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脱硫塔塔底隔离备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96307阅读:230来源:国知局
一种脱硫塔塔底隔离备用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脱硫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脱硫塔塔底隔离备用装置。



背景技术:

现国内环保工程烟气脱硫设备多采用塔内循环,即脱硫剂浆液由脱硫泵从塔底的存液段抽出,打到塔中段喷淋层由喷淋层喷嘴喷出与烟气中二氧化硫反应后又落入塔底存液段,如此循环。由于环保形式的严峻,脱硫设备又是烟气输出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且国家政策要求逐步取消所有的烟气旁路,一旦脱硫塔塔内出现故障,烟气无第二条出路的选择,只能停运燃烧设备(锅炉,窑炉等)后维修。顾脱硫设备的稳定运行已经成为各环保企业的重中之重,然而脱硫工程的浆液粘稠,结构,沉淀腐蚀等特殊性决定脱硫设备很难长时间稳定运行,运行中避免不了一些日常的维护,维修,保养等,其中涉及到很多塔内的维保项目,且塔底存液段易沉淀,结构造成液面下设备易损坏。因塔内烟气成分复杂,温度高等原因,不能进行运行中维保。若停运燃烧设备后进行维修,对业主方会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脱硫塔塔底隔离备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通过上方可旋转的挡板可以实现两座存液段的转换,能够实现在脱硫设备在维修时并不影响设备的正常生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脱硫塔塔底隔离备用装置,包括隔离板,所述隔离板将存液段分割为A/B两室,且翻转板通过铰链安装在隔离板的上端,所述翻转板上固定有挂钩,且挂钩的两侧分别与两条塔内拉链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存液段上设置有对称的两个拉链孔,所述拉链孔由管短节,法兰,盲板组成,且拉链孔通过螺栓固定在存液段的外壁上,所述存液段内壁上安装有挡水板,且挡水板位于翻转板上方。

优选的,所述盲板上设置有挂钩,且挂钩上连接有塔外拉链。

优选的,所述旋转挡板、塔内拉链、挂钩、拉链孔、隔离板和挡水板均由316L不锈钢材质构件也可用Q235碳钢加防腐材质构件。

优选的,所述法兰紧固在管短节的端部,且盲板通过螺栓安装在法兰上。

优选的,所述链孔设置在存液段的扩径段上方一米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通过在塔底设置一用一备的存液段,在存液量足够使用的情况下,多了一座备用的存液段。通过上方可旋转的挡板可以实现两座存液段的转换。实际运行中,若使用的存液段内设备损坏、存液段沉淀过多、设备发生结垢,堵塞等情况,可以通过拉链翻转上方的挡板,实现使用中的存液段无浆液和烟气落下。备用的存液段投入到正常使用当中。通过以上操作即可在不停止任何设备的情况下对存液段中设备进行修理维护或者对存液段沉淀进行清理冲洗等日常维护作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拉链孔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挡水板;2-挂钩;3-翻转板;4-塔内拉链;5-拉链孔;6-塔外拉链;7-存液段;8-隔离板;9-管短节;10-螺栓;11-法兰;12-盲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脱硫塔塔底隔离备用装置,包括隔离板8,隔离板8将存液段7分割为A/B两室,且翻转板3通过铰链安装在隔离板8的上端,翻转板3上固定有挂钩2,且挂钩2的两侧分别与两条塔内拉链4的一端固定连接,存液段7上设置有对称的两个拉链孔5,拉链孔5由管短节9,法兰11,盲板12组成,且拉链孔5通过螺栓10固定在存液段7的外壁上,存液段7内壁上安装有挡水板1,且挡水板1位于翻转板3上方,盲板12上设置有挂钩2,且挂钩2上连接有塔外拉链6,翻转板3、塔内拉链4、挂钩2、拉链孔5、隔离板8和挡水板1均由316L不锈钢材质构件也可用Q235碳钢加防腐材质构件,法兰11紧固在管短节9的端部,且盲板12通过螺栓10安装在法兰11上,拉链孔5设置在存液段7的扩径段上方一米处。

工作原理:使用时用扳手拧开拉链孔5盲板12上螺栓10,拆下盲板12。并将拆下来的螺丝螺母垫片等存放好,用机械设备或者人工施力与两侧的塔外拉链6上,是拉链绷直,处于受力状态,B方向塔外拉链6施力向B方向,A方向塔外拉链6保持拉链绷直并逐步缓慢卸力。直至翻转板3旋转至中间位置,A方向塔外拉链6保持拉链绷直状态并逐步缓慢卸力,B方向停止施力,可通过拉链孔5查看塔内翻转板3旋转情况。直至翻转板3旋转至B方向与塔壁结合位置,整理好拉链后,用扳手安装并较紧拉链孔5盲板12。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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