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除杂装置,尤其涉及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于含铬废水的处理,常用处理方法有化学还原法、电解法、离子交换法等,其中化学还原法是最普遍使用的处理方法。而现有的废水处理装置往往处理后的水中还是含有较高浓度的六价铬,因此普遍存在反应不彻底、净水效率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存在反应不彻底、净水效率低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进水管、出水管和通过管道依次相连的反应装置、中间水箱、过滤装置,所述反应装置一端与进水管相连,另一端与中间水箱相连,所述过滤装置一端与中间水箱相连,另一端与出水管相连;
所述反应装置包括从左向右依次排列的酸度调节池、第一还原反应池、第二还原反应池和沉淀池,每两个池体之间通过连接管连接,所述连接管高度从左向右依次降低,所述第二还原反应池下端设有六价铬检测装置;
所述酸度调节池、第一还原反应池、第二还原反应池上均设有PH监测仪和搅拌器;
所述酸度调节池、第一还原反应池、第二还原反应池和沉淀池下端均设有排污分管,所述排污分管下端设有排污总管,排污总管上设有阀门;
所述过滤装置包括机械过滤器和活性炭过滤器,所述活性炭过滤器包括侧板和底板,所述侧板上设有电机,所述底板中心处设有排污口,活性炭过滤器内从上往下依次设有格栅板、旋转过滤装置、海绵层和活性炭过滤层;
上述的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进水管上、中间水箱与机械过滤器之间管道上、机械过滤器与活性炭过滤器管道上均设有提升水泵。
上述的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活性炭过滤器顶部设有透气管,所述旋转过滤装置上布置有许多吸附孔。
上述的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排污口呈锥形。
上述的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沉淀池与中间水箱之间管道口设有过滤网。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包括进水管、出水管和通过管道依次相连的反应装置、中间水箱、过滤装置,所述反应装置包括从左向右依次排列的酸度调节池、第一还原反应池、第二还原反应池和沉淀池,所述过滤装置包括机械过滤器和活性炭过滤器,第二还原反应池上安装有六价铬检测装置,可检测经过还原反应后水中六价铬含量,若含量达标,直接排入沉淀池,若含量还超标可在第二还原反应池内进行还原反应,更彻底地将水中六价铬还原为三价铬,所述活性炭过滤装置中采用格栅,喷出的水流经格栅后分布更均匀,并采用旋转过滤装置,在旋转过程中不断循环吸附水中杂质,提高了净化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结构图。
图2反应装置结构图。
图3过滤装置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包括进水管1、出水管2和通过管道依次相连的反应装置3、中间水箱4、过滤装置5,所述反应装置3一端与进水管1相连,另一端与中间水箱4相连,所述过滤装置5一端与中间水箱4相连,另一端与出水管2相连;
所述反应装置3包括从左向右依次排列的酸度调节池31、第一还原反应池32、第二还原反应池33和沉淀池34,每两个池体之间通过连接管6连接,所述连接管6高度从左向右依次降低,所述第二还原反应池33下端设有六价铬检测装置7;
所述酸度调节池31、第一还原反应池32、第二还原反应池33上均设有PH监测仪8和搅拌器9;
所述酸度调节池31、第一还原反应池32、第二还原反应池33和沉淀池34下端均设有排污分管10,所述排污分管10下端设有排污总管11,排污总管11上设有阀门12;
所述过滤装置5包括机械过滤器51和活性炭过滤器52,所述活性炭过滤器52包括侧板521和底板522,所述侧板上522设有电机13,所述底板522中心处设有排污口14,活性炭过滤器52内从上往下依次设有格栅板15、旋转过滤装置16、海绵层17和活性炭过滤层18;
上述的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进水管1上、中间水箱4与机械过滤器51之间管道上、机械过滤器51与活性炭过滤器52管道上均设有提升水泵19。
上述的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活性炭过滤器52顶部设有透气管20,所述旋转过滤装置16上布置有许多吸附孔21。
上述的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排污口14呈锥形。
上述的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沉淀池34与中间水箱4之间管道口设有过滤网22。
上述的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六价铬检测装置7利用水中六价铬与二苯基二氨反应生成紫红色物质,运用比色法测定水中六价铬的浓度。
上述的一种新型含铬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机械过滤器51采用多介质过滤器,其内装介质为石英砂、无烟煤等。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