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过滤式电除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6047阅读:572来源:国知局
一种过滤式电除尘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除尘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过滤式电除尘器。



背景技术:

传统的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受微细粉尘和高比电阻粉尘影响,导致除尘效率到达一个技术瓶颈无法突破;袋式除尘器和电袋复合除尘器运行温度受限,滤袋更换频繁,维护费用昂贵;常规电除尘的粉尘收集精度在10um以上,袋除尘的过滤精度为5um以上,导致烟气排放时烟气中的PM2.5比重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过滤式电除尘器。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过滤式电除尘器,包括进气烟箱,第一除尘箱,第二除尘箱,出气烟箱;所述进气烟箱、第一除尘箱、第二除尘箱、出气烟箱依次连通,进气烟箱一端为进气口,出气烟箱与进气烟箱进气口相对一端为出气口,第一除尘箱、第二除尘箱为柱状,第一除尘箱、第二除尘箱上端封闭,下端开口并分别与圆锥状第一出尘箱、第二出尘箱连通,第一出尘箱、第二出尘箱下端分别为第一出尘口、第二出尘口,所述第一除尘箱内设置通道式电场除尘装置,第二除尘箱内设置过滤式电场除尘装置。

所述第二除尘箱末端靠近出气烟箱设置烟气封堵导流装置,所述烟气封堵导流装置包括平行间隔布置的第二收尘级,相邻第二收尘级之间形成第一间隙、第二间隙,所述第一间隙、第二间隙交错排列,位于第一间隙两侧第二收尘极末端靠近气流进口方向设置前部封堵导流板,位于第二间隙两侧第二收尘极与气流进口方向相对一端设置后部封堵导流板,所述第二间隙中设置放电电极。

所述第二间隙宽度大于第一间隙宽度。

所述第二收尘极采用金属丝编织密纹网制成。

所述第一出尘箱、第二出尘箱靠近第一出尘口、第二出尘口分别设置排气阀。

所述通道式电场除尘装置选用电极板制成收尘级,所述过滤式电场除尘装置选用金属丝编织密纹网制成收尘极。

所述第一除尘箱、第二除尘箱截面为圆形或者矩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既具有高压静电式除尘器的多依奇理论为除尘器基础,又有布袋式除尘器过滤除尘器机理,是两者完美融合的结果,因此其具有超高的收尘效果。

(2)收尘室内电场力与气流动力双相作用实现在同一收尘空间内的静电、过滤双相收尘,对比电袋组合除尘器节省一倍空间。

(3)相比起电袋复合式除尘器运行阻力小,系统能耗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采用金属丝编织密纹网制成的收尘极;

图3为烟气封堵导流装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过滤式电除尘器,包括进气烟箱1,第一除尘箱2,第二除尘箱3,出气烟箱4;进气烟箱1、第一除尘箱2、第二除尘箱3、出气烟箱4依次连通,进气烟箱1一端为进气口5,出气烟箱4与进气烟箱1进气口5相对一端为出气口6,第一除尘箱2、第二除尘箱3为柱状,截面为圆形或者矩形,第一除尘箱2、第二除尘箱3上端封闭,下端开口并分别与圆锥状第一出尘箱12、第二出尘箱13连通,第一出尘箱12、第二出尘箱13下端分别为第一出尘口9、第二出尘口10,第一出尘箱12、第二出尘箱13靠近第一出尘口9、第二出尘口10分别设置排气阀11,第一除尘箱2内设置通道式电场除尘装置7,第二除尘箱3内设置过滤式电场除尘装置8,通道式电场除尘装置7选用电极板制成收尘级,过滤式电场除尘装置8采用金属丝编织密纹网制成收尘极14。

如图3所示,第二除尘箱3末端靠近出气烟箱4设置烟气封堵导流装置,所述烟气封堵导流装置包括平行间隔布置的第二收尘级14,相邻收尘级之间形成第一间隙19、第二间隙20,第一间隙19、第二间隙20交错排列,第二间隙20宽度大于第一间隙19宽度,位于第一间隙19两侧第二收尘极14末端靠近气流18进口方向设置前部封堵导流板15,位于第二间隙20两侧第二收尘极14与气流18进口方向相对一端设置后部封堵导流板16,第二间隙20中设置放电电极17,第二收尘极14采用金属丝编织密纹网制成。

通道式电场除尘装置7对粉尘进行预先荷电、微细颗粒凝聚、对气体三维格式化、预除尘;过滤式电场除尘装置8采用金属丝编织密纹网制成收尘极,取代静电除尘器阳极系统的极板作为除尘器收尘极,依靠电场力的作用及不锈钢丝滤网框架的过滤作用,同时实现了静电、过滤双相集尘方式,第二除尘箱3末端靠近出气烟箱4设置烟气封堵导流装置,使气流18最终穿过网状阳极板,对粉尘进行拦截收集,提高粉尘的捕集效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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