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17471阅读:54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控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装置。



背景技术:

氮氧化物是全世界公认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之一,火力发电厂、冶金厂、化工厂等固定发生源所排放的氮氧化物量占到人为排放量的90%以上,氮氧化物的大量排放对整个生态系统及人类的生命健康造成巨大的威胁。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是目前脱除烟气中氮氧化物最有效、应用最广泛的技术。

大型电站锅炉SCR反应器入口的非对称渐扩、烟道转弯、反应器上部转弯处截面突变等结构因素是造成烟气流场不均和氨氮浓度偏差的重要原因,进而增加了氨逃逸率,降低了脱硝效率,有待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装置,以提高脱硝效率,降低氨逃逸率。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装置,包括锅炉省煤器出口、进口烟道、反应器及出口烟道,锅炉省煤器出口与进口烟道连接,进口烟道与反应器的上端连接,反应器的下端连接出口烟道;进口烟道包括弯折烟道及竖直烟道,弯折烟道中设有导流板,竖直烟道中设有喷氨格栅,反应器内设有催化剂层;喷氨格栅划分有多个子区域,每个子区域作为一个喷氨分区,每个喷氨分区设有一个蝶阀,用于对喷氨量进行定量调节,在催化剂层上方截面与喷氨格栅子区域相对应的区域对应划分有多个子区域。

进一步地,弯折烟道包括第一弯折烟道及第二弯折烟道,第一弯折烟道一端连接锅炉省煤器出口,另一端连接竖直烟道的一端,竖直烟道的另一端连接第二弯折烟道的一端,第二弯折烟道的另一端连接反应器的上端。

进一步地,第一弯折烟道及第二弯折烟道内分别设有第一导流板及第二导流板,第一导流板及第二导流板均由多个弧形板相隔组成,弧形板的弧度方向与烟气流动方向一致。

进一步地,喷氨格栅水平布置于竖直烟道的中间部位。

进一步地,催化剂层在反应器内水平布置,反应器内平行布置有三层催化剂层。

进一步地,出口烟道包括第三弯折烟道,第三弯折烟道与反应器的下端连接。

借由上述方案,通过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装置,将喷氨格栅划分有多个子区域,在每个喷氨分区设有一个蝶阀,用于对喷氨量进行定量调节,同时在催化剂层上方截面与喷氨格栅子区域相对应的区域划分多个子区域,并在弯折烟道设置导流板,改善了催化剂上方截面的氨氮分布不均现象及烟道转弯处烟气流场不均匀现象,提高了脱硝装置的脱硝效率,降低了脱硝装置的氨逃逸率。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

1-锅炉省煤器出口;2-第一弯折烟道;3-竖直烟道;4-第二弯折烟道;5-反应器;6-第三弯折烟道;21-第一导流板;31-喷氨格栅;41-第二导流板;51-催化剂层。

具体实施方式

参图1所示,本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装置,包括锅炉省煤器出口1、进口烟道、反应器5及出口烟道,锅炉省煤器出口1与进口烟道连接,进口烟道与反应器5的上端连接,反应器5的下端连接出口烟道;进口烟道包括弯折烟道及竖直烟道3,弯折烟道中设有导流板,竖直烟道3中设有喷氨格栅31,反应器5内设有催化剂层51;喷氨格栅31划分有多个子区域,每个子区域作为一个喷氨分区,每个喷氨分区设有一个蝶阀,用于对喷氨量进行定量调节,在催化剂层5上方截面与喷氨格栅子区域相对应的区域对应划分有多个子区域。

在本实施例中,弯折烟道包括第一弯折烟道2及第二弯折烟道4,第一弯折烟道2一端连接锅炉省煤器出口1,另一端连接竖直烟道3的一端,竖直烟道3的另一端连接第二弯折烟道4的一端,第二弯折烟道4的另一端连接反应器5的上端。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弯折烟道2及第二弯折烟道4内分别设有第一导流板21及第二导流板41,第一导流板21及第二导流板41均由多个弧形板相隔组成,弧形板的弧度方向与烟气流动方向一致,有利于导流,保证烟气在弯折烟道中顺畅均匀地流动。

在本实施例中,喷氨格栅31水平布置于竖直烟道3的中间部位。

在本实施例中,催化剂层51在反应器5内水平布置,反应器5内平行布置有三层催化剂层51。

在本实施例中,出口烟道包括第三弯折烟道6,第三弯折烟道6与反应器5的下端连接。

本实施例的脱硝装置通过将喷氨格栅划分有多个子区域,在每个喷氨分区设有一个蝶阀,用于对喷氨量进行定量调节,同时在催化剂层上方截面与喷氨格栅子区域相对应的区域划分多个子区域,并在弯折烟道设置导流板,改善了催化剂上方截面的氨氮分布不均现象及烟道转弯处烟气流场不均匀现象,提高了脱硝装置的脱硝效率,降低了脱硝装置的氨逃逸率。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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