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待涂板件厚度控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90189发布日期:2019-08-21 00:49阅读:203来源:国知局
一种待涂板件厚度控制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待涂板件厚度控制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在建筑涂料领域,需要制作涂装后的样板供设计师选色或者对样板进行厚浆型涂料涂装。在批涂厚浆型涂料时,常常因为每个师傅的不同手法,最后导致样板的涂装厚度会不一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操作简便的待涂板件厚度控制结构,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

按此目的设计的一种待涂板件厚度控制结构,包括用于放置待涂板件的底板,其结构特征是所述底板的表面上相对设置有第一厚度控制条和第二厚度控制条,挡板设置在第一厚度控制条和第二厚度控制条的旁边,挡板的一端与底板、第一厚度控制条的一端或第二厚度控制条的一端铰接,挡板的另一端设置有卡钩,底板上设置有带锁紧螺母的限位柱,卡钩勾挂在限位柱上;第一厚度控制条、第二厚度控制条和挡板共同构成U形腔室,待涂板件插装在腔室中且分别抵靠在第一厚度控制条、第二厚度控制条挡板上。

进一步,所述第一厚度控制条的厚度大于或等于第二厚度控制条的厚度。

进一步,所述待涂板件的厚度小于第一厚度控制条的厚度且待涂板件的厚度小于第二厚度控制条的厚度。

进一步,所述挡板的一端高,挡板的另一端低。

进一步,所述的待涂板件厚度控制结构,还包括用于调整待涂板件表面涂料厚度的批刀,该批刀包括带有手柄的刮板。

进一步,所述第一厚度控制条或第二厚度控制条的长度为30~150cm。

进一步,所述底板上还设置有带按钮的手动计数器。

本实用新型中的底板的表面上相对设置有第一厚度控制条和第二厚度控制条,挡板设置在第一厚度控制条和第二厚度控制条的旁边,挡板的一端与底板、第一厚度控制条的一端或第二厚度控制条的一端铰接,挡板的另一端设置有卡钩,底板上设置有带锁紧螺母的限位柱,卡钩勾挂在限位柱上;第一厚度控制条、第二厚度控制条和挡板共同构成U形腔室,待涂板件插装在腔室中且分别抵靠在第一厚度控制条、第二厚度控制条挡板上;当用户对待涂板件进行涂装时,只需将待涂板件插入U形腔室内,朝U形腔室及待涂板件上注入厚浆型涂料,然后通过沿挡板表面滑动的批刀来调整涂料的厚度,以满足设计或客户需求。

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一厚度控制条的厚度大于或等于第二厚度控制条的厚度;可以根据设计或客户需要而确定为待涂板件的涂层表面为平面还是斜面,从而扩大了适用范围。

本实用新型在底板上还设置有带按钮的手动计数器,当操作人员涂装后第一张待涂板件后,可以手动按一下手动计数器以完成计数,接着就可以进行第二张待涂板件的涂装,而不会因为连续的涂装而忘记涂装的数量,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一厚度控制条或第二厚度控制条的长度设置可以根据待涂板件的大小而确定,从而可以一次性涂装多件待涂板件以提高工作效率。

使用时,将待涂板件放入U形腔室,批刀沿着挡板、第一厚度控制条和第二厚度控制条就可以快速的确定涂装厚度以及批平涂装表面。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操作简便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使用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底板,1.1为第一定位孔,2为第一厚度控制条,2.1为第二定位孔,3为挡板,3.1为卡钩,3.2为第三定位孔,4为限位柱,5为批刀,5.1为手柄,5.2为刮板。6为待涂板件,7为第二厚度控制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见图1-图2,本待涂板件厚度控制结构,包括用于放置待涂板件6的底板1,所述底板1的表面上相对设置有第一厚度控制条2和第二厚度控制条7,挡板3设置在第一厚度控制条2和第二厚度控制条7的旁边,挡板3的一端与底板1、第一厚度控制条2的一端或第二厚度控制条7的一端铰接,挡板3的另一端设置有卡钩3.1,底板1上设置有带锁紧螺母的限位柱4,卡钩3.1勾挂在限位柱4上;第一厚度控制条2、第二厚度控制条7和挡板3共同构成U形腔室,待涂板件6插装在腔室中且分别抵靠在第一厚度控制条2、第二厚度控制条7挡板3上。

所述第一厚度控制条2的厚度大于或等于第二厚度控制条7的厚度。

所述待涂板件6的厚度小于第一厚度控制条2的厚度且待涂板件6的厚度小于第二厚度控制条7的厚度。

所述挡板3的一端高,挡板3的另一端低。

所述的待涂板件厚度控制结构,还包括用于调整待涂板件6表面涂料厚度的批刀5,该批刀5包括带有手柄5.1的刮板5.2。

所述第一厚度控制条2或第二厚度控制条7的长度为30~150cm。

所述底板1上还设置有带按钮的手动计数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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