元(8)、高压静电单元(10),所述旋风单元(8)的进风侧设有喷雾头(13),所述旋风单元(8)下部设有集油腔(11),所述旋风单元(8)和高压静电单元(10)均与集油腔(11)相连通,所述高压静电单元(10)下部设有储液箱(12),所述设备外壳(3)内还设有动力控制机构,所述储液箱(12)通过水泵及管路与所述喷雾头(13)相连接;

当所述商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自清洗工作时,所述动力控制机构控制水泵将储液箱(12)内储存的清洗液从喷雾头(13)雾化喷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用油烟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风单元(8)包括迎风设置有至少一级的旋风机构,所述旋风机构为固定在安装框架上的旋风管(6),所述旋风管(6)的出风侧设有锥形管(7),所述锥形管(7)与旋风管(6)同轴固定在安装框架(9)上,所述锥形管(7)的锥形端部分设置在所述旋风管(6)的出口内,所述旋风管(6)内设有导流扇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商用油烟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风管(6)的内径为10~20mm,所述锥形管(7)的最大内径为10~20mm,所述锥形管(7)的锥形端的最小内径为5~15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商用油烟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风管(6)的长度为50~100mm,所述锥形管(7)的长度为15~30mm。

5.根据权利要求2~4任一项中所述的商用油烟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旋风管(6)内的风量为2~8m3/h。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商用油烟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设备外壳(3)内迎风设置有二级以上的旋风机构时,仅第一级的旋风管(6)的出风侧设有锥形管(7)。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商用油烟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油腔(11)通过三块隔板将内部分隔成四个空腔,所述四个空腔分别与第一级的旋风管(6)的前侧、第一级的旋风管(6)与锥形管(7)之间、锥形管(7)后侧、第二级的旋风管(6)相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用油烟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液箱(12)位置的设备外壳(3)上设有柜门(2),所述设备外壳(3)的底部设有支撑脚(4),所述集油腔(11)底部设有排油阀。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用油烟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压静电单元(10)为ESP双区放电式静电模块、单区放电式静电模块或强场电介质静电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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