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马拉硫磷生产中的废水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11068发布日期:2018-10-19 21:29阅读:12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三废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马拉硫磷生产中的废水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马拉硫磷是一种有机磷制的副交感神经杀虫剂,会与胆碱酯酶作不可逆的结合,对人类的毒性较低。马拉硫磷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进入虫体后氧化成马拉氧磷,从而更能发挥毒杀作用,而进入温血动物时,则被在昆虫体内所没有的羧酸酯酶水解,因而失去毒性。在生产马拉硫磷的过程中会产生废水,直接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马拉硫磷生产中的废水处理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马拉硫磷生产中的废水处理系统,所述废水处理系统包括废水处理罐,所述废水处理罐包括处理室、流通室和除渣室,所述处理室的上端面内壁中间设置有挡板,所述挡板的高度低于所述处理室的高度,所述处理室的上部侧壁设置有废水进料管;所述处理室的上端面内壁上,且在所述挡板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紫外灯,所述挡板下端远离所述废水进料管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废渣挡板,所述第一废渣挡板远离所述挡板的一端与所述处理室的侧壁连接;所述处理室的侧壁上,且在所述第一废渣挡板的上方设置有第一出料管,所述废水进料管的下方设置有氧气进料管,所述氧气进料管距离地面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一废渣挡板距离地面的高度,所述流通室设置在所述处理室的下端,所述流通室的形状为下底面小于上底面的圆台形,所述除渣室的上端面设置有进料孔,所述流通室的下底面与所述进料孔连通,所述除渣室的长度大于所述进料孔的直径,所述除渣室的侧壁上设置有除污门,所述除渣室内部设置有第二废渣挡板;在所述除渣室的侧壁上,且在所述第二废渣挡板的下方设置有第二出料管,所述第二出料管上设置有出料泵,所述第二出料管与所述第一出料管连通。

上述的一种马拉硫磷生产中的废水处理系统,所述除污门上设置有排污把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废渣挡板和第二废渣挡板可将废水中的废渣隔离,避免处理后的废水中的废渣排放,影响环境。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废水处理罐,11.处理室,111.挡板,1111.第一废渣挡板,112.废水进料管,113.紫外灯,114.第一出料管,115.氧气进料管,12.流通室,13.除渣室,131.进料孔,132.除污门,133.第二废渣挡板,134.第二出料管,1341.出料泵。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表述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描述。

如图1所示,该马拉硫磷生产中的废水处理系统包括废水处理罐1,所述废水处理罐1包括处理室11、流通室12和除渣室13,所述处理室11的上端面内壁中间设置有挡板111,所述挡板111的高度低于所述处理室11的高度,所述处理室11的上部侧壁设置有废水进料管112;所述处理室11的上端面内壁上,且在所述挡板111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紫外灯113,所述紫外灯113可对所述废水进行杀菌。

所述挡板111下端远离所述废水进料管112的一侧设置有第一废渣挡板1111,所述第一废渣挡板1111远离所述挡板111的一端与所述处理室11的侧壁连接,所述第一废渣挡板1111可将所述废水中的废渣隔离,避免处理后的废水中的废渣排放。

所述处理室11的侧壁上,且在所述第一废渣挡板1111的上方设置有第一出料管114,所述废水进料管112的下方设置有氧气进料管115,所述氧气进料管115距离地面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一废渣挡板1111距离地面的高度,氧气可将废水中的物质氧化,起到处理废水的作用,所述流通室12设置在所述处理室11的下端,所述流通室12的形状为下底面小于上底面的圆台形,所述除渣室13的上端面设置有进料孔131,所述流通室12的下底面与所述进料孔131连通,所述除渣室13的长度大于所述进料孔131的直径,所述除渣室13的侧壁上设置有除污门132,所述除渣室13内部设置有第二废渣挡板133,第二废渣挡板133可将所述废水中的废渣隔离,避免处理后的废水中的废渣排放。所述除渣室13的长度大于所述进料孔131的直径,可防止隔离的废渣被氧气的气流冲起后翻滚,进而重新进入所述处理室11。

在所述除渣室13的侧壁上,且在所述第二废渣挡板133的下方设置有第二出料管134,所述第二出料管134上设置有出料泵1341,所述第二出料管134与所述第一出料管114连通。

当废水量大时,处理后的废水会通过第一出料管114与第二出料管134同时排出,加快处理速率。

上述的一种马拉硫磷生产中的废水处理系统,所述除污门132上设置有排污把手。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创造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创造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创造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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